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1 04:00:12 237 人看过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60条之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一、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

(一)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

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

(二)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

当事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法院对是否执行仲裁裁决作出裁定之前。

(三)管辖法院不同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只能向申请执行人所提出执行申请的法院提出。

(四)法定理由不同

《仲裁法》第58条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理由的第4项和第5项分别是: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理由的第4项和第5项分别是: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而且,人民法院还可以以违背杜会公共利益为由撤销仲裁裁决。法定理由的不同表明,人民法院在审查撤销仲裁裁决时,侧重对于仲裁裁决的事实认定进行审查;而在审查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时,既审查仲裁裁决所认定的事实,又审查仲裁裁决所适用的法律。

(五)法律程序不同

在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中,法院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而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中,法院不可要求仲裁庭重新仲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0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如何向法院申请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一、如何向法院申请仲裁裁决不予执行1、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轻仲裁裁决不予执行,首先是提交申请书,等人民法院审核之后再做决定。2、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合适,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3、法律依据:《仲裁法》第六十三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二、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是如何的1、申请执行的法院;2、申请的形式;3、申请执行的期限;4、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
    2023-06-16
    327人看过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能不能向法院申请?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需要法定理由的。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理由只能是仲裁机构本身出现了法定的过失,如果当事人仅仅是对于仲裁的赔偿数额不满意,则不能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而只能是自认倒霉。而且,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前提是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如果当事人都没有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则不能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申请执行期限超过两年还能不能执行申请执行期限超过两年是否还能执行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
    2023-06-20
    131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被不予以执行的情形是怎样的
    一、劳动仲裁裁决被不予以执行的情形是怎样的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一般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二、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流程有哪些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2、需一般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一般求。强制执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2023-06-16
    206人看过
  • 不能由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三)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四)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6-14
    396人看过
  • 仲裁裁决以下哪些情形不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向仲裁机构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案件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7)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另外,可申请撤销涉外仲裁的情形是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
    2023-08-05
    97人看过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不是高院复核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不是由高院进行复核,而是由作出裁决的上一级法院进行复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驳回或者不予受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后,当事人对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或者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基于案外人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或者不予受理案外人提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书申请,案外人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1)必须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国内仲裁裁决和涉外仲
    2023-03-16
    472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法院对涉外仲裁裁决裁定撤消或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从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法院对涉外仲裁裁决只进行程序上的审查,而不进行实体上的,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审查。同时也规定了有关当事人只能就程序问题提出质疑,而不能要求法院对裁决的实体问题进行审查。这在法律上保证了涉外仲裁裁决的终局性。
    2023-04-29
    488人看过
  • 仲裁裁决如果不予执行裁决有效吗
    无效。人民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该仲裁裁决即无效,当事人既可以根据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
    2023-03-01
    147人看过
  • 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可以不予执行的情形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一、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如何首先,仲裁裁决的强制执
    2023-03-30
    81人看过
  • 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自1995年实施以来,仲裁委员会在各地人民法院的支持与监督下,顺利裁决并执行了大量的民商事经济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近几年以来,有的基层人民法院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的执行采取一些过于苛刻审查方式,动辄裁定不予执行,不但使仲裁委员会的生效裁决和一裁终局的法律制度形同虚设,也使当事人对有关基层人民法院产生了不良印象。因此笔者认为,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申请不予执行的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管辖,以确保仲裁裁决文书的严肃性,确保人民法院对仲裁监督的质量,确保一裁终局的法律制度得以落到实处。其理由与根据如下:一、各基层人民法院对是否裁定不予执行所采取的标准不一。在司法实践中,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大多数法官在审理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时,均能在一裁终局的原则下,重程序审查,淡化实体审查,慎重对待已生效的裁决文书。但有的基层法院的法官,滥用实体审查的
    2023-06-06
    122人看过
  • 驳回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能不能上诉
    一、驳回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能不能上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驳回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诉复议,但不能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驳回或者不予受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后,当事人对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或者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基于案外人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或者不予受理案外人提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书申请,案外人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二、仲裁费用退回条件是什么案件受理费的退款按下列规定办理(案件处理费原则上不予退
    2023-06-16
    396人看过
  • 审查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期限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一、审查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期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的审查,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围绕被执行人申请的事由、案外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对被执行人没有申请的事由不予审查,但仲裁裁决可能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询问;被执行人在询问终结前提出其他不予执行事由的,应当一并审查。人民法院审查时,认为必要的,可以要求仲裁庭作出说明,或者向仲裁机构调阅仲裁案卷。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的审查,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二、当事人如何向人民法院
    2023-04-27
    327人看过
  • 本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与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是否抵触
    [案情]申请人河北太平洋世纪律师事务所与被申请人河北开元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因委托代理合同代理费支付纠纷一案,于2003年4月17日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于2003年7月4日做出裁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代理费852090.70元,仲裁费3005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仲裁后,被申请人以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违法等为主要理由,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经中院审查认为,被申请人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故于2003年9月18日做出裁定驳回被申请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裁定做出后,被申请人未自觉履行仲裁裁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即于2003年10月10日申请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又依据《中华
    2023-06-06
    336人看过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裁定能否申请再审
    不服仲裁裁决不能申请再审,但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需要多长时间劳动仲裁需要四十五日才能结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二、劳动仲裁法一般要多久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
    2023-03-11
    273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仲裁机构是指解决对外经济贸易、运输争议和海事纠纷的仲裁机构。它们是专门负责处理涉外商事争议的仲裁机构,通常由国家或地区政府设立,或者由国际组织或行业协会设立。涉外仲裁机构具有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公正、权威的仲裁... 更多>

    #涉外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什么情形下法院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4
      可以向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如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则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被执行人认为有异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申请法院不予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
    • 我国仲裁法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规定,什么情况下法院不予执行裁决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仲裁裁决,确认有以上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执行。根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执行申请后,应当及时按照仲裁裁决予以执行,应当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对于国内仲裁而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包括:1;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并将此裁定送达双方当
    • 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法院不予执行的情形有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2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
    •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怎么办,仲裁裁决以不予执行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0
      申请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当事人可以再次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裁定不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情形的表现包括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30
      仲裁裁决执行存在问题不予执行的情形包括对国内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以及对国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一般来说,如果是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是需要由人民法院确定的,但是裁定不予执行的前提,是案件的情形要符合法定的情形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