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属于民间借贷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12:40:09 416 人看过

不属于,两者不同之处主要有:一是在法律关系的主体上,典当关系的成立要求一方为符合条件后经申请设立的典当行,而民间借贷关系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非金融机构);二是在法律关系的内容上,典当关系以当户的物为担保前提,而民间借贷并不必然要求存在担保,即使要求担保也并不限制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的担保;三是在权利义务的条件上,典当关系是一种有偿借款,是附期限、附质押或抵押条件的,而民间借贷并不必然是有偿借款或者要求附条件;四是在法律后果上,典当关系的赎当是当户的权利,而民间借贷关系的担保是借款人的权利。

一、汽车抵押贷款利率

1、银行贷款

借款人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或质押物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必须出具汽车买卖合同、汽车按揭协议、汽车按揭贷款合同等。年利率6%起。

2、信托贷款

信托汽车抵押贷款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其(或信托计划中)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融资方以汽车抵押作为信托贷款的担保方式。利率加费用一般年经利率在18%左右。

3、典当贷款

典当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当户将其汽车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和利息,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费用、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利息加其他各项综合费用合并约为月利率3%左右。

二、民间借贷见证人的作用

民间借贷中的见证人,仅是在场看见的证人,起着证明借贷关系发生于存在的作用,与“在场人”意思近似等同。见证人主要要与“保证人”相区别,保证人就是担保人,指在保证法律关系中,提供担保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债务提供担保,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法律责任。所以要厘清见证人与担保人的不同,对身份进行明确的标注。在实践上,自然人以见证人身份在借条上签字,不承担担保责任,但是要以第三人或者证人的身份出庭,以便法庭查清案件事实。综上,对于既无借款意思、共同还款意思,又无担保意思,仅在借条合同或者借条上签字,只能作为证明借款事实的证人,而不能将其认定为民间借贷担保纠纷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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