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定义与特点概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08:05:23 233 人看过

1.代位权的概念: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2.代位权的特征:

(1)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使债权人直接获得清偿。

(2)代位权是主体的代位,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代位权。

(3)代位权行使的具体方式,是裁判方式。

生态损害的概念和特征

(一)生态损害的概念

目前我国理论界极少有人关注生态损害问题,即使有,也多把该损害放在环境民事侵权损害中加以考察。如马骧聪教授认为:危害环境的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侵权行为,其侵犯的客体包括他人的财产权、人身权和环境权——对环境权的侵犯,是指因违反环境保护规定,污染、损害、破坏环境而损害他人应享有的正常环境质量或环境舒适度等等。[1]也有学者将环境侵权的后果分为两方面,包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但仍将人身、财产和环境权益的损害作为环境侵权的结果:因行为人污染环境造成他人财产权、人格权以及环境权受到损害,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特殊侵权行为。[2]台湾学者陈慈阳教授也认为:环境损害,系指人为日常的、反复的活动下产生破坏维持人类健康与安适生活的环境,而间接损害公众之权利或利益或有损害之虞的事实,亦即以环境作为媒介,损害人民健康或有危害之虞者。[3]环境生态损害理论研究的滞后直接影响环境立法。

在我国目前的环境立法中,作为环境法体系的基本法《环境保护法》尚未明确规定生态损害概念,其他环境单行法规也没有对所保护的自然要素的损害赔偿问题作系统全面的规定,没有规定有效的预防和补救生态损害的途径和方式。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虽说对于破坏自然资源的侵权行为,原则上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加害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害等民事责任,即采取行政裁决的途径,但在实践中由于立法没有提供可供遵循的便于操作的方式,往往难以实行。

笔者认为,生态损害是一种新型的损害,即对生态环境本身的损害与破坏,我国有学者称之为生态的损害或自然的损害,也有之称为纯生态损害或纯环境损害,[4]这两种叫法都是为了与传统的环境损害区分开来。笔者生态损害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生态要素因产业活动或其他人为的活动被污染、破坏,使生态环境遭受到难以恢复或不可逆转的损害,继而侵害了生命体的自然生存方式和存在形态,破坏了生命体的自然演化进程和生命繁衍过程,有引起生态系统失衡或物种提前消亡的危险,以及导致了危害生态系统平衡发展实际后果的一种事实状态。[5]

(二)生态损害的特征

生态损害是环境损害的一种,因此具有环境损害的一般特征,如加害行为的间接性,损害具有潜伏性,加害行为的高度科技性及构成的复杂性,损害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损害源头、结果具有多元性。[6]但是,与传统环境损害相比,环境生态损害具有以下不同的特征:

1、生态损害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被损害的对象主要是土地、水、空气等环境要素。在这里,生态环境不再作为致损的媒介,而是受损的对象,其损害的范围可大到整个地球,或小到一个池塘。

2、生态损害产生的原因是人类在利用自然资源,创造物质文明和财富的活动过程中,其操作活动超越了人类和生态环境能承受的容许度(生态系统的自净能力,即超出其抗干扰阈值),致产生的破坏或危害的行为。

3、生态损害的权利主体具有广泛性。可从两方面认识:广义上的权利主体包括自然界所有的生命体及其后代,狭义的权利主体指人类及其后代或者说人类是其他物种的权利代理人;我们并非生态中心主义者,故应采用狭义的权利主体。当代人必须负责维护后代人和其他物种生存权利和环境权。

4、环境侵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对于生态破坏,可以恢复的应以恢复原状为主,只有当被破坏的环境无法恢复时,方能考虑金钱给付的赔偿方式,这也是生态损害救济基金的主要来源之一。

5、环境生态损害衡量具有其特殊性,赔偿的范围难有确切具体的依据。基于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须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其一、生态破坏所损害的环境资源的经济价值;其二、由于生态破坏而对该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造成的间接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位权相关文章
  • 直接融资方法与特点概述
    直接融资的形式有国际债券融资、国际股票融资、海外投资基金融资、外国直接投资;特点是:1.永久性。这是由股票融资这一方式决定的;2.主动性。通过股票吸引外资,筹资国可运用法律和政策性手段约束投资者的购买方式;3.高效性。国际股票融资有利于对外发行股票的企业在更高层次上走向世界。贸易融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贸易融资的表现方式一般包括有进口押汇;限额内透支;进口代付;出口托收押汇;出口保理押汇;进口托收押汇等。根据我国《贷款通则规定》,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根据《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三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运作,与各参与主体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通过自愿平等协商开展债转股业务,确保洁净转让、真实出售,坚持通过市场机制发现合理价格,切实防止企业风险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转移,防止利益冲突和
    2023-07-20
    177人看过
  •  子公司定义的概念与特点
    子公司是指另一家公司持有相当比例或通过协议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在经济上受到母公司的控制和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具有独立组织、拥有独立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等特征,并以自己的名义开展各种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然而,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人事安排仍由母公司决定。子公司是指另一家公司持有相当比例或通过协议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到母公司的控制和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独立组织;拥有独立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开展各种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人事安排仍由母公司决定。 子公司:法律地位与经济活动的独立性标题:子公司:法律地位与经济活动的独立性子公司作为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律地位与经济活动的独立性备受关注。根据我国《
    2023-08-29
    355人看过
  • 合同代位权、撤销权概述
    债的保全是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带来危害,授权债权人采取的积极预防和补救措施,包括代位权、撤销权等。(1)什么是合同的代位权?如何行使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
    2023-06-09
    64人看过
  • 股权融资概述:特点、分类
    公司融资分为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和其他融资,股权融资包括发行股票,配股,债转股等,债权融资包括借款,发行公司债券等。股权融资作为私募的一种,上市前融资为众多企业上市的成功奠定了坚实基础。广义的上市前融资不仅包括首次公开上市之前的准备工作,而且还特别强调对企业管理、生产、营销、财务、技术等方面的辅导和改造。相比之下,狭义的上市前融资目的仅在于使企业能够顺利地融资成功。风险资本市场的出现使得企业获得外部权益资本的时间大大提前了,在企业生命周期的开始,如果有足够的成长潜力就有可能获得外部的权益性资本,这种附带增值服务的融资伴随企业经历初创期、扩张期,然后由投资银行接手进入狭义的上市前融资,逐步稳固地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积累经营业绩,成为合格的公众公司。这对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降低公开市场的风险乃至经济的增长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股权融资的特点:1、股权是企业的初始产权,是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和自主经营、
    2023-06-09
    202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概述
    债权人代位权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实际权利、未能行使债权造成损害、符合法律规定。其中,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基础,实际权利和未能行使债权造成损害是必要条件,符合法律规定则是代位权成立的必要前提。只有同时满足这四个条件,债权人才能通过代位权行使自己的权利。成立债权人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是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必须享有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实际权利;3.必须是债务人未能在到期日行使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未能行使债权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债权人代位权如何界定?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代位权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在代位权成立的要件中,关键在于债务人的债务是否已经到期且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因此,债权人代位权的界定需要满足以下要件:1. 债务人已届清偿期:代位
    2023-11-10
    101人看过
  •  保险代理的定义与特点
    保险代理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工作职能包括代理推销保险产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察和理赔、向消费者宣传保险知识、为消费者设计保险方案、协助客户挑选保险公司的优势产品、协助客户办理相关投保手续、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售后服务以及定期回访老客户维护潜在客户等。保险代理是代理行为的一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保险代理行为的主体是保险代理人。通常保险代理人分为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三种。保险代理人的工作职能是:1、负责代理推销保险产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察和理赔;2、向消费者宣传保险知识,解释保险条款,点评产品,分析个人财务需要;3、为消费者设计保险方案,制定保险计划;4、协助客户挑选保险公司的优势产品;5、协助客户办理相关投保手续(签订投保单、保单送达、保单保全、保费收取);6、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7、定期回访老客户,维护潜在客户;8、被保险人出险后,协助其向保
    2023-11-18
    136人看过
  • 保险代追偿权义务概述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须满足以下条件:1、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2、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3、仅限于法定的四种情形,即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代为追偿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保险代为追偿权成立的条件: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是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垫付人身伤亡损失等责任后,同时取得对事故责任人的代位追偿权。但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须满足以下条件:1、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是保险人所代位行使的实体权利,因此被保险人享有相应请求权是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不可或缺的条件。2、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根据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在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后才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权利主体是保险人,
    2023-07-04
    134人看过
  • 性侵定义与惩罚概述
    强奸定义及处罚标准: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3、强奸幼女情节恶劣;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罪的定义是什么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2023-08-04
    120人看过
  •  私募股权融资的特点概述
    私募股权融资是指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通过个人关系、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达成交易,资金来源广泛,投资回报方式主要有公开发行上市、售出或购并、公司资本结构重组。1、由于非上市公司的流动性较低,被视为长期投资,因此投资者会要求高于公开市场的回报;2、由于没有上市交易,因此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而持币待投的投资者和需要投资的企业必须依靠个人关系、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来寻找对方;3、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4、投资回报方式主要有三种:公开发行上市、售出或购并、公司资本结构重组。对引资企业来说,私募股权融资不仅有投资期长、增加资本金等好处,还可能给企业带来管理、技术、市场和其他需要的专业技能。细数私募股权融资的特点私募股权融资是一种独特的融资方式,它具有许多特点。首先,私募股权融资是通过向少数特定
    2023-11-12
    379人看过
  • TRIPS协议概述及特点
    1999年11月15日,中美两国政府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达成双边协议,大大加快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进程。我国加入WTO以后,将要全面执行WTO的一系列协议,TRIPs就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个协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AgreementationTrade-RelatedAspectsofIntellectalPropertyRights)简称TRIPs是1993年12月5日通过,1994年4月15日正式签署,1995年起生效的,可以说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涉及面广、保护水平高、保护力度大、制约力强的一个国际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全称是《与贸易(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在内)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以下简称《知识产权协议》)。该协议不仅是保护知识产权最新的一个公约,而且是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WTO体制的法律根据。1、
    2023-06-07
    362人看过
  • 间接代理的概念与特点
    第一、间接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这是间接代理与直接代理最重要的区别,受托人虽然接受委托,但不将其代理身份告知第三人。对第三人来说,他直接与受托人打交道,而与委托人没有任何关系。间接代理的这个特征,使得第三人在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视受托人为合同当事人,受托人也将自己置于合同当事人的地位,而不是代理人。在这里,委托关系是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一种内部关系。第二、严格区分两层法律关系。这一点的意思就是即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行为的后果不是直接归于、而是间接归于委托人。所谓间接,是指先由受托人自己对第三人承担一切后果,再由受托人将这些后果转移于委托人。这里有两层含义:首先,行为的后果最终由被代理人承担;其次,后果的归属不像代理那样直接归于委托人,而是经由受托人移转给委托人。第三、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委托人不能直接对第三人主张权利,同样,第三
    2023-06-09
    414人看过
  •  代理和特别授权的法律规定概述
    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在法律规定上有所不同。一般代理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而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不仅可以享有这些权利,还可以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的法律规定如下:1.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根据委托人授权,享有一般授权的代理人只能代理当事人行使其一般民事诉讼权利的代理;2、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的区别是什么?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并依法享有被代理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和承担被代理人对第三人的义务。代理包括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两种。一般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意愿,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
    2023-11-22
    84人看过
  •  保险欺诈:案情概述与特点分析
    保险欺诈罪是一种刑事案件,属于侵犯保险制度和保险人财产所有权的保险欺诈行为。该罪行的构成特征包括: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之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属于保险欺诈罪,刑事案件。该罪行的构成特征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3.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之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1. 保险欺诈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保险欺诈罪是指在保险合同订立、履行或者解除过程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故意或者过失地以虚假、隐瞒或者伪造的事实或者文件,骗取或
    2023-08-18
    495人看过
  • 经营性租赁的概述与关键特点
    经营性租赁的特点:(1)可撤销合同期间,承租人可中止合同,退回设备,以租赁更先进的设备;(2)不足支付。基本租期内,出租人只能从出租中收回设备的部分垫支资本,需通过该项设备以后多次出租给多个承租人使用,方能补足未收回的那部分设备投资外加其应获得利润;(3)租赁机构不仅提供融资便利,还提供维修管理等项专门服务,对出租设备的适用性、技术性能负责,并承担过时风险,负责购买保险。经营性租赁的定义经营性租赁又称服务租赁、管理租赁或操作性租赁,是指出租人将自己经营的租赁资产进行反复出租给不同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直至资产报废或淘汰位置的一种租赁方式。国际飞机经营性租赁泛指融资性租赁以外的一切国际飞机租赁。通常是跨国承租人(航空公司)为了获得对飞机的短期使用权,而向专门从事飞机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或者航空公司进行飞机租赁。跨国承租人只按约定支付租金,并不承担飞机所有权上的一切风险。飞机的维修、适航
    2023-07-22
    20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权
    词条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关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偿还债务人之债。... 更多>

    #代位权
    相关咨询
    • 概述抵押担保的特点和特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8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4、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担保是以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控制、支配的权利。所谓控制权,表现在抵押权设定
    • 1352A违章代码定义概述
      重庆在线咨询 2024-11-18
      编号:1039 记分:0分 罚款数额:200元 违法行为:机动车违规停放或临时停车,且驾驶人未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 债权融资的定义与特点
      北京在线咨询 2024-08-28
      债权融资也有叫债券融资,是有偿使用企业外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特点: 1、债权融资获得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负债资金的使用是有成本的,企业必须支付利息,并且债务到期时须归还本金。 2、债权融资能够提高企业所有权资金的资金回报率,具有财务杠杆作用。 3、与股权融资相比,债权融资除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带来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问题,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
    • 岗位工资的概念与特点
      台湾在线咨询 2024-11-15
      岗位工资是指以岗位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评价要素确定的岗位系数为支付工资报酬的根据,工资多少以岗位为转移,岗位成为发放工资的唯一或主要标准的一种工资支付制度。 这种工资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对岗不对人。岗位工资制有多种形式,主要有岗位效益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但不论哪种工资制,只要称为岗位工资制,岗位工资的比重应该占到整个工资收入的60%以上。 实行岗位工资需要进行科学的岗
    • 责任概念定义及特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7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过错违背依据诚信原则所应负担的先合同义务,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消致一方遭受信赖利益的损害,或者人身权益受到损害,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构成要件包括: 1、缔约人一方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两种。缔约当事人在缔约磋商过程中依据诚信原则负有协力、保护、告知、保密等义务,以使缔约过程正常进行,如果一方当事人基于欺诈或疏于注意使契约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