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的材料需要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08: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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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本、老宅基地证、土地租赁协议、宅基地“买卖”协议等资料。
农村土地确权后还能再次分地吗
土地确权后,一般不能分地,例外情形可以。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土地确权只是对以前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确认其合法使用权,确权后有可能放开宅基地的买卖和促进承包地的流转,但不会影响之后的分地。新增人口能不能分地,与现在的土地确权没有关系,只看你所在的村里是否留有机动地、是否有新增的开垦地、是否有合法收回的承包地,如果以有上土地,就可以对新增人口分地。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遵循的六个工作程序:
1、准备工作:包括制定方案、宣传培训、资料准备、图表及工具准备等;
2、权属调查:包括发包方、承包方和承包地块情况调查以及调查表格填制等;
3、审核公示:包括公示材料准备、审核公示、勘误修正和结果确认。
4、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5、成果整理:包括文字、图件、簿册和数据的规范化整理。
6、检查验收:包括自检、互检、检查验收和抽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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