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可以继承被害人遗产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11:01:40 396 人看过

杀人犯可以继承遗产。但是如果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那么会丧失对被害人遗产的继承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女儿的遗产有没有继承权?

父母的遗产女儿是有继承权的,并且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但是如果女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二、丧失继承权的权利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8: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受遗赠权相关文章
  •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还可以继承吗
    一、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还可以继承吗1、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继承人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的情形的,继承人将丧失继承权。2、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二、对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如何处理1、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他人实施杀害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
    2023-06-12
    72人看过
  • 遗产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后可以反悔吗
    在遗产的处理之前或者诉讼过程当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是可以反悔的,因为此时的遗产尚未分割,而一旦遗产继承完毕,遗产已经进行了分割,则无法进行反悔。当然,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需要提出恢复继承权的理由,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之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放弃继承权后反悔法院支持吗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的,就不能再反悔了。如果继承还没完成,那么放弃继承权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回放弃继承权,法院再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是否采纳。二、私下签订的放弃继承权协议是否有效放弃继承的声明具有法律效力。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口头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者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
    2023-03-11
    290人看过
  • 可以继承遗产哪些遗产可以继承
    下列遗产可以继承:(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意
    2023-07-27
    186人看过
  • 自书遗嘱放在被继承人手里可以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自书书写遗嘱的,是可以放在被继承人自已手中的,而被继承人也可以委托遗嘱执行人保管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
    2023-04-21
    306人看过
  • 被继承人抚养的人可以分得遗产吗?
    被继承人所抚养的人能够分得部分遗产,如果被抚养的人是继承人的,就可以按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如果被抚养人不是继承人的,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一、被放弃的继承份额要怎么处理被放弃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若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其他继承人按照顺序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我国对继承份额的规定为: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
    2023-04-04
    80人看过
  • 被宣告失踪的人可以继承遗产吗
    可以。《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撤消对他的死亡宣告。宣告死亡的判决一经撤消发生以下法律后果:(1)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民事主体资格不消灭,其仍可享有各种人身权利和财产权。(2)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3)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的配偶在其宣告死亡后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消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死亡的,则不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4)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的子女在被宣告死亡期间被他人依法收养的,该收养关系有效,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
    2023-05-03
    237人看过
  • 遗嘱执行人可以继承遗产吗
    立遗嘱人还健在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遗产继承的,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一、遗嘱公证的房产怎么过户从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二、法律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法律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开始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到目前为止,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遗产的分割时间,因此遗产的分割时间可以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
    2023-03-06
    438人看过
  • 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可以是本人吗?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继承遗产。1、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将遗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2、被继承人可以通过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根据协议,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自然人生养死葬义务,享有遗赠权的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几人继承个人财产。放弃继承遗产可以委托别人吗1、放弃继承权一般不可以委托别人去办。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
    2023-08-08
    498人看过
  • 被精神病患者杀害的被继承人,遗产继承权是否可以享有?
    精神病人若不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还享有继承权。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胁迫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的情节严重。精神病人杀害被继承人的,是因为精神病理障碍而完全失去理智的而杀害的,不会失去继承权。精神病人能放弃继承权吗(一)精神病人没有完全的民事诉讼能力,其作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无效的。(二)《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三)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
    2023-07-15
    457人看过
  • 小三可以继承遗产吗,小三可以否继承遗产
    一、小三可以继承遗产吗,小三可以否继承遗产小三不可以继承遗产。小三不是合法配偶,没有法定的继承权,但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遗产留给小三继承,这在民法典上属于遗赠。但前提是被继承人所处分的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该遗嘱才有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还有遗产继承权吗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不可以继承遗产。但该继承人确有悔改
    2024-01-23
    202人看过
  • 继承人代位继承遗产可以多分吗
    代位继承人是未成年人不可以多分遗产,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一、民法典中能代位继承父亲的全额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代位继承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二、母亲不在的话子女是否有继承权?母亲不在了子女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2023-06-23
    394人看过
  • 被继承人遗赠的遗产还能继承吗
    1、被继承人将遗产遗赠后法定继承人是否能取得财产取决于遗赠后是否有剩余财产。如果有剩余遗产是可以继承的。2、继承开始后,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存在的情况下,首先适用遗赠扶养协议,然后适用遗嘱,最后适用法定继承。因此,在存在遗赠的情况下,应先履行遗赠,然后再考虑法定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024-08-05
    328人看过
  • 还没继承遗产就被列被执行人可以吗
    不可以的,只要不继承遗产,就不需要偿还死者的债务。清偿死者的债务应以遗产价值为限:根据限定继承遗产原则的要求,继承人在清偿死者的债务时,仅以死者所遗留的遗产价值为限,对超出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继承人可不必清偿,例如死者有遗产1万元,债务有1万2千元,继承人在清偿债务时只以死者遗留的1万元遗产为限,对超过遗产价值的2千元债务,继承人可不予偿还,这2千元就因死者的死亡而消灭。这就是限定继承原则。另外,清偿死者的债务,应为特定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例如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财产应优先于执行债务。遗产被分割后死者债务的清偿:在现实生活中各继承人可能未清偿债务,遗产就被分割完毕了,那么在处理死者的债务时,如果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的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
    2023-02-21
    346人看过
  • 不能继承遗产的人可以继承哪些遗产
    一、不能继承遗产的人可以继承哪些遗产不能继承遗产的人有:1.继承开始时已经死亡的人;2.与被继承人没有继承关系的人;3.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都不能继承遗产。继承人要满足的条件:1.继承开始时还生存的人;2.与被继承人有继承关系的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二、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是什么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均等的。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
    2024-02-08
    176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受遗赠权是指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享有的接受死者生前在遗嘱中所遗赠的财产的权利。简单点说,是受遗赠人接受死者生前所作出的无偿让与财产的权利。此种权利于遗赠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受遗赠权
    相关咨询
    • 继承人的遗嘱可以侵害被继承人继承权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27
      为严格尊重被继承人遗嘱的真实意思表示,增加使用欺诈、胁迫手段的继承人的警示、惩戒力度; 《民法典》的《继承编》新增一种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明确规定使用欺诈、胁迫手段的妨害被继承人遗嘱自由的,情节严重的可剥夺其继承权。
    • 继承人可以异地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4
      遗产全部由遗嘱继承人继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遗嘱合法有效,符合生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并且遗嘱人在遗嘱中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部分被认定无效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 遗嘱全部被认定无效后,全部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所有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共同继承分配。 遗嘱继承人想要全部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需要满足以上条件,并且没有丧
    • 继承权遗产继承人可以偿还被继承人债务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31
      继承人需要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是是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遗产,被继承人还能继承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31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被原谅后,仍然没有继承权。 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是继承权的绝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的法律效力在于继承人继承权的永久丧失。即使被继承人没有死亡,事后原谅继承人的杀害也无法改变这种效力。
    • 遗产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可以起诉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8
      这是民诉法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为保护全体当事人的利益而做的规定,具体为:《司法解释》54、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58、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