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羁押办理逮捕手续是强制性的,逮捕手续主要就是逮捕证,没有逮捕证的话,公安机关是无权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但新《刑事诉讼法》第93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也就是说,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否需要羁押是根据检察院的审查结果决定的。
一、审查起诉的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
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侦查机关执行。
事实上,如果必须要逮捕犯罪嫌疑人,那么在进入到审查起诉之前就已经逮捕了犯罪嫌疑人了,一般不会已经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才突然决定要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同样,如果之前没有逮捕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阶段羁押犯罪嫌疑人的这种做法也没有违法。
-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在逮捕前还是逮捕后
319人看过
-
羁押与逮捕分别是什么意思?逮捕后的审查起诉期限
176人看过
-
逮捕人被逮捕后,检察院是否还要对羁押必要性审查
68人看过
-
逮捕的区别和联系:拘留、羁押、审查逮捕
344人看过
-
逮捕后羁押到期会继续侦查吗
483人看过
-
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问题有哪些
314人看过
-
逮捕羁押审理咋办,逮捕的羁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7一个刑事案件依次分别经过(立案)侦查、审查批准逮捕、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五个环节,在此期间,除非改变强制措施、即取保候审,否则嫌疑人始终羁押在看守所。 二、各环节的办案时限如下: 1、刑事拘留30天; 2、审查逮捕7天; 3、侦查期限60天; 4、审查起诉45天; 5、法院审理45天;以上合计197天,这不包括可能发生的: 6、审查起诉阶段,因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间(最多2次、3
-
侦查羁押与逮捕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0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
审查逮捕起诉和逮捕审查有冲突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1-09-30没有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因此,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凭证,是公安机关行使诉讼权利并严格依法办案的一种表现形式。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
-
办理逮捕手续后会变更强制措施的是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05批准逮捕后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将采取变更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依法采取变更强制措施。
-
侦查羁押期的从逮捕当日起算是合理安排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2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订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察的案件需要依次规定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