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离婚共同债务应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09:11:46 68 人看过

偿还离婚共同债务应注意以下问题:

1、离婚时,双方有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余部分由双方分割,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除;

2、如果双方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或者财产属于各自所有,或者离婚时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偿还,双方应当协议确定各自共同债务的份额;

3、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和照顾妇女和直接抚养子女的原则,法院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让经济能力强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

4、一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根据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索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做生意借款夫妻共同债务是共同偿还吗

共同债务一般是共同偿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二、假离婚转移的财产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一方通过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是无效的,夫妻双方都应当承担。法院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这些规定及做法使那些不愿偿还债务的夫妻,他们假借离婚,通过协商或调解,打着”照顾妇女、儿童、老人利益“的幌子,将夫妻共同财产大部分或全部让给对方和子女,而主动要求承担全部债务。

这样夫妻双方一旦离婚,要承担债务的一放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债权人若发现或怀疑债务人假离婚真逃债,应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人是假离婚,并可行使法律赋予的撤销权或者起诉到法院,将债务人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被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2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假离婚相关文章
  • 认定共同贪污应注意的问题
    1、贪污共犯中,必须包括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就贪污共犯的组成而言,包括以下情形:(1)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2)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3)上述两种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4)与上述一、二类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人员;(5)受国有单位委派的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罪共犯;(6)受国有单位委派的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与该非国有单位中人员组成的贪污共犯。2、共同贪污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3、共同贪污属于贪污情节较重范畴。怎样正确认定贪污罪(一)区分罪与非罪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千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
    2023-03-16
    71人看过
  • 共同债务人被判刑,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般情况下,共同债务中的一方坐牢的,那么另一方有以下的处理方法:如果该债务是用在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开销中的话,那么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即使其中一方坐牢,另一方也有连带清偿的义务。但是如果一方借钱是为了赌博的,那么国家是不会保护该债权债务的,另一方也不必偿还。一方借款是否是共同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1、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治疗疾病,参加教育学习等;2、共同从事投资实业或资本市场;3、虽然以个人名义从事投资或经营活动,但收益却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在我们国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是有非常明确规定的,必须是以双方当事人的名义向外进行借钱,或者是其中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借钱,但是所有的开销也是用于家庭置办一些物品,这是都是属于夫妻共同的
    2023-07-01
    209人看过
  • 婚前债务婚后共同承担问题
    一方婚前的债务,配偶不用承担。但是,借款人除了可以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外。以下简要介绍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1)共同债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抚养义务等负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房屋等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买财产借款负债,视为夫妻共同债务。(2)个人债务:约定个人负担的债务,但是逃避债务的目的除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没有抚养义务的家人和家人负担的债务的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实没有用于共同生活负担的债务婚前债务婚后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婚前债务婚后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则一般会视为个人债务,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
    2023-08-07
    389人看过
  • 离婚前债务婚后是否应该共同偿还
    离婚前债务婚后是否应该共同偿还取决于: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后不需要承认偿还责任。离婚前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不一定。婚前的债务在以下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离婚前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
    2023-07-21
    64人看过
  •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什么由双方协议清偿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方法:1、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在此情形下,法院判决确定的是双方各自分担的债务的份额,也仅具有对内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认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变更为按份债务的确定力。4、离婚后,一方因清偿超过自己分担部分的给付额,致另一方同免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其各自分担的部分。一、离婚男方欠债怎么处理离婚前有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
    2023-02-04
    161人看过
  • 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可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为了防止发生债务纠纷,债权人与债务人要注意一些事项: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2、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出现纠纷后双方要注意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一、债务诉讼庭审应尽可能提供材料有哪些债务诉讼庭审应尽可能提供材料有:(1)贷款协议或借据;(2)贷款关系有担保人的,有担保证据;(3)借款人交付并收到钱的凭证;(4)债务人贷款用途的证明;(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6)无利息协议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未经催告偿还,债权人要求偿还催告后的利息的,应当有到期或者催告不
    2023-03-24
    453人看过
  • 债权人追偿被欠的债务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未过诉讼时效欠款起诉的时效是2年,超过2年起诉法院会判决原告败诉。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2年的起算时间:约定了付款时限的从付款时限届满时起算2年;未约定付款时限的,从按交易习惯确定的或补充约定的履行期届满时起算2年,或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明示的宽限期届满时,或从债务人明确拒绝付款时起计算2年,诉讼时效从权利被侵害时起最长不能超过20年。(2)2年的重复计算(时效中断)时效起算后,债权人每主张一次、或债务人每作出付款承诺一次或债务人每履行一次部分付款时起,重新计算2年一次。但时效最长不能超过20年。(3)时效中止在计算2年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了特殊情况,使原告无法提起诉讼的,特殊事由发生期间应停止计算时效,待事由消除时时效继续与事由发生前已计算的时效累计。如果过了时效,与对方协商或录音,促成其重新确认也可补救。2、有欠款证据借款有借条,欠款有欠条,货款有收货单和价格单,工程款有工程
    2023-06-08
    112人看过
  • 清理债权债务单位是什么意思,清理债权债务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经济诈骗罪经济诈骗罪行为一般都涉及经济内容,所以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是包括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其中跟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诈骗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经济诈骗罪中合同诈骗是具体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在刑法中包含在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八节)这一类罪名中,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合同诈骗对方钱财的某些行为;经济诈骗罪中金融诈骗是一类罪名(刑法第五节),主要涉及金融领域,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等;经济诈骗罪中其他的诈骗行为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诈骗,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诈骗别人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出口退税的行为,利用某些非法组织的诈骗行为(刑法第三百条)等。许多当事人询问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人认
    2023-06-28
    381人看过
  • 保全债务人债权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对第三人有保证人的,不宜直接保全保证人的财产。如果允许保全保证人的财产,就等于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履行债务,也就剥夺了保证人的异议权,同时,保全保证人的财产还要以第三债务人不能满足保全的请求前提,这实际上已超过了债权人的请求保全的范围。2、对第三人与他人共同享有的债权,人民法院只能对第三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有权处分的部分进行保全,对约定或规定不明确,债权人又坚持要求保全的,可告之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诉至法院。3、债权保全范围限于债权人的请求,不得超过债务人的债权额。在保全中,当债务人对第三人所享有的债权额大于债权人的债权额时,超额部分不能保全;当债务人的债权额小于债权人的债权额时,人民法院只能对第三人应当承担的债权数额进行保全。一、债务人债权保全的条件及其法律效力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债务人所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货币和物资,客观上不能满足或不
    2023-02-19
    470人看过
  • 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企业讨债应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弃我国目前企业之间不正常的债务拖欠现象,遵循在债务清偿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只;肓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当然,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不能实际履行时,也可酌情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2、全面履行原则,也称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这样,可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3、协
    2023-06-13
    481人看过
  • 债务清偿及离婚赔偿问题
    我和老公08年7月23日领了结婚证,大家没钱就还没摆酒席也没有小孩,婚前他向我父母借了1万2写有借条的,说好一年内还清.他常早上出去半夜45点才回来,或者吵架半个月才回来,因为没摆酒我不想住他家婚后我们一直住娘家,现在发现他有外遇,查他这两个月的通话清单都有他和那女的狂发短信和通话记录,问他不承认和那女的有染,我也没足够证据证明他们通奸.今天叫他回我家把衣服拿走顺便谈离婚的事,他居然爽快答应了.请问各位律师他婚前借我家的钱在借条上写了从3月开始每月还1500,到7月底把所有钱还清,我们没有拿这借条去公证过有法律效力吗?如果他在这期限没还清我可以追付逾期的利息吗?(他没有说给利息我家)还有我们婚后都没有共同财产,我又拿不出他通奸的证据,那个通话清单可以证明什么吗?除了他欠我家的钱我还可以向他要什么赔偿吗?婚姻家庭律师答:借条有效。没有过错证明,很难主张赔偿。婚前如果借款不是用于婚后的夫妻共同
    2023-04-26
    302人看过
  • 债务人欠款不还怎么讨债,债权人讨债中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债务人欠款不还如何讨债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债权人讨债中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1、讨债中防止逃债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1)企业兼并、倒闭、撤消,法定代表人更
    2023-06-01
    118人看过
  • 认定共犯定罪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1、有些共犯不能按共同处理,立法单独将共犯行为规定为罪的。①组织犯: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组织、单独定罪。若再实施共它犯罪,数罪并罚;组织**集团则是盗窃共犯。②教唆犯:A、教唆他人吸毒罪;B、煽动分裂国家罪,完全可按共同犯罪处理。③帮助犯: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完全可按组织他人卖淫罪的共犯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私放罪犯罪,其实是脱逃罪的帮助犯;放纵走私罪,其实是走私罪的帮助犯。但法律另有规定。2、片面共同犯罪的问题所谓片面共同犯罪,亦称为片面共犯,是指参与犯罪的人中一方有同他们实施犯罪的共同故意,暗中配合他人实行犯罪,而另一方却不知道有人配合自己实施犯罪,因而缺乏共同犯罪故意的情况。例如,某甲看到某乙正手持匕首追杀某丙,而某丙正好也是某甲的仇人,于是某甲就想暗中助某乙一臂之力,看到某丙慌不择路、奔向一小胡同,某甲使了一个绊子,趁某丙不备将其绊倒在地,某乙以为某丙自己摔倒,上来将某丙砍伤致
    2023-04-22
    58人看过
  • 债权担保担保应注意什么问题
    债权担保需要注意下列问题:1、担保方应该是自愿的。保证人应与销售方签定书面保证合同,并写明保证的内容、方式、由双方签字、盖章。2、应在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3、以原债务变更或修改原债务合同时,必须事先征得保证人得同意,否则保证人不负责保证责任。4、合理选定保证人。应注意:不能由国有企业得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担当保证人,选定得担保人确实能承担相应的付款责任,即需要对担保人做资信调查。5、签订保证合同时,以下内容不可缺少: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限。债权担保有哪些担保范围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其中这些担保合同的范围具体区分,如下: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
    2023-07-23
    302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离婚
    词条

    在法律上,只要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就意味着双方已经离婚成功。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一说。无论是双方处于协议离婚期间或者是诉讼离婚期间,只要双方没有拿到离婚证书或者是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都代表着离婚的程... 更多>

    #假离婚
    相关咨询
    • 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9-27
      本罪的破坏方法除拆毁通讯设施等一般方法外,还包括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方法。以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方法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等设施的,属于手段牵连。根据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应当择一重罪处罚。即应按放火罪、爆炸罪处罚。当然,放火、爆炸的方法本身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能够成立的,只以本罪一罪处罚。主要是区分情节,情节较轻,就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情节严重,
    • 有关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应注意的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1
      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承担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承担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除非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时应注意把握什么问题?夫妻共同债务应如何认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应注意把握以下问题:(l)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双方名义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 解决婚姻中的债务问题应注意哪些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27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如为一方个人债务,应由个人偿还。
    • 债务转移时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15
      债务转移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债务的可转让性当事人之间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否则达成的协议将无效。依据法律的规定、债务性质或是按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务,不得转移。二、债务转移的内容债务转移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债务人将全部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第三人将取代债务人,债务由第三人全部承担;二是债务人将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则是由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承担。因此,债务的全部转移和债务的部分转移所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