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意义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0:23:55 166 人看过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意义是什么?

答: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意义是:

(一)是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要求。只有开展确权登记,才能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等问题,为本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继续承包并长久不变扫除障碍,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二)是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是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前提。只有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才能把承包地真正落实到户,权属清了、面积准了,农民的心才能稳了,才能放心外出务工就业、进城落户,承包地才能流转出来,规模经营主体才敢放心搞规模经营。

(三)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制度保障。在我省的广大农村,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房屋是农民最大的财产。现在农民虽然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但资源、资产、资金要素还不能合理转化。只有通过确权,才能实现赋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产权、林权、股权等才能够通过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公开、公平的交易,农业农村的资源才能够逐步转化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四)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迫切需要。农村土地承包问题关乎民生、关乎农村经济发展、关乎农村社会稳定。处理不好,伤害的是农民的感情,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确权登记的过程,既是明确承包地归属的过程,也是依法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过程;确权登记的成果既可以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还是定分止争的有效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6: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土地经营权的登记的程序有哪些,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哪些权利
    一、土地经营权的登记的程序有哪些土地经营权的登记的程序有两种。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方式和其它承包方式两种,不同承包方式的登记程序不同。1.家庭承包方式登记(1)准备前期资料(2)入户权属调查(3)测量地块成图(4)公示审核(5)建立登记簿(6)完善承包经营权证书(7)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8)由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整理登记相关资料进行归档。2.其他承包方式登记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承包农村土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对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暂不予登记。开展其他承包方式登记参照家庭承包方式登记的相关程序。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哪些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以下权利:1.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6-10
    12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中的承包经营权调整问题有哪些
    1、对二轮延包后承包地进行了调整的如何确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对二轮延包后个别地方对承包地进行了调整的,按照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工作原则,在不违背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实行民主协商、村民议决。只要群众认可无异议,在履行完善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群众有异议的,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后,再行确权登记颁证。2、家庭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被国家征用的如何确权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此次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承包地全部被国家征用的应进行注销登记,被国家部分征用的,应从承包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并进行变更登记,未被征用部分则据实测量确权登记颁证。3、因发展集体公益事业占用的家庭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承包期内,村、组公益
    2023-12-21
    451人看过
  • 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应由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申请。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1)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情况发生变化的;(2)承包土地的地块名称、坐落、界址、面积等发生变化的;(3)承包期限届满,承包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的;(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承包土地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律师补充: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2)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情况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发生变化的材料;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的,还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3)承包土地的地块名称、坐落、界址、面积等发生变化的,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涉及界址范围、面积
    2023-05-06
    10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效力有哪些?答:确权,就是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土地台账等资料对农户依法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认定的过程。登记,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申请国家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不动产物权,经过登记,可以进一步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依法赋予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是承包方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的,应予支持。”
    2023-05-04
    335人看过
  •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办理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办理流程第一步: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第二步:入户权属调查。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第三步:测量地块成图。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第四步:公示审核。由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第五步:建立登记簿。根据乡镇上报的登记资料,由县
    2024-01-24
    45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给农民带来了什么好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赋予农民财产权利的重要基础。2014年江苏省在16个县(市、区)和其他每个县(市、区)各1个乡镇开展整体推进试点。2015年在全省整省推进,涉及1288万农户、5104万亩承包土地。全省各地农业部门和基层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政策规定,同时采用民主协商的方法,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智慧和创造性,保证了确权颁证的顺利推进。集聚智慧,破解确权难题昆山市周庄镇云南村现有农户764户,人口2226人,耕地总面积1615亩。199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二轮续包时,农民种地积极性普遍不高,全村有30多户涉及104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签订了弃权协议。按照相关政策,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必须以二轮续包为基础,这些弃权农户并不在确权范围之内。像这样的情况,该如何确权颁证呢?云南村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在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考虑到村里已于2009年组建了
    2023-05-05
    452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如何登记办证?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登记办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依据《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县(区、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的一项活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关键在权属调查,各地要从实际出发,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做好工作。步骤如下:(一)开展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查。依据农村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材料、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台账、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等相关权属档案资料进行清查整理、组卷,按要求进行补建、修复和保全,摸清承包地现状,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用途、流转等原始记载;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收集、整理、核对承包方代表、家庭成员及其变动等信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档案清查、整理与土地承包管理
    2023-05-22
    16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什么工作是需要农户配合的
    土地确权在保障农民财产权益方面起着关键性作用,对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与农村和谐举足轻重。然而,对农民来说,土地是“命根子”,承载着他们的希望,任何关于土地的制度,都会触动农民的敏感神经。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土地确权颁证成了村民关注的话题。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什么工作是需要农户配合的:(一)确认自己的地块。(二)在确权登记资料中签字并按手印确认自己的地块。(三)配合乡(镇)、村(组)提供相关资料、信息。(四)在承包地确认无误后,应与村小组签订承包合同书。(五)提出登记申请。(六)其他需要配合的事项。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后收集农户户口本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土地台账、老土地证等资料,用于后期的基础表格核对。一、入户调查测绘公司对乡镇人员、村组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表格填写培训,村组工作人员填写表格,村组人员、乡镇人员、测绘公司技术人员分别审核填写完成的表格。测绘公司技
    2023-12-08
    387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自行开垦的土地不能确权?
    一、开垦的荒地所有权仍然归集体《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注意这里只是确定了农民能够使用自己开荒的土地。而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是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说明农民开荒的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也仅仅是拥有开垦荒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二、农民自行开垦荒地不能确权虽然荒地大多都是由于农民自行开垦,并没有在农村集体组织进行耕地等级划分,也没有与农村集体签订过相关的土地承包合同,所以农民开垦的荒地是不能够进行土地确权。一方面没有与集体组织建立承包关系,另一方面不属于基本粮田保护范围。加之未经农村集体组织同意,农民不得够擅自开荒。虽然很多
    2023-06-02
    309人看过
  • 郑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否可以改变用途
    是不可以,私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予登记对于农户或其他组织未经国土部门批准,自行在承包土地上进行建房或建设其他建筑设施的,此次确权不予登记。对相关责任人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行为,由国土部门依法处理。恢复农业用途后,再行确权登记颁证。一、承包地全部被国家征用的应进行注销登记此次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承包地全部被国家征用的应进行注销登记,被国家部分征用的,应从承包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并进行变更登记,未被征用部分则据实测量确权登记颁证。公职人员、出嫁女是否列为家庭成员由承包户家庭决定对于公职人员、现役军人、大学生等人员户口已经迁出,是否继续作为家庭成员参加登记的问题,根据规定,家庭承包经营户中个别人员的变化不影响家庭承包土地的权益和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参加土地二轮延包及延包后的上述人员,是否列为家庭成员由承包户家庭决定。对于出嫁女和入赘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问题,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
    2023-03-02
    386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及方式有哪些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农户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承包方将自承包的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转移给第三方经营,原承包方或第三方向村集体履行原承包合同的行为。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什么必要性?在我国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具有以下必要性: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促进农村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需要。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业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需要。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需要。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1、转包。转包主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
    2024-04-09
    323人看过
  • 如何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地方全面负责的要求,在稳步扩大试点的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在工作中,各地要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以现有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坚持依法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政策,按照规定内容和程序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依靠村民民主协商,自主解决矛盾纠纷;从实际出发,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为基础,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采用符合标准规范、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坚持分级负责,强化县乡两级的责任,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工作质量。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操作性政策建议和具体工作指导意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补助。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指什
    2023-08-15
    276人看过
  • 重庆如何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驻区市属有关单位:按照《重庆(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0〕82号)精神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农发〔2010〕28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四个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试点工作的做法、经验和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以下简称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深化认识,增强做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使命感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对于实施民生工程、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减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有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等方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镇党委、政府和
    2023-12-01
    152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农村土地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对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为夫妻共同财产。2.夫妻双方作为承包方,其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夫妻共同财产。4.结婚时,夫妻一方不享有另一方婚前的承包经营权,但对土地进行了改良
    2023-06-23
    30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合并村民小组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答:村民小组合并前各小组人均承包地面积不一致的,登记中不要求在合并后的村民小组范围内统一人均承包土地面积,可根据合并前村民小组人均面积标准,按本次登记的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合村并居的参照此规定。
    •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如何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27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央的明确要求,目的是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凭证管地用地。对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应关心并清楚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土地情况,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此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政府统一
    • 自然灾害毁损承包地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6
      答: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毁损减少的承包地,无法恢复的,应核减承包地面积。可部分恢复的,按恢复后的实际面积确权登记。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否要求承包方签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4-07
      1、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方式的,应由原承包方声明或经家庭成员举荐确认的户代表对登记信息进行签字确认;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签字确认的,可由户主依法委托签字确认。对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的,应由原承包合同书上签字的人或承包方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确认。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
    •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应当登记为哪些户口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5
      法律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条:“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