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行为。这些行为会破坏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导致金融风险增加,破坏金融秩序。对于这种犯罪行为,应该依法严厉打击。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指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行为。
违 反 金 融 管 理 法 规 的 非 法 行 为
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非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指个人或机构以非法手段吸收公众存款,承诺支付高额利息或回报,从而获取资金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银行的稳健经营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2. 非法发放贷款:指个人或机构以非法手段为他人提供贷款,收取高额利息,并规定一定期限归还。这种行为同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3. 洗钱:指个人或机构通过各种手段,如现金交易、虚假投资等,将非法所得转化为看似合法的资金,从而逃避金融监管的行为。这种行为是非法的,但往往被用于非法活动的掩盖。
4. 金融欺诈:指个人或机构通过伪造文件、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金融机构的财产或者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等行为。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利益,破坏了金融市场的健康。
对于这些非法行为,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措施,包括加强金融监管、严厉打击金融犯罪等。同时,也提醒广大金融从业者要遵守法律法规,远离非法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
总之,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等非法行为对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机构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措施,加强金融监管,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广大金融从业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远离非法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五条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应予立案追诉。
-
如何判定伪造金融经营许可证罪
235人看过
-
中国对伪造金融票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什么?
109人看过
-
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94人看过
-
什么标准下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才立案?
128人看过
-
伪证罪立案标准,伪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310人看过
-
中国刑法伪造金融票证罪怎么立案
118人看过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 更多>
-
什么标准下伪造金融票证罪才立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3以下标准下伪造金融票证罪才立案: (一)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 (二)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或者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总面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十张以上的。
-
金融票证伪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1伪造金融票证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情形;行为人伪造金融票证总面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十张以上的情形。
-
伪造金融票证罪量刑标准伪造金融票证怎么处罚,伪造金融票证罪量刑标准,伪造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11依本条的规定,自然人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负责人按上述规定处罚。伪造信用卡,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刑法第一百七
-
违反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犯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最新立案标准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09《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2)》第25条:伪造、变造、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和认可文件的,应立案起诉。
-
虚报、伪造、谎报、金融账簿罪立案标准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3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谎报、瞒报、隐匿、故意毁灭从业人员名册、工资发放表、财务会计帐册等资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外,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征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