行政诉讼过程中是否可以强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15:51:08 328 人看过

一、行政诉讼过程中是否可以强拆

行政诉讼过程中,行政机关不能拆除违法建筑,要等行政诉讼结果出来后,才能确定是否可以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程序

司法强制拆迁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经审查后,由法院按民事诉讼程序实施强制拆迁。

1、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申请,同时,交付执行根据,即行政裁决书及有关材料。

2、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等材料后,要从申请程序、事实和法律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对执行申请合法、材料齐备的,立案并及时执行。

3、对立案执行的,法院要向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发出通知书,指定履行期限,如仍不履行则将强制拆迁。

4、法院应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拆迁管理部门。

强制拆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搬迁义务的而责成有关部门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搬迁义务,将被拆迁人所有的房屋及附属物予以拆除的行政强制行为。行政强制拆迁是一种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拆迁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8: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方是否可以进行强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征收部门要一定的条件下才可以强制拆迁房屋的,例如被拆迁人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时,征收部门向法院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可以强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强制拆迁前应安置拆迁户强制拆迁前必须先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
    2023-02-23
    352人看过
  • 行政处罚在诉讼过程中是否执行,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
    一、行政处罚在诉讼过程中是否执行行政诉讼的过程中,行政处罚一般不停止执行,但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等情形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第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
    2023-04-19
    406人看过
  • 诉讼过程中如何制止强拆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和《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只有满足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和“不拆除”这三个条件,行政机关才有权依法强制拆除。“三不”缺一不可!由此,在诉讼期间,即便是违法建筑,行政机关也不能强拆房屋。因此,当自己的房屋被认定为违建并面临被强拆可能的时候,应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
    2023-02-27
    203人看过
  • 强拆行为是否可以被承租人诉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强制拆迁行为对承租人的利益造成侵害的,承租人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
    2023-07-06
    364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效能中止吗?
    该段内容讲述了行政诉讼时效可以中止的情形,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以及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可以恢复诉讼。行政诉讼时效可以中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诉讼中止:(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 行 政 诉 讼 时 效 中 止 】根
    2023-09-04
    232人看过
  • 行政强拆算行政诉讼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房屋拆迁属于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强制拆迁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所以房屋拆迁属于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需要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由行政机关公告,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辟谣】问:钉子户停水停电违法吗?答: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问: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答: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行政合同可以行政诉讼吗可以,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决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是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的。行政合同是行政性和合同性的
    2023-08-05
    419人看过
  • 在行政诉讼中是否可以申请停止行政行为
    一、在行政诉讼中是否可以申请停止行政行为1、行政诉讼中是可以申请停止行政行为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3)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二、申请撤诉的条件:1、撤诉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一审)上诉人(二审)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以及经他们特别授权的代理人。被告或第三人和被上诉人以及原审被告和原审被上诉人均不得提出撤诉申请。2、申请撤诉必须基于当事人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出于当事人自愿。值得注意的是,原告或上诉人
    2023-06-04
    30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是否可以针对民事诉讼中的行政机关提起诉讼?
    可以。行政机关是国家赋予权力负责公共管理的组织,其算机关法人,其也是民事诉讼的主体,因为行政机关所做的决定负民事责任。关于行政机关参与诉讼,最常听到的就是“民告官”这是典型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民事诉讼,当然也不排除行政机关起诉自然人的情况。在特殊情形下,行政主体一般与民事主体是重合的。例如政府机关需要进行内部装修,那么这个及关于装修施工方签订合同时是作为一般民事主体出现的。如果这个合同的权利义务履行情况出现问题导致合同目的出现瑕疵、不能实现,需要诉讼作为救济途径时,行政机关即一般民事主体,参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要对被告做财产保全吗民事诉讼要不要对被告申请财产保全,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立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
    2023-07-07
    302人看过
  • 是否可以通过口头提出行政诉讼?
    可以。一般情况下,提起诉讼时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且提供相关的资料;如果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写起诉状的,可以进行口头起诉。法院会计入笔录并且出具一份书面凭证。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诉讼可以提起吗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诉讼可以提起。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对公民的利益产生侵害,公民有多种救济手段,申请复议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行政机关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会通知给申请人。等拿到复议决定书后,当事人如果对于处罚的结果不服的还能进一步的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
    2023-07-13
    169人看过
  • 征地过程中,哪些行政行为可以进行复议、诉讼
    一、征地过程中,哪些行政行为可以进行复议、诉讼在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决定、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等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
    2024-01-07
    206人看过
  • 农村征地是否可以行政强拆
    一、农村征地是否可以行政强拆如果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后,被征收人不复议、不起诉、不搬离的,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对征地进行强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农
    2023-06-17
    316人看过
  • 行政诉讼能否阻止强制拆迁
    1、行政诉讼能否阻止强制拆除,应当由行政机关公告,当事人应当在限期内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阻止强制拆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需要拆除的,行政机关应当公告,当事人应当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能是企业、团体或者其他法人,更不能是个人。(3)有具体的主张和事实依据。也就是说,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具体指出行政机关判决中存在的问题。如案件事实错误、证据不足、违法、程序违法、处罚不当等。当然,这些都是问题所在。人民法院审理后,才能确定是否存在。指出这些问题后,
    2023-05-08
    314人看过
  • 拆迁案件提起行政诉讼,可以阻止强拆吗?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据此,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一旦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司法强拆基本上就能阻止了。
    2022-04-13
    440人看过
  •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否可以参加行政诉讼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否可以参加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由主动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行政诉讼第三人均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上诉、申请调取证据和执行生效裁判等。(1)主动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2)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法院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不可以负责行政诉讼的执行符合条件的,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最高法院解释》的规定,在人民法院作为执行机关时,行政
    2024-01-17
    26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是否行政诉讼胜诉可以强制拆迁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10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期间不能强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行政诉讼中程序性行为是否可诉?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1
      程序性行政行为原则上不具有可诉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是不可诉的。但如果该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且这种影响不受制于最终处理决定,或者该程序行为具有事实上的最终性的,则具有可诉性。
    • 行政诉讼因屋拆迁未安置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2
      1、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 2、审查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3、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4、开庭。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
    • 行政强拆程序是否可以申请裁决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5
      按照条例和规程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请求裁决,这也是申请裁决的前提。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是生效的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了裁决的申请,且有了生效的裁决,行政强制拆迁才可能发生。
    • 行政案件是否可以中止诉讼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1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