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部
(1)标题,首行要写明标题。
(2)呼告语。
(3)前言。主要包括三项内容: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出庭的根据;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辩护内容的来源;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2、正文
在具体制作辩护词时,应当分以下几部分:
(1)辩护的理由、观点。这部分内容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
除上述出发点外,辩护词还可以从以下一方面进行辩护:第一,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第二,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第三,从有关定罪问题方面进行论证和驳辨。第四,从有关量刑问题方面进行论证、辩护。第五,就有关程序问题进行论证、辩护。第六,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
(2)结束语。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如无罪、有罪但罪轻等;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3、尾部
尾部应当写明辩护人的姓名以及发表辩护词的时间。
一、侵犯公民身份信息如何处理?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规定处罚。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现已变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构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徐某某诈骗、伪造居民身份证案二审辩护词
255人看过
-
买卖身份证件罪的辩护词应当怎么写?
132人看过
-
张美华伪造居民身份证案
67人看过
-
居民身份证办理中,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是否构成犯罪
283人看过
-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缓刑辩护词怎么写
107人看过
-
伪造居民身份证和身份证被抓是犯罪的
83人看过
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需要身份证的情形有常住户人口登记项目变更;兵役登记;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申请办理出境手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更多>
-
伪造居民身份证辩护词怎么写,有没有法律依据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1有伪造身份信息的行为,辩护词有三部分组成,分别是首部,正文以及尾部,在首部中要有标题、呼告语、前言,正文是辩护词的主要内容,要介绍辩护的理由,相关的依据,说明辩护的意见,尾部是对辩护词的总结。
-
伪造身份证构成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4不构成此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居民身份证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伪造"是无身份证制作权的人制作虚假的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5条规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印制、颁发、管理。(三)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只能是直接故意。综上所述,应该是需要罚款,不用判刑的。——。
-
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是不是变造了居民身份证怎么处罚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01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指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犯本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犯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很严重,是指伪造、变造次数多、数量多的非法利益数量多的他人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进行犯罪活动会产生严重后果等。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低的,不认为是犯罪。
-
-
居民身份证办理中,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是否构成犯罪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08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