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减少抚养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8:41:57 455 人看过

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关于离婚后抚养费怎么付的问题,可以从多个角度分析,包括抚养费的给付方式、给付数额、给付期限等等。在不同的家庭中,由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同,在这些方面做出的约定都是有所差异的。因此,实践中,不能与其他家庭的情况进行对比。

减少抚养费的法律条款依据有哪些

减少抚养费的法律条款依据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可要求父母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相对地,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特定情形下也可要求减少甚至免除支付抚养费用。其中,所要具备的条件主要有: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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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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