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住所怎么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09:36:08 379 人看过

一、法人住所怎么确定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法人企业的住所一般是登记在其营业执照上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三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二、法人财产权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法人财产权具体包括:法人有接受全体投资人投资财产的权利(在法人设立之初也可以这样说,法人有哪些种类的财产权取决于投资人投资什么样的财产);法人有将接受的投资财产登记在法人名下的权利;有以法人的名义经营该财产的权利;有以接受的投资财产和法人的日后积累,既法人名下的全部财产承担法人民事责任的权利。所以说法人财产权是一种授权。进一步说是法定授权、定向授权、有限授权、特殊授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0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确定公司住所有什么法律意义?
    确立公司住所的法律意义主要有:(1)公司住所是诉讼管辖的依据。(2)公司住所是法律文书收受的处所。(3)公司住所可以确定登记、税收等管理机关。(4)公司住所可以确定债权债务的接受地和履行地。(5)在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公司住所是确认准据法的依据之一。除上述之外,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当按属人法原则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时,一般按公司的住所确定适用何国法律。一、物业服务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确定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是正确审理此类案件的前提。物业管理纠纷的管辖问题,应以物业管理纠纷的具体类型来确定。因物业管理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目前当事人一般都在物业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把物业所在地作为业主或使用人的住所地,而有些受诉法院也未分清物业管理纠纷的不同类型而予以受理。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起侵权之诉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物业
    2023-04-11
    69人看过
  • 如何确定公司住所?
    1、如何确定公司住所呢?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住所就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主要办事机构一般是指公司董事会等重要机构,因为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对外代表公司的。公司可以建立多处生产、营业场所,但是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并且一这个公司住所应当是在为其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的辖区内。要规定公司住所,最基本的理由就是在任何时候都能找到这家公司。从法律上来看,确定公司住所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作为法律文书的送达处所;二是作为诉讼管辖的根据;三是在一定意义上是公司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定场所。比如,税务机关送达税务方面的文书,必须有一个可以送达的处所;公司将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供股东查阅,应当置备于公司住所等。以上内容是我国公司法对公司住所的具体规定。2、确定公司住所有什么法律意义?确定公司住所的法律意义:具体表现为:便于确定诉讼管辖;便于确定债务履行地和承担其
    2023-06-09
    148人看过
  • 债务人非法占住住所怎么解决?
    房子是公民的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没有所有权人的允许,任何人都不得强行进入。因此,如果债务人允许进去居住,那就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对方不允许的话,你强行居住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轻的是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罚款,严重的有可能触犯刑法。非法的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房子主人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予以立案追究。遇到债务人转移财产如何处理1、遇到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
    2023-07-01
    495人看过
  • 如何认定法人的住所
    第六十三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法人的实际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与法人注册登记的地址一致的,法人的住所地依据注册登记的地址确定。法人的实际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与法人注册登记的地址不一致的,法人的住所地是法人的实际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一、法人的住所的有关说明这关系到案件的管辖法院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根据工商登记的要求,法人在设立时其住所应当是其主要经营场所,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为法人住所地。但是在工商登记地与实际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相分离的情况下,法院应以最终确认的实际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作为法人住所地。此时,法人的注册登记地址不能作为确定管辖的依据。需
    2023-03-03
    153人看过
  • 被告有不同的住所地怎么确定管辖
    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几个共同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2023-06-14
    181人看过
  • 法人有多个实际营业地址时,如何确定住所
    如果公司有多个实际营业地址,为了尽可能减少被告提出管辖异议的可能性和管辖异议程序耗费的时间,我认为可以按如下规则判断公司住所。首先,如果原告无法确认被告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不知道公司有多个实际营业地址,可以工商登记地为住所。其次,如果原告知道被告公司有多个实际营业地,且可以搜集证据说明被告公司某地的办公场地有如下特征:办公人员最多、营业收入最高、业务宣传最密集、公司最高领导人办公位于此处,可据此主张该地址是被告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该思路并无权威依据,是律师在实务中操作的经验。此外,只要原告能证明被告公司在某地办公营业,无需区分是否为“主要营业地”,即可以该地为住所地确认管辖。这一规定相当于给原告提供了跟大的决定管辖法院的选择权。一、法人住所怎么确定民法典第六十三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法人的实际营业地或
    2023-02-20
    217人看过
  • 怎样确定法院所在地
    受诉法院所在地是受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法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一些省份,受诉法院所在地还分为经济特区和非经济特区。由于法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支出差距很大,因此,不同法院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赔偿标准差距也很大。当受害人或赔偿权利人的住所地或居住地与受诉法院在同一地区时,其赔偿标准是一致的。当受害人或赔偿权利人的住所地或居住地与受诉法院不在同一地区时,其赔偿标准是不同的。(一)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选择赔偿项目一般按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计算。赔偿权利人可以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或居住地选择对自己赔偿有利的受诉法院。(二)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标准的选择赔偿项目一般按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计算。但受害人或赔偿权利人(包括被扶养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
    2023-08-15
    424人看过
  • 监视居住场所如何确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监视居住未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该条的规定表明,监视居住的场所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另外一种是指定的场所,如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场所指定为宾馆等场所,都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场所,这种强制措施不仅是名义上的监视居住,其性质也依然是监视居住,并未完全剥夺和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其强制的程度毕竟不如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因此,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负责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及时将监视居住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一、监视居住的概念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
    2023-03-19
    91人看过
  • 怎么确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一、2018年个税起征点怎么确定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5000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六金-缴税扣除标准:2018年10月份起,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三、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影响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2023-04-11
    218人看过
  • 外国法人住所认定标准
    一、外国法人住所认定标准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法人住所,是指法人长期固定的中心活动处所。住所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而各国规定又有所不同。在欧美发达国家,一般规定以法人的主事务所在地(即法人机关所在地,如董事会)为住所;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规定以营业中心所在地为住所。多数国家规定法人只能有一个住所,但可以有多个场所。也有少数国家(如德国)规定法人可以有几个住所。确定法人住所的法律意义在于:(1)决定债务履行地;(2)决定诉讼管辖地,(3)国际私法上决定准据法的根据;(4)决定法人清算地。二、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哪些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
    2023-06-05
    337人看过
  • 法人的住所是法人的什么
    法人住所,是指法人长期固定的中心活动处所。住所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而各国规定又有所不同。在欧美发达国家,一般规定以法人的主事务所在地(即法人机关所在地,如董事会)为住所;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规定以营业中心所在地为住所。多数国家规定法人只能有一个住所,但可以有多个场所。也有少数国家(如德国)规定法人可以有几个住所。确定法人住所的法律意义在于:1、决定债务履行地;2、决定诉讼管辖地;3、国际私法上决定准据法的根据;4、决定法人清算地。一、法人住所变更后管辖怎么处理法人的住所地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无法确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以注册登记地为其住所地。《民法典》第六十三条:【法人的住所】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
    2023-03-30
    134人看过
  • 拆迁同住人怎么认定是正确的?
    一、拆迁同住人怎么认定是正确的?被拆迁房屋的同住人应当认定为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对产权人给予拆迁补偿,由产权人对同住人进行补偿。对公房同住人的认定标准是具有本市的常住户口,如果没有本市的户口,但是,因为结婚在被征收公房内居住时间满5年的也视为工同住人,因为读大学、服兵役等这些情形,户籍被迁出被征收公有居住房屋,但是在本市没有其他福利性住房的情形。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征收决定之日,因结婚而在被征收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居住未满一年的;2、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征收决定之日,因结婚而在被征收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3、在被征收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4、房屋征收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征收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二、
    2023-06-17
    97人看过
  • 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怎么确定?
    一、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怎么确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必须对他人负担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所负有的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二、什么是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是三级案由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下的四级案由,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人损害时,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此处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特定情况下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所负有的以积极行为的方式尽力保障具有一定关系的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按照危险发生的不同阶段,安全保障义务体现为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危险预防义务
    2023-05-03
    264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财产原值怎么确定
    一、个人所得税财产原值怎么确定1、个人所得税中的财产原值,不同的财产确定方式不一样。2、例如: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申报1、进入当地电子税务局,填写财务报表然后保存,然后填写企业所得税网上年度申报,网上报送关联企业往来报告表,清缴税款。2、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2023-06-14
    6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自然人的住所地?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30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所谓住所,就是指自然人在法律层面上确定的生活和法律关系的地点。也就是自然人从事法律行为、参加社会活动的中心地。 经常居所,指自然人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是住院医疗的除外。经常居所的确定应该注意自然人主观上应当有长期定居的意思,并在定居的地方形成一定范围的生活、社交圈,如果是就医或者出差,
    • 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应该怎么确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8
      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
    • 监护人住所地由被监护人确定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26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 民法总则是怎么规定住所住所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8-12
      民法总则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 自然人的住所地如何去确定,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6
      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或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住地为为住所地,如果其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此外,根据相关规定,住所地是指自然人在法律层面上确定的生活和法律关系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