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商品房的预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2:44:10 120 人看过

商品房预售就是对未竣工的房屋进行销售,显然具有一定的风险,对此国家对预售商品房规定了严格的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具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已完成总投资25%以上;

4、经县以上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

商品房预售就是对未竣工的房屋进行销售,显然具有一定的风险,对此国家对预售商品房规定了严格的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具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已完成总投资25%以上;

4、经县以上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预售许可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9: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品房预售相关文章
  • 商品房预售需要什么条件,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有哪些
    一、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什么商品房预售,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开始建设或者是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者,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又称“楼花买卖”。在我国,涉及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因商品房预售后正式交付房产前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实践中较容易引发纠纷。因此商品房预售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前三个条件的情况下,
    2023-02-20
    249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是合理的吗,购买预售商品房应注意什么
    一、商品房可以预售吗,条件是什么?第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此项规定是商品房预售的基础。因为只有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合法地进入流通领域,从而达到预售的目的。第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城市任何建设项目都得置于城市的总体规划之下,房屋建设也不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第三,按提供预售的房屋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项规定是房屋预售的关键性问题。第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购买预售商品房有什么注意事项?1、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
    2023-03-23
    140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房现售?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现售要办理什么手续(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2023-08-17
    130人看过
  • 现售商品房和预售商品房的区别及其意义
    商品房的预售和现售的区别有:商品房预售要求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商品房现售要求买受人支付房价款;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商品房预售是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商品房现售是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和出售条件的区别是什么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和出售条件的区别:1、预售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面积是暂测面积,可能与建成后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存在误差,需要在合同中约定面积误差的结算办法,而出售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面积是确定的;2、签订预售合同的购房者支付的房款应当解入开发商的预售款监管账户,专款用于房屋的建设,而签订出售合同的购房者支付的房款可以不用监管;3、预售合同中,购房者应与开发商约定合同签订后,开发商不得变更房屋的建筑设计、小区平面布局,同时购房者应当取得户型图、沙盘照片、小区平面图等证据以备证明约
    2023-07-03
    229人看过
  • 开发商能将预售房抵押吗,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一、开发商能将预售房抵押吗开发商可以将预售的房屋进行抵押的,但不得抵押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和已经办理预售备案的商品房。《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全部或者部分在建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一并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的首次登记。当事人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时,抵押财产不包括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和已经办理预售备案的商品房。前款规定的在建建筑物,是指正在建造、尚未办理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房屋等建筑物。二、商
    2023-06-16
    354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交付商品房瑕疵的处理
    标的瑕疵纠纷及其处理。标的瑕疵在商品房预售纠纷中占有相当比例,常见的标的权利瑕疵问题和质量瑕疵问题。标的权利瑕疵主要是抵押问题和权利证书,已经交付并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如果仍存在抵押,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担保或要求退房;已付清房款但没有交付的,购买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担保;既未付清房款也未交付的,购买方在享有知情权的基础上,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权利证书的取得,我国法律已有规定,不在赘述。质量瑕疵主要是指面积缩水、质量标准与宣传不一致甚至不符合正常使用或个别地方影响正常使用等,笔者认为应加大质量保障的立法,确保购买者的利益。房屋缩水,司法解释已有明确规定。对于存在质量瑕疵的预售房屋,司法解释也作出了具体规定。如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该规定,过于规范,不利于操作,仍须进一步明确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范围。另外,笔者认为开发商售房过程中所作的承诺与
    2023-04-22
    203人看过
  •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流程,怎么防范商品房预售过程的风险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流程购买预售商品房基本流程:(一)审查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签定认购书;(三)签定预售合同;(四)预售登记;(五)过户、领取房产证;(六)房地产交付。二、怎么防范商品房预售过程中的风险(一)审查文件审查前述文件时的总原则是:一定要求开发商提供原件,不能仅看复印件。这些文件大多包含附页和附件,体现很多内容。同时,复印件也比较容易被涂改或造假。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签定认购书在签定认购书时,一般都会要求交纳定金,此定金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因此,为保护自己利益,应当具体约定双方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签定购房合同时的责任条件。如不约定,一般来讲是对处于弱势方的购房者的限制或影响
    2023-03-15
    219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预售阶段购房者的权益疑问
    这段内容描述了银行和开发企业达成协议,共同建立预售款监管机制,以保证预售款的安全和透明。双方自愿选择并签订相应的监管协议,执行监管协议的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在公众信息网上公示。这样的机制有助于促进预售款的安全和透明,降低相关方的风险。银行和开发企业达成协议,采取双方自愿和开发企业选择的方式,共同建立预售款监管机制,并签订相应的监管协议,以确保预售款的安全和透明。开发企业、监理单位和监管银行执行监管协议的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由主管部门在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预售款监管机制:开发商、银行和政府共同负责预售款监管机制是保障商品房销售中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措施。在预售款监管机制下,开发商、银行和政府三方共同负责,对预售款的使用、监管和支付进行规范和管理。首先,开发商应将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并由银行进行监管。监管账户应由独立的第三方银行机构开立,并由政府相关部门指定的监管机构进行监管。这样能够有效避免开发商
    2023-08-29
    446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企业(以下统称出卖人)或代销商与买受人签订的,由开发商或代销商承诺向买受人到期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购房款的合同。交付房屋的一方称为出卖人,支付购房款的一方称为买受人。商品房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约定,出卖人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针对商品房买卖这一热门的话题,特别是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在牵涉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法律性质以及法律效力等方面成为了众人关注的问题。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征有哪些(一)预售主体必须是适格的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预售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房地产开发商主管部门核准颁发的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企业与他人订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2023-03-03
    374人看过
  • 怎样取得商品房预售证买了无预售证的商品房怎么办
    一、怎样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向房地产商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加快房地产融资,尽快收回开发建设的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行滚动开发,普遍采用了商品房预售这一房地产交易形式。但商品房预售具有较大的同险性和投机性,容易产生损害购房者合法利益的现象。为了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对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条件也做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包括:(一)房地产商已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是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为了防止房地产商非法占用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来进行房地产开发和交易,保证购房者购房后确定能得到所购房屋的全部产权。(二)房地产开发商应持
    2023-03-16
    479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交付的标志
    预售房交付的标志是要能够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履行预售商品房交付义务的法律文件。为避免验收交接中出现扯皮推诿、责任不清,当事人就要按规定提交预售房交付标志,预售房交付标志的主要法律文书是:1、以挂号信件送达的或直接送达的通知预购人验收交接的书面文书;2、交付住宅商品房的,一并送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3、预购人要求实测面积资料的,预购人签收的书面文件;4、预购人签署的预售商品房验收确认书;5、预购人签署收取预售商品房钥匙的登记。
    2023-06-10
    155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的必备知识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房地产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二)取得《建筑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三)除付清地价款外,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四)房地产开发商和金融机构已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五)土地使用权未抵押或者已解除抵押关系。符合上列条件的,经主管局机关核准后,发给《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核定为外销的商品住宅,还应发给《商品住宅外销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对预售的说明书、设计图纸、销售广告等公开展示文件的真实性负责。预售款应当由房地产开发商委托金融机构代收。代收预售款的金融机构应当为预售款的监管机构。预售款应当专款专用,由工程监理机构根据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和工程实际进度,书面通知预售款监管机构向转让人划款。非经工程监理机构书面通知,预售款监管机构不得直接向转让人划款。工程监理机构和预售
    2023-06-10
    228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的重要意义
    商品房预售是一种附期限的商品房交易行为,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预售可以规范商品房预售市场,对开发商的预售条件和程序进行监督。此外,预售还可以为购房者提供未来拥有现房的机会,具有较强的公平性。商品房预售是一种附期限的商品房交易行为,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在未来一定时间期限拥有现房的交易方式,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国家通过商品房预售干预对商品房预售市场进行规范,并对开发商的预售条件和程序进行监督,如要求开发商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等;而且通过要求开发商向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对房屋预售许可合同进行备案的方式来监督合同的内容。商品房预售条件有哪些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2)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023-06-30
    342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转让有什么条件,预售商品房转让的主要程序
    一、预售商品房转让有什么条件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说明预售合同转让是有条件的。预售合同转让的条件如下:1、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转让的不得转让;2、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不得转让;3、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如果转让的标的物已经竣工验收,预购方已经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后,将商品房再转让给他人,不是预售商品房转让,应按商品房买卖关系处理,同时预售商品房转让行为必须是行为人真实意思表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4、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必须合法有效,才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否则预售商品房转让无效;5、预售的商品房转让需要签订转让合同,不必重新签订新预售合同。因
    2023-02-24
    124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的前提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已经完成了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具备了预售的基本条件。 在商品房... 更多>

    #商品房预售
    相关咨询
    • 商品房预售是什么?商品房预售哪些特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商品房预售是什么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二、商品房预售有哪些特征1、房屋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
    • 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哪些变更方法商品房预售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6
      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方案 (一)受理、审查提交材料: 1、因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决房屋转移的,受让方可以单方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1)合同变更备案申请表(原件);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复印件); (3)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原件)。 2、因继承、遗赠发生房屋买受人变更的,由继承人
    • (四)商品房预售违法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0
      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如不符上述条件,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该买卖无效。(五)在商品房转让过程中
    • 预售的商品房违法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8-18
      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如不符上述条件,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该买卖无效。
    • 预售商品房要有哪些条件,哪些商品房预售是无效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预售商品房要有哪些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和形式合法。以上条件缺一不可。所谓的主体合格是指,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售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但是,如果不具备房地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