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更改与撤销的合同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1 10:53:27 242 人看过

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

受害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方式订立的合同。

当事人要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有那些

1、合同可撤销的原因包括欺诈、助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五种情形。

2、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

3、肋迫是指一方当事人直接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方与己订立合同。

4、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且基于错误认识而订立的合同。

5、显失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明显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合同。

6、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6: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范围有哪些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②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一、哪些机构有权确认合同无效?确认合同无效的机构具有法定性。合同效力的确认,事关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能否实现,以及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的问题。同时,合同效力的确认,还关系到交易能否正常进行和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重要问题。因而,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应采取慎重态度。因此,法律规定,无效合同的确认归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此项权利。二、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处理有哪些?合同一旦被认定无效就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该怎么办呢。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如
    2023-03-16
    212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适用范围
    可撤销合同
    一、什么叫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基于法定原因,当事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的合同。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二、可撤销合同适用范围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在受欺诈、受胁迫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明显违背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一方当事人称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
    2023-06-05
    270人看过
  • 赠与合同中的不可撤销范围有哪些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的效力主要特征如下:1.让位于法定撤销权。2.让位于赠与人的穷困抗辩权。赠与人的穷困抗辩权继法定撤销权之后再次限制了公证不可撤销效力的功用,使公证不可撤销效力在效力作用上再次作出让度。一、公证处公证的房子可以要回来吗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或事先约定。公证处公证完了的房屋不好要回。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撤销权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法定撤销与任意撤销的不同点在于:第一,撤销赠与须依法律规定的事由;第二,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以至经过公证证明,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
    2023-02-04
    437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有哪些
    1、重大误解即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的损失。2、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它对利益受损方而言,并非自愿接受。其主要特征在于一方利用对方缺乏经验和紧迫而乘人之危。合同的公平与否,还应当以当事人之间的物质利益是否均衡加以判定,只有将主客观要件结合起来,才能正确认定显失公平问题。3、乘人之危是指当事人一方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做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4、欺诈、胁迫即一方当事人采用欺骗或实施不法行为给对方造成危难等手段,使对方做出违背真意的意思表示。
    2023-02-28
    238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是什么
    一、可撤销合同的范围是什么可撤销的合同,它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示例:买旧车买到出租车。(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注意区分契约自由);示例:打折商品不退货。(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示例:胁迫签署欠条。(4)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二、可撤销合同撤销权怎么行使撤销权通常由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的行使,不一定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如果撤销权人主动向对方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而对方未表示异议,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如果对撤销问题,双方发生争议,则必须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裁决。撤销权人有权提出变更合同,请求变更的权利也是撤销权人享有的一项权利。
    2023-04-14
    429人看过
  • 可撤销的合同范围有哪些
    可撤销的合同范围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一、可撤销合同是被判决无效的还是判决有效的能否判决合同为可撤销合同要看该合同是否满足可撤销合同要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023-06-27
    216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范围法律后果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范围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2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范围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范围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2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范围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 哪些合同是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范围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14
      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
    • 赠与合同不可撤销的范围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08
      赠与合同不可撤销的条件有:1,赠与合同经过公证; 2、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