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注意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15:41:47 145 人看过

其一是行使的法定条件,签订合同时必须具备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这五种情形之一,方能在合同签订后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其二是行使的主体,合同撤销权必须由当事人一方主动向人民法院主张撤销。

其三合同撤销权必须在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其四对于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在知道撤销事由的情况下,明确表示放弃或作出以主动履行合同义务等行为,均可视为放弃撤销权,该当事人的合同撤销权消灭。

一、合同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

合同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是,如果一方有欺诈的故意,使用欺诈手段令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而订立合同的,属于欺诈。另一方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撤销该欺诈的合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怎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的撤销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对合同的撤销,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撤销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起诉撤销;但起诉撤销存在时效限制,限制的情形为: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06: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撤销合同:应对策略与注意事项
    重大误解撤销权的期限有:(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撤销权的行使应具备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条件。从客观方面看,应该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因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2、当事人须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而非一般误解。重大误解应当是对涉及合同效果的主要事项发生了错误的认识,从而导致误解人受到重大损失。3、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重大误解行为是否可撤销重大误解行为可以撤销。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
    2023-07-16
    473人看过
  • 如何行使撤销权撤销可撤销合同
    (一)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大陆法认为,合同撤销权的主体为法律着重保护的一方当事人(如受欺诈人、受胁迫人、发生误解的当事人等),另一方当事人不享有此项权利。我国《民法典》关于撤销权的主体采取了有别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作法,采取区别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主体资格的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起请求,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立案、审理并作出撤销合同的
    2023-03-19
    366人看过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可以撤销吗,其行使的注意事项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不可以撤销,承租人只能先行放弃优先购买权,而不能在行使优先购买权后撤销。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行使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时间内通知承租人出卖房屋的事实,其次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应当是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一、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可以撤销吗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不可以撤销,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只可以先行放弃行使,其一旦主张了优先购买权,便不可反悔,不可撤销,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方式有以下两种:1.明确表示不购买;2.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一旦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其再主张优先购买的,法院不会支持。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行使的注意事项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需要注意如下事项:1.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2.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承租人可主张该房屋买卖无效;3.在转租的场合,次承租人与承租人都有优先购买权;二者发生冲突的,前者优先于后者。4.同等条件的认定,此处
    2023-07-30
    300人看过
  • 注意事项:公司撤销和注销
    公司撤销要注意的事项:一、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二、债权人通知及公告注意事项,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发表公告。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建议保留送达回执及载明公告内容的报纸。三、公司要合法的安置劳动者。公司注销要注意哪一些事项:一、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成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的成员,清算组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二、清算组在清算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三、有些企业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先行办理有关手续,比如说有的要先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证,要先办理这个税务登记的注销。四、正在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立案调查的企业,应当在案件调查处理终结后申请注销登记。公司法中关于公司注销的规定的注销程序怎样的?公司从成立到注销都是需要完全按照公司
    2023-07-06
    187人看过
  •  投资合同撤销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根据《民法典》第155条规定,撤销投资合同的条件有两种:一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是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根据《民法典》第155条规定,撤销投资合同的条件有两种:(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民 法 典 投 资 合 同 撤 销 条 件 是 什 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民法典投资合同撤销的条件包括: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
    2023-08-31
    275人看过
  • 撤销商标注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2、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查询该撤销商标的注册情况,以该商标的现注册人情况填写《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3、申请人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有关情况。4、被申请撤销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至撤销申请日至少已满3年。5、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申请注册之后,如果想要撤销注册商标的请求,需要填写撤销注册商标的申请书,申请书上的信息一定要填写完整,并且要阅读相关的法律,明确这么做的后果是什么然后进行申请。一、注销公司后商标还有效吗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如果是以公司的名义对商标进行注册的,如果公司注销时没有转让商标的,商标局就可能会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
    2023-06-21
    410人看过
  • 行使撤销权的事由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被限定在一定的期间内,是因为债权人撤销权是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破坏,撤销权长期不行使,将会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不利于对债务人以及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2、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引起的撤销权;3、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引起的撤销权。一、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都可以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然二者却有质的不同,主要为:第一,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第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无需事事由法律特别规定,只需符合法院受案范围的请求权,均可援用诉讼时效。除斥期间需由法律明
    2023-02-24
    78人看过
  • 在行使合同撤销权时,需要注意哪些关键点?
    行使合同撤销权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将被消灭;2、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撤销合同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有可撤销的情况,凭随机性行使合同撤销权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3、撤销权人有权要求撤销,可以不要求撤销,只要求变更合同内容。行使合同撤销权必须起诉吗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如果对方认可撤销权的行使则不需要法院确认,反之如果对方不认可,则需要由法院确认。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
    2023-07-05
    250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一、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是:撤销权一经行使即发生效力。因撤销权为形成权,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赠与合同关系归于消灭。所以,当赠与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的,赠与人自可以拒绝履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当赠与物已交付受赠人后行使撤销权的,受赠人因失去取得赠与物的合法根据而应当返还受赠与的财产。受赠人拒绝返还的,赠与人有权请求其返还。大家,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赠与人当然享有独立的撤销权,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只有在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二、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一般是一年,不过具体还是要看情况而定,因为行使撤销权的主体不同,撤销权的期限也会有所不同。如果赠与人自己行使撤销权,期限是1年;如果是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期限是6个月。赠与合
    2023-06-25
    312人看过
  • 居间合同任意解除权如何行使?行使解除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居间合同任意解除权如何行使?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合同的,合同也自解除之时终止。合同单方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合同:1、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做人2、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在货物到达前)3、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如果保管合同无固定期限的,保管人也有任意解除权;4、保险合同的投保人。除上述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合同外,有学者认为在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里面,合同关系的对方当事人一般都有任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可以说居间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因此委托一方具有行使任意解除的权利。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六十六条合
    2023-02-21
    9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合同保全撤销权的行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保全中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包括:1、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2、债权人债权需先于债务人行为成立;3、债务人实施的需为将导致其财产减少的行为;4、债务人的行为需有害于债权人实现其债权;5、若债务人实施的属于有偿行为,则其相对人需知道或应知相关情形。若债务人实施的属于无偿行为,则无需这一要件。民事诉讼中的争点我国近年来进行的民事诉讼改革提出了争点这一概念,要求进行证据交换以固定争点,围绕争点举证、质证,针对争点论证说理。那么什么是争点?如何确定争点?我国目前关于争点的诉讼程序如何?如何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关于争点的程序?本文就上述问题作一探讨。一、争点的概念及对民事诉讼的意义所谓争点,是指当事人对之意见相反、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争点有三个特征:1、当事人对其存在与否、应当适用与否持相反意见,争执不下。因此那些当事人没有争议的问题不应列为争点。2、属于事实问题或者法律适用问
    2023-07-03
    466人看过
  • 关于可撤销合同中撤销权的行使以及可撤销合同中撤销权的行使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关于可撤销合同中撤销权的行使关于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行使:1.撤销权的行使主体,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2.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一年。3.撤销权行使的方式:享有撤销权的一方,知道享有撤销权的事由后,可以通知对方撤销合同,对方无异议的,合同被撤销。二、可撤销合同中撤销权的行使法律后果是什么可撤销合同中撤销权的行使法律后果是合同无效。1.合同无效和合同被撤销的溯及力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和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按照该条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和被撤销的合同,其没有法律效力的后果一直回溯到合同订立之时。2.合同部分无效的后果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这是中国民法的民事行为制度的基本规则之一。三、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1.重大误解。《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2023-06-24
    468人看过
  • 行使求偿权的注意事项提示
    保证人行使求偿权是要注意:(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能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怠于通知,造成债务人又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不能行使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而只能向债权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保证人的求偿权的效力范围保证人的求偿权的效力范围,是指保证人可就哪些费用向主债务人请求返还。保证人求偿权的范围,依保证人为保证人的基础关系不同而不同。保证人因受委托而为保证的求偿权的范围保证人受主债务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担保的,在履行保证债务后,得依委托合同的约定向主债务人求偿;委托合同对求偿权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人应以保证人的清偿行为使主债务人所受利益进行求偿。因此,保证人的求偿权的范围包括两个部分:A.保证人使主债务人免除责任而向债权人所清偿的债务额,包括保证人所清偿的
    2023-07-22
    228人看过
  • 行使索赔权的必要注意事项
    保证人行使索赔权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保证人行使索赔权的时间应在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得超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3、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怠于通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担保人不能行使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只能要求债权人返还不当得利。根据相关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行使索赔权所谓索赔权,是指当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给权利人造成损失时,权利人依法享有向义务人索赔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的权利。在典型的融资租赁关系中,存在着承租人、出租人、出卖人三者关系。当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委托,出资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后,租赁物的所有权即转移给出租人,出租人同时享有因出卖人违反合同规定而造成损失时要求出卖人赔偿的权利。但由于融资租赁合同的
    2023-07-02
    10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5
      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19号《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应注意如下5个问题: 1、债权人应以债务人为被告,并可以将受益人或受让人列为第三人。 2、应该向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请求额不得超过债权人的债权。 4、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有过错的受益人或受让人应当分担。 5、债权人的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应
    • 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具体包括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30
      1、撤销权的主体为债权人,是指因债务人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债权人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单独行使撤销权,但每个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将对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发生效力。象以上案例一中,郑明华的债权人除五原告外,还有多人,代理人在接受委托时已告知委托人,其他人虽未起诉,但他们的行为后果将对所有债权人的利益发生效力,以免委托人对以后分配财产有误会。 2、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
    • 行使撤销权的条件,行使撤销权要注意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行使撤销权的条件1、从主观方面,债务人在实施危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时主观上具有恶意。当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而危及债权人利益,即构成债务人的恶意;这里特别指出的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受让的第三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如果第三人在受让时不具有恶意,则债权人就没有必要对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予以撤销。2、从客观方面,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的行为,也就是说债务人
    • 公司撤销与注销有哪些注意事项,撤销与注销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4
      公司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处理的撤销和注销也是不同的,事实上,此“销”非彼“销”,它们没想象的那么简单,混淆这两个企业经营的基本概念可能会对自己的企业造成不良的后果。那么公司撤销与注销有哪些注意事项,撤销与注销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 可撤销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可撤销的合同条件: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