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立罚款是否有法律依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04:20:10 481 人看过

企业设立罚款制度无法律依据罚款实质上是一方对另一方经济资源的单方剥夺,这种剥夺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依据。根据我国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财产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企业罚款的法律渊源是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其中第十二条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该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代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这个曾经的“必备条款”,现在已经被新法所废弃,故所谓“企业罚款权是契约的一种体现”的依据,就失去了法律支持。《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是《劳动合同法》中仅有的规定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条款。可见,新颁布的劳动法律并未规定企业罚款权,企业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无权制定罚款内容的内部规章。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劳动者如有一般性违纪,应主要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来解决;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承认企业罚款权不利于保持企业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平衡纵观全球,各国对此问题的法律规定不同,法国是明确禁止企业罚款权的。即使在其他承认企业罚款权的国家,企业行使罚款权也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就我国国情来看,劳动力市场长期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就业竞争压力巨大。每年的应届毕业生、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分流人员及农村劳动力都向城镇转移,劳动力市场严重饱和。因此很多劳动者为了得到或保住工作岗位,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敢和企业进行正面冲突;再则,劳动者分散在各个领域,力量不集中,更无法和企业进行抗衡。劳动者在合同签订后接受企业工作的安排和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是劳动者的义务,企业由于其用工自主实际上处于主导地位;另外,我国企业工会的现状是大部分企业工会经济上、人事上都受制于企业,致使相对独立性的地位仅仅停留在表面层次,难以发挥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作用,也无法运用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如平等协商或职工的民主管理。故在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力量对比上,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双方的劳动关系并非平等的社会关系,而是一种力量明显失衡、以财产关系属性为主而以人身关系为辅的社会关系,应当受劳动法等社会法来调整。劳动法等社会法的法学价值在于,通过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来使形式上平等而实际上并不平等的劳资关系得到相对平衡。综上,结合中国国情和劳动法的立法精神来看,在我国立法并未明文规定企业罚款权,并对适用的情形、程序、罚款额幅度进行严格规制的情形下,承认企业罚款权不利于保持企业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平衡。企业行使经济处罚权是以剥夺劳动者的经济利益为代价的,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假如允许,由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事实上的弱势地位,企业很容易凭借其优势地位,滥用罚款权,随意处罚劳动者,故司法机关不应支持企业依据内部罚款制度对劳动者克扣工资。在当代社会,公司可以设置制度,从而规范公司的运营,但是实际上公司设立制度还是需要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的,比如说公司制度中明确公司员工如果迟到几次将会被扣除绩效等,这就是属于公司可以制定的制度内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罚款相关文章
  • 法人股东向企业借款的法律依据
    股东向公司借款,若符合法定程序的,则为合法的公司和股东的借贷关系。 合法 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等。如:股东借款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应当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借款应当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并依法履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按期还本付息,股东借款数额不应超过其股份数额,借款时间不宜超过1年,对于借款进行了必要的财务账务处理;股东的借款不应当出现有损于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等。但若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宜结合股东的主管方面加以综合权衡。若公司股东在设立公司之时,就准备在公司成立之后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借回,而在公司成立之后,果然实施了将注册资本借回的行为;或者股东以借款或委托投资等名义,将注册资本抽回,并长期在公司往来帐上挂账而不将抽逃的资金返还公司,就可能涉嫌构成抽逃出资。一、股东抽逃出资的风险是什么股东抽逃出资的风险是面临着行政、民
    2023-02-04
    381人看过
  •  企业对员工收取风险押金是否有法律依据?
    企业收取员工押金是不合理的。在雇佣员工时,不能扣押员工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能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向员工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员工证件将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企业收取员工押金是不合理的。在用人单位雇佣员工时,不能扣押员工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能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向员工收取财物。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向员工收取押金和各种形式的风险担保金。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了员工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劳 动 者 权 益 如 何 保 障 ?劳动者权益如何保障?从劳动法角度分析,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薪资待遇、工作环境、职业安全与健康等方面。首先,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基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其次
    2023-09-10
    362人看过
  • 公司募集设立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的,从其规定。《公司法》第八十四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的,从其规定。一、外商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募集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的条件:至少有一个发起应有募集股份前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有公司名称、发起人制定并经创立大会通过的章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等。二、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
    2023-03-23
    130人看过
  • 建设工程罚款依据
    建设工程是一项建设性的事业,在要求上也是高要求的。所以在管理上自然是较为的严格,为规范行为,如果出现一些违规的情况自然会有规定与惩罚。一、超合同价10% 的相关规定工程竣工结算总额可以超过合同价的10%以上。竣工结算书是一种动态的计算,是按照工程实际发生的量与额来计算的。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工程竣工结算总额超过合同价的10%以上处理后果:经审计后工程结算金额超合同价10%以上的,严格界定勘察、设计、造价、施工、监理、采购和业主等各方责任,按责任大小分摊超10%以上的工程价款,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移送监察或司法机关核查处理。项目业主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或规避比选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和给予处罚,有关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不得“以罚代法”,应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对情节严重的移送监察或司法机关核查处理。二
    2023-03-31
    475人看过
  • 企业辞退员工法律依据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
    2023-05-01
    63人看过
  • 征收罚款的法律依据
    罚金的执行主体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行政处罚法上罚款处罚的立法主体问题对于罚款处罚的立法设定权,《行政处罚法》规定:(1)在不违反上位法原则的前提下,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可设定罚款行政处罚;(2)在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和经国务院授权的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均可以在国务院规定的限额范围内设定罚款的行政处罚;(3)在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均可以在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的限额范围内设定罚款的行政处罚。(4
    2023-07-04
    127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罚款
    词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罚款
    相关咨询
    •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有法律依据吗?有何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04
      有限合伙企业是介于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的一种企业形式,其设立条件包括:人数限制、参加人的类型的限制、企业名称规定、出资种类范围以及限制出资的种类的要求、缴纳出资的限制等条件,要求比较严格,需要严格执行。
    • 企业设立经营范围变更法律依据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31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意味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变更;根据我国规定,变更公司章程,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可以更改经营范围,但应在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但若变更的经营范围是法律法规或决定规定的在登记前需要经过批准的,应先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 企业分支机构设立要依据什么法来处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02
      基于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存在两种情形,及《》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冒用名义”的要求,应当按不同情形、适用不同的法规予以定性处罚,即:一、是以公司分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分公司,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为禁则,《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十条为罚则,予以处罚。——基于《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完全一致,是否可以单独适用《公司法
    • 建筑企业分立需要法律依据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08
      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再申请资质时,只能提供该企业重组、分立后承接的代表工程业绩;合并后的新企业再申请资质的,可以提供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代表工程业绩。 如有被降级、吊销、撤销资质以及弄虚作假被通报的企业如同时对其进行在限定时间内不得申请某项资质处理的,该企业上述限定时间内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其受到资质处理前的工程业绩不应作为有效业绩申报。 依据《建筑法》。
    • 外商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设立初步的办法是什么,有哪些具体的法律依据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8
      近日我国颁布了新的管理办法,按照办法的规定是可以设立的,不过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你可以看看下面的全文规定,只是该办法目前还没有正式施行。《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行为,便于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以设立合伙企业的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称《合伙企业法》),制定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