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复核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11:50:32 51 人看过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一、直诉案件公安可撤案吗?

是可以撤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二、检察院立案监督最新规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三、网络诈骗警察不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规定:“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网络诈骗,警察不立案,是可以申请复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1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复议复核的流程是什么
    审查起诉的案件范围已经侦查终结而没有被撤销的案件,无论是公安机关等有刑事侦查权的机关侦查终结的,还是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都必须移交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审查起诉。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受理受理的期限(1)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2)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审查的期限,计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44条)。受理后不应再退回公安机关(1)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认为应当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同级其他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六机关规定第34条)。(2)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
    2023-02-18
    55人看过
  • 刑事复核不立案还有哪些途径
    刑事复核不立案的途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1、申请复议。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2、申请复核。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对上一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3、向检察院投诉。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书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仍认为不应当立案,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的,检察院有权力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通知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4、拒绝自诉。公安机关以犯罪情节
    2023-08-11
    271人看过
  • 刑事案件复核不通过怎么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四章第三十二条原决定或者刑事复议决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的,公安机关应当作出维持原决定或者刑事复议决定的复议、复核决定。第三十三条原决定或者刑事复议决定认定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变更原决定或者刑事复议决定的复议、复核决定。第三十四条经刑事复议,公安机关撤销原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予立案决定的,应当重新作出决定;撤销原没收保证金决定、对保证人罚款决定的,应当退还保证金或者罚款;认为没收保证金数额、罚款数额明显不当的,应当作出变更原决定的复议决定,但不得提高没收保证金、罚款的数额。第三十五条经刑事复核,上级公安机关撤销刑事复议决定的,作出复议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执行;需要重新作出决定的,应当责令作出复议决定的公安机关依法重新作出决定,重新作出的决定不得与原决定
    2023-06-14
    498人看过
  • 刑事案件驳回后能重复立案吗
    一、刑事案件驳回后能重复立案吗人民法院驳回自诉人起诉后,如果自诉人有新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的,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应该立案受理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一条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三百二十二条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二、刑事案件立案流程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
    2023-06-17
    337人看过
  • 刑事案件复核需要哪些材料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申请刑事案件复核需要的材料依据复核的情形而定,一般需要申请书、原决定书、通知书等。一、刑事案件复核期限刑事复议、复核机构应当自收到刑事复议、复核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以内分别作出下列处理:(一)符合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予以受理;(二)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权受理的公安机关提出;(三)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在五个工作日以内补充相关材料,刑事复议、复核时限自收到申请人的补充材料之日起计算。公安机关作出刑事复议、复核决定后,相关人员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不予受理。二、刑事案件复议复核的流程是什么审查起诉的案件范围:已经侦查终结而没有被撤销的案件,无论是公安机关等有刑事侦查权的机关侦查终结的,还是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都必须移交人民检察院审
    2023-03-27
    438人看过
  • 死刑复核案件的环节
    死刑复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规定将《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四章(侵犯公民
    2023-02-24
    368人看过
  • 刑事案件复议复核时间的具体规定
    五个工作日以内。刑事复议、复核机构应当自收到刑事复议、复核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以内分别作出下列处理:(一)符合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予以受理;(二)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权受理的公安机关提出;(三)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在五个工作日以内补充相关材料,刑事复议、复核时限自收到申请人的补充材料之日起计算。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所用时间规定是什么?补正的时间。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对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在5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在5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否则可推定自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的目的,是要确定材料不全或内容不清的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应当受理,只有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前,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才有意义。因此,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申
    2023-07-04
    333人看过
  • 行政案件立案和刑事案件立案
    刑事案件是对审理涉嫌犯罪案件的,分为公诉和自诉,是国家对严重的违法行为即犯罪行为进行确认和处罚,是最严厉的惩罚。行政案件则完全不同,它指公民对行政机关(主要指国务院及各部委局署、各级人民政府及直属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撤销、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是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被告人,被害人。行政案件的原告是公民和组织,被告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不可以起诉公民和组织。一、在行政诉讼当中如何确定第三人《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有利于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及时解决纠纷,减少诉累,其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什么样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行政诉讼法未作具体规
    2023-03-13
    211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死刑复核要多长时间
    一、刑事案件中死刑复核要多长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死刑复核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二、死刑执行流程有哪些?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2、原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3、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4、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5、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6、执行死刑应当
    2023-06-16
    299人看过
  • 刑事不予立案复核需要时间多长
    按规定时限一般是30日。一般是法制处,具体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办公室咨询复核部门。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软暴力讨债警察不管怎么办公民遭受到被软暴力追讨债务的,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如果公安机关该立案而不立案的,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
    2023-03-09
    121人看过
  • 2023刑事立案复核有什么时限规定
    刑事立案复核有什么时限规定如果是对移送案件不予立案复核的,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如果是控告人申请复核的,期限为收到申请后三十日。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二条刑事案件中的相关人员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驳回申请回避、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复核申请,公安机关受理刑事复议、复核申请,作出刑事复议、复核决定,适用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申请刑事复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第三十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二条
    2023-05-14
    158人看过
  • 刑事复核认为立案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复核认为立案的规定是需要作出决定,然后由有关的机关对此予以立案。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有两种救济途径,一种是获得不立案的书面通知后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另一种是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七十六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
    2023-03-06
    174人看过
  • 强拆刑事复议复核不予立案后应怎么办?
    强拆刑事复议复核不予立案后可以向上级来反映。公安机关收到不予立案刑事复核的,会对复核进行审查,并且要收到申请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对受理的不予立案决定的刑事复议、复核案件,刑事复议、复核机构应当重点审核下列事项:(一)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二)是否有控告行为涉嫌犯罪的证据;(三)适用依据是否正确;(四)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五)是否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涉嫌犯罪”,不受控告的具体罪名的限制。办理过程中发现控告行为之外的其他事实,可能涉嫌犯罪的,应当建议办案部门进行调查,但调查结果不作为作出刑事复议、复核决定的依据。第三十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
    2023-06-24
    55人看过
  • 刑事案件先复议后复核的情况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先复议后复核的情况有哪些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多种情形需先经过复议程序,若复议结果仍不满足当事人诉求,则可进一步申请复核。具体来说,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复议;2.对不予立案决定有异议的,控告人可依法申请复议。若刑事复议申请人对公安机关就上述决定(没收保证金、不予立案等)作出的复议决定仍不满意,可继续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核申请。二、复议复核的法律依据刑事复议复核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1.该规定详细阐述了复议复核的适用情形、申请主体、申请程序及复核程序等内容。2.流程上:(1)一般先由当事人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公安机关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2)若复议结果仍不能解决争议,复议申请人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复核申请。(3)复核机关将依法对复议决定进行审查,
    2024-07-23
    12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复核后复核要查看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3
      个人征信报告,不作犯罪记录。征信报告,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记载个人或企业信用信息的记录。主要内容为:(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居注信息、职业信息等;(2)信用交易信息,包括信用卡信息、贷款信息、其他信用信息;(3)其他信息,如个人公积金、养老金信息等。
    • 复核死刑案件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6
      死刑审查是一种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三编审判第四章死刑审查程序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交审判或者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二百四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 刑事复核案件程序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18
      刑事复核案件程序规定如下: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下列相关人员可以依法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申请:1、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可以提出;2、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3、保证人对罚款决定不服的,其本人可以提出;4、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可以提出;5、移送案件的行政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该行政机关可以提
    • 刑事复核后还不立案怎么办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07
      刑事复核完如果不予立案的话,申请人是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如果对复议的结果仍然不服的话,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另一种方式是直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 申请刑事案件的复议复核期限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21
      刑事复议、复核机构应当自收到刑事复议、复核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以内分别作出下列处理: 1、符合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予以受理; 2、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权受理的公安机关提出; 3、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在五个工作日以内补充相关材料,刑事复议、复核时限自收到申请人的补充材料之日起计算。公安机关作出刑事复议、复核决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