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回避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多种划分,但为人们普遍接受的是根据其实施方式的不同进行的划分,即将回避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时,主动要求退出刑事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28条确立了自行回避制度。这种制度的实质是通过公安司法人员的职业自律和自我约束意识,消除可能导致案件得不到公正处理的人为因素,使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公安司法人员自觉退出诉讼活动。申请回避,是指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公安司法人员回避,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指令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遇有法定的回避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组织或行政负责人有权作出决定,令其退出诉讼活动。指令回避是回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的必要补充。
一、刑事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后多久开庭
法院开庭审理的时间一般为二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一般刑事案由检察院移送法院,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移送,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刑事案件的回避一共分为三种,刑事案件移交给检察院之后,需要在两个月内进行起诉,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三个月。检察院处理案件时,需要改变管辖权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该案件之日开始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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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可以要求回避吗,回避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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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回避,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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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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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法律有没有规定的回避类型北京在线咨询 2021-08-31《刑法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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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为什么有回避制度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8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发现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五)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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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立案管辖的种类有几种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91、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两大类。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人民法院的审判管辖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管辖。 2、立案管辖解决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审判管辖解决的是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各级人民法院、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以及专门人民法院在审判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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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回避应符合什么条件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9刑事诉讼回避的规定和适用条件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在本案中担任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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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回避的种类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04在诉讼法理论上,回避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但人们普遍接受的是根据不同的实施方法进行划分,即回避可以分为三种类型:自我回避、申请回避和指示回避。自我回避是指法官、检察官、侦查人员在诉讼过程中遇到法律回避的,主动要求退出刑事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官、调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其避免: (一)本案当事人或者近亲属; (二)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