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存量房买卖转移与抵押的合并登记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0 09:22:55 423 人看过

1、转移材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转移登记)告知书;

2)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3)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留存联);

4)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房屋登记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抵押材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抵押设立登记);

2)房屋登记委托书;

3)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4)借款合同;

5)抵押合同;

6)作价协议书或评估报告;

7)房屋登记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阅读延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2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清远不动产存量房(含二手房)转移登记材料
    《1、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申请书《2、房屋面积测量成果分户图(需到测绘所前置办理)《3、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4、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关于身份证明的有关要求,具体请看关于身份证明、委托书的说明)(1)申请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国有企业的需提供国资委(局)同意转移的证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需提供财政局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同意转移的证明(2)申请人属集体所有制企业的:需提供职工大会决议(需有法定参加会议的职工的签名及身份证复印件)。《5、房地产买卖合同《6、纳税证明或已办理税务事项的证明
    2023-05-29
    267人看过
  • 苏州依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转移登记材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转移登记);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4、法院(仲裁机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裁决书;5、房屋登记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阅读延伸
    2023-12-15
    193人看过
  • 苏州房屋继承转移登记指南
    1、申请登记(①服务台咨询、填表、取号等候②登记受理窗口申请登记,领取收件单);2、发证窗口领证1、房屋登记申请书(转移登记);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3、继承权公证书(按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继承登记的,须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4、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5、房屋登记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023-11-29
    116人看过
  • 买卖转移登记指南,速收!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应提供的材料有什么?
    (一)个人与个人之间房屋买卖。1、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2、双方当事人签定的买卖合同或协议。3、以房抵债的还应提交抵债协议书。4、法院判决、裁定的还应提供法院的判决、裁定书及法院向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5、赠与、继承等应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6、当事人双方身份证。(二)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房屋买卖。1、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2、双方当事人签定的买卖合同或协议。3、产权单位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屋买卖批准文件、法人代表证明。4、办理房屋划拔、转让、合并、改制产权登记还应提供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法人代表证件。5、以房抵债的还应提交抵债协议书。6、法院判决、裁定的房屋还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书,人民法院向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7、个人的身份证和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证明。8、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一、哪些情形应申请房屋所有权转
    2023-05-07
    233人看过
  • 现房抵押权转移登记所需材料和费用是什么
    现房抵押权转移登记需要的材料: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当事人身份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原件)5、主债权及房地产抵押权转移的文件(原件)现房抵押权转移登记应缴费用:1、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按登记的抵押物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的办法,由权利人缴纳。土地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0.10超过100以上部分至2000(含2000)——0.04超过2000以上部分至5000(含5000)——0.03超过5000以上部分至10000(含10000)——0.02超过10000部分——0.01每件收费的上限为3万元2、房地产抵押登记: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登记单元;车位80元/个由权利人缴纳。经济适用住房、配套商品房减半收取登记费。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抵押登记不收费
    2023-06-18
    403人看过
  • 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抵押权因主债权转让而转让,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的,主债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他项权证书;(四)房屋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申请办理股权出资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申请办理股权出资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1、股权出资投资者签署的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2、股权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3、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4、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5、创建会议记录;6、公司章程;7、编制公司财务审计报告;8、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9、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
    2023-08-17
    212人看过
  • 苏州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
    办事材料:1、户口簿;(集体户口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2、身份证;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4、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相关链接】<<<
    2023-11-29
    368人看过
  • 办理存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事项名称:存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买卖)申请条件:买卖双方申请设定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办理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5.卖方婚姻状况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房屋登记簿、档案未记载共有情况的需提供);6.完税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注:买方为被拆迁户的提供拆迁协议(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拍卖成交的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拍卖成交提供);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核4、记载于登记簿5、收费6、发证收费标准: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存量房转让手续费非住宅的按交易额的1%收取,住宅每平方6元查档费:100元/证受理公众办事时间:15个工作日(便民举措
    2023-05-04
    104人看过
  • 苏州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材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初始登记);2、申请人身份证明;3、建设项目核准批复;4、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7、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明;8、房屋竣工备案证明;9、白蚁防治证明;10、消防验收证明;11、房产测绘报告;12、房屋地址证明;13、房屋登记委托书;14、房屋登记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阅读延伸
    2024-04-02
    120人看过
  • 苏州公有住房出售的转移登记指南
    1、申请登记(①服务台咨询、填表、取号等候②登记受理窗口申请登记,领取收件单);2、发证窗口领证1、房屋登记申请书(转移登记);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4、苏州市市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审批表;5、江苏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第四联);6、苏州市市区房改售房买卖契约;7、房屋登记委托书;8、房屋登记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023-11-29
    143人看过
  • 有抵押的房产能否买卖移转
    有抵押的房产经抵押权人同意能买卖移转。房产作为抵押物,非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无权私自进行所有权的变更,抵押权人拒绝买卖请求的应在贷款还清、解除抵押状态后进行买卖。一、抵押合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有效吗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的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相关规定是,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023-06-23
    144人看过
  • 苏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单位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与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3.已备案的商品房预购合同;4.购房发票;5.不动产登记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书面约定等。注意事项:(1)如属委托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公证委托或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当面委托)。(2)如合同约定购房人可单方申请的,从其约定。
    2023-05-30
    90人看过
  • 涉外存量房(二手房)买卖登记
    涉外房屋买卖中的涉外指房屋登记申请人有一方或双方持有外籍护照或港澳台身份证件的;房屋买卖合同须经过公证,合同公证应当包含双方当事人的身份确认。注:本文主要讲述南京市的涉外存量房(二手房)买卖申请登记的相关事项,其他地区可适当参考。一、涉外存量房(二手房)买卖申请登记程序:填写买卖合同—买卖合同公证—配图(二楼测绘窗口)—提交资料(二楼受理窗口)—交费领证(三楼发证大厅)。二、配图查验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2、存量房买卖合同;3、其它相关资料。非成套房屋应提交买方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查验原件)。三、涉外存量房(二手房)买卖登记提交资料: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3、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4、房屋所有权证;5、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须经公证);6、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023-06-10
    142人看过
  • 苏州抵押借款合同公证办理材料
    当事人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一、合同双方为自然人:1、双方的身份证件:(1)身份证;(2)户口簿;2、出借方、抵押方为已婚的,均须夫妻双方到场并提供结婚证;单身的需要提供单身证明,如民政局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抵押物财产凭证:如抵押物是房产,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及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属登记证明;4、《抵押借款合同文本(所需份数依所需要公证份数+1份提供);5、公证人员要求的其它材料。二、合同一方或双方为法人:1、法人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一方为金融机构的,还应提供金融机构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3、股东会或董事会针对抵押贷款内容的决议;4、抵押物财产凭证:如抵押物是房产,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及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属登记证明;5、《抵押借款合同文本(所需份数依所需要公证份数+1份提供);6、公证人员要求
    2023-05-10
    10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存量房屋买卖产权转移登记如何办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2
      1、办理存量房屋买卖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4)《房屋转让合同》(原件)。3、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转让房屋的,企业还应当提交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集体所有制企业转让房屋的,还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股份制企业、合资、合作企业转让房屋的
    • 原房抵押权转移登记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0
      现房抵押是指抵押人以自有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并且该法律行为属于要式登记行为,以房管局办理他项权益登记为要件。现房抵押权转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缴纳哪些费用现房抵押权转移登记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当事人身份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原件)5、主债权及房地产抵押权转移的文件(原
    • 如何区别抵押权变更登记与抵押权设立登记,并准备哪些材料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1
      抵押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由于具有诸多的优点而被广泛采用,成为目前我国最普遍、最活跃的一种融资方式。对于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如何进行区分我们可以从两者的定义及本质特征来进行区分。抵押权设立登记是指根据抵押当事人申请,登记机构依法将抵押权设立的事项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抵押权的变更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权主体(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不发生改变,只是抵押权的客体和内容发生变化(例如抵押
    • 存量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1
      需要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网上签约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原件;(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7)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8)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
    • 抵押登记与抵押合同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09
      1、抵押合同是债务人以财务作为抵押向债权人抵押担保而签订的合同,也是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用来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2、因此,除极少数抵押物外,法律对抵押合同实行登记生效制度。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用权抵押的,为该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