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包括什么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09:22:32 267 人看过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包括的内容:

1、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及鉴定事由;

2、鉴定结论及其依据,鉴定为职业病的,应当注明职业病名称、程度;

3、鉴定时间。

职业病防治中用人单位的责任:

1、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3、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4、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6、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7、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8、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从事放射性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应当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证据,包括疾病的证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证据,以及用于判定疾病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据。

在我国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式几份

职业病诊断机构做出职业病诊断后,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明确是否患有职业病,对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载明所患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一式三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各执一份,诊断机构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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