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16:40:46 352 人看过

一、外商投资企业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做好清算期间财务管理工作,并接受财政机关检查监督。

二、外商投资企业按合同、章程规定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时,应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委员会,组织开展清算工作。

三、清算委员会负责制定清算方案,编制资产负债表及其他会计报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处理意见,提请董事会通过,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和企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四、清算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企业的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

五、企业财产按分行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其中场地使用费、中方职工物价补贴等财政收入与国家税收同一顺序上缴财政。

六、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应以本企业所有的财产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投资各方对企业债务应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和连带清偿责任。

七、企业清算财产扣除各项负债及损失后的剩余财产,减除企业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金、各项权益性基金和清算费用后的余额超过实收资本部分,为清算净收益,视同利润,按规定缴纳所得税。

一、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怎样

公司破产清算是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了结公司债务,并在股东间分配公司剩余资产,最终结束公司的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

进行清算的企业应按照以下7个步骤履行清算程序:

一是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是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是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四是处置资产;

五是清偿债务;

六是分配剩余财产;

七是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0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商投资相关文章
  • 财政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通知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特点,我们制定了《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附件: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名称】附件: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题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物业管理企业也适用本规定。第二章代管基金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
    2023-06-10
    95人看过
  • 【外企清算】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和清算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8年1月15日废止了《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前,中国关于内外资企业解散和清算规定,如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征收一样,适用不同的法律依据。但随着中国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为使内外资企业的管理趋于一致,故而取消该办法。对于取消该办法后,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和清算方面如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外商投资法律相衔接的问题,商务部办公厅于2008年5月5日,发布题述指导意见。具体内容如下:一、适用法律确定《办法》废止后,外商投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外商投资法律和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未作详细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二、需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材料I外商投资企业因下列原因而提出解散的,需向审批机关报送提前解散申请书、企业权力机构(董事会、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关于提前解散企业
    2023-06-09
    180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的财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0)46号]规定:财产损失是指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坏账损失,以及遭受自然灾害、民事诉讼等意外事故造成的非常损失。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可准予在发生当期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凡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财产损失,企业一律不得自行在所得税前扣除。在发生财产损失并已确认其数额后,企业应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单独报送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书面申请,注明财产损失的类型、程度、数量、所得税前扣除理由和扣除期间,并附有关部门、机构鉴定确认的财产损失证明资料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的数额在当期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企业能够证实其财产损失确已发生,但在发生当期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尚不能确认损失数额,也
    2023-06-05
    130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办理流程
    1、申报材料:(1)填写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一式两份);(2)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一份(盖公章);(3)批准证书的复印件一份(盖公章);(4)批复的复印件一份(盖公章);(5)章程一份(盖公章);(6)合同一份(盖公章)(此项只有中外合资公司提供);(7)企业财务制度一份(盖公章)。注:(1)资料中需提供复印件的,请企业加盖公章;(2)企业原财政登记证正、副本如有遗失,请书面说明情况,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3)《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企业如有遗失,请书面提出补办申请,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然后到现注册地财政部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重新填写。2、办事流程:(1)申请人提交材料;(2)办理人员审批材料;(3)材料符合要求的,即时办结;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人继续补正。3、收费项目名称、标准、依据:无一、外商投资公司的设立要求是什么?1、申请外国投
    2023-04-05
    155人看过
  •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实施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报告
    发证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发证机关:各企业主管局(总行)、各区县财政局,各外商投资企业:现将《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实施新的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果您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意见,请及时向我们汇报。附件1: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实施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的通知(93)财资474号,国务院有关部委,省、自治区财政厅(局),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企业财务通则和行业企业财务制度颁布后,如何贯彻企业财务的一般原则和不同行业企业的财务制度,我们已经出台了一些文件。为方便外商投资企业更好地实施新金融制度,我们根据当地财政部门和企业情况,梳理制定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实施新金融制度的补充规定》,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外商投资企业的特点和管理需要,请认真组织实施。如果您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意见,请及时向我们汇报。附件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新的企业财务制度
    2023-05-07
    414人看过
  • 宁波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出资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保护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库(1)条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第三条凡在本市范围内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都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开办外商投资企业所需资金总额,即按其生产经营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或固定资产)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第五条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应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六条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认缴的出资,必须是投资者自己所有的现金、自己所有并且未设
    2023-06-06
    300人看过
  •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特点,我们制定了《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物业管理企业也适用本规定。第二章代管基金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
    2023-04-22
    98人看过
  • 【特别清算】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注销有关问题的答复
    河南省鹤壁翔宇纸业有限公司特别清算委员会:你会《关于依法办理鹤壁翔宇纸业有限公司注销登记手续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你会所提问题涉及到《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的冲突。在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的清算问题上,若《细则》与《办法》的规定有冲突的,以《办法》的规定为准。《细则》第四十九条虽然规定了在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中,包括董事长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董事会的决议,但同时规定“不能提交董事会决议的以及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注销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系经国务院批准的行政法规,其第二章第六节第三十三条规定:“自清算报告提交企业审批机关起10日内,清算委员会须向税务机关、海关分别办理注销登记。清算委员会应当自办结前款手续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报告并附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
    2023-06-09
    355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退回清算规定及其特征
    外商投资企业宣告破产的,应实行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由人民法院指定成立的清算组织,依据破产程序对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及财产进行清理和处理,并将破产财产公平地分配给破产企业债权人的工作过程。早前,鉴于国内法律规定不明,涉及到企业清算问题,有关法律规定是由主管机关是清算主体,这样设立该公司的机关甚至是工商局是不是清算的主管机关都有了争议。为此,国家工商总局曾下达规定说明工商局不成为企业清算的主体。由此可见,清算主体的明确是有一个过程的,而清算主体的责任的明确同样是一个过程。上述法律的完善使目前清算主体及清算主体的责任都很明确。目前,外资企业的退回清算与内资企业一致,统一适用公司法及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只是涉及到外资企业清算,尚需要向外经贸主管部门报批备案程序,此点略有不同。破产清算通常具有如下特征:(1)破产清算是对已破产的企业实行清算的制度。破产清算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已被法院裁定破产还债;(2
    2023-06-06
    466人看过
  • 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外国投资者的出资、财务会计管理
    (一)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参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资企业在经营期限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但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注册资本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二)外国投资者的出资1.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方式。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其从中国境内兴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外国投资者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的,该机器设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外资企业生产所必需的;(2)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当时的国际市场正常价格。外国投
    2023-06-06
    379人看过
  • 【清算组】外商投资企业自行清算程序及相关法律实务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自行清算程序(一)申请解散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只要符合《公司法》第181条解散原因之一的,经公司权力机构决议通过,可以提前解散公司。公司申请解散阶段的具体程序为:1、企业权利机构决议解散。外商投资企业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提前解散公司的,应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或盖章确认。2、向原审批机关申请解散。外商投资企业在公司董事会作出提前解散的决议后,应向原审批机关申请解散,并提交以下资料:(1)解散申请书(2)董事会决议(3)企业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4)所辖政府基层组织(如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或工业园)的意见。3、原审批机关的批复。审批机关在收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企业解散的批复。(二)成立清算组并向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应在审批机关批准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依法开始清算。根据《公司法》及有关外商投资法律的规定,清算组
    2023-05-03
    495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汇管理分局,深圳分局: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一年一度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即将开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外汇外债管理开展外汇外债检查》的通知(国发〔1998〕31号),做好外汇年检工作,财政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改革1999年度外汇检查形式,由以往的企业自查改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外汇年检结果如实填写“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应披露的外汇内容表”(见附件);二、注册会计师应在审计报告中以文字如实说明被审企业在外汇收支、外汇借款和还款以及外汇买卖等方面是否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三、联合年检结束后,财政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的外汇年检结果进行抽查,对于没有执行上述要求的会
    2023-04-24
    195人看过
  •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税收问题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文号:财会字[1994]第43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税收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5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税收问题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一、关于增值税的会计处理1.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直接出口并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因购买国内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应直接计入所购原材料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等科目。2.企业生产的货物既有出口又有内销的,应分别核算出口货物和内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属于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按本通知第1条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属于内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可以自销售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在购入原材料时,按应支付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等科目。3.既有出口货
    2023-06-07
    235人看过
  • 企业法律顾问: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税务问题
    一、经营期间欠缴税款的清理(一)欠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清理1.税收减免期为了更好地吸引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简称《所得税法》)中的一些税收优惠,比发达国家和其他部分发达国家更加优惠,使得外商投资者普遍收益。《所得税法》第八条对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还有两免三减半的的优惠,如果外商投资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实际的经营期限少于十年,其已享受的该项所得税减、免优惠金额应当补缴。2.再投资退税《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国务院另有优惠规定的,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办理;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另外,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
    2023-04-13
    262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 更多>

    #外商投资
    相关咨询
    •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是为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顺利进行,保护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1997年发布的办法。 1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1996年6月15日国务院批准,1996年7月9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2号发布) 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顺利进行,保护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
    •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外商投资企业的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企业清算程序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 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不同情况,在办理清算时,主要经过包括以下程序: 一、确定清算方式:普通清算还是特别清算; 二、成立清算组织—由企业权力机构组织成立清算委员会 1、企业权力机构在企业权力机构成员中选任或者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担任; 2、清算委员会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二)公告未知债权人并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 (三)处理
    • 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清算程序如何办理对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程序的认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07
      2008年1月15日,《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被废止,2008年5月5日,商务部下发了《关于依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和清算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和清算审批程序做出了新规定。其中包括商务部门不再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别清算实施审批管理,对外商投资企业解散仍需实施审批,审批程序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企业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该案情况要看依据
    •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怎么有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9
      外资企业都是联合年检的,联合年检通过后那年检报告书和财政登记证过去就可以了,有时候还需要审计报告。
    •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流程是怎样的,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11
      普通清算程序是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算的基本程序,也是最重要的程序,一般经历如下程序: 一、申请企业终止与清算。 二、书面通知各政府机关清算事宜。 三、成立清算委员会。 四、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报债权。 五、清算公告。 六、申报债权。 七、债权登记与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