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养义务是什么?哪些条件下产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0:10:30 254 人看过

条件如下:

1、弟弟妹妹必须是未成年人,即18岁以下。若弟弟妹妹已成年,虽无独立生活能力,兄弟姐妹也无法定义扶养义务;

2、父母死亡或父母无法抚养。这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父母已经死亡,没有父母的第一个抚养义务人。父母一方仍有抚养能力的,仍由父母承担抚养义务。第二,父母还在或者一方还在,但是没有抚养能力。比如父母在事故中致残,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就有义务由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抚养;

3、兄弟姐妹有负担能力。当上述两个条件满足时,兄弟姐妹对兄弟姐妹的支持义务并不一定发生。只有当这个条件也满足了,也就是兄弟姐妹有负担能力时,才有义务支持兄弟姐妹。

目前智障人的扶养义务归谁

智障人的扶养义务一般归其法定监护人。且法律明确规定,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配偶的,由其配偶承担监护人的扶养义务;如果没有配偶的,由其父母、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来承担相应的扶养义务;如果没有近亲属的,由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来担任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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