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能否代表被征收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8:14:03 456 人看过

1、村委会能否代表被征收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四)划拨土地补偿费。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失地农民的原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土地补偿费。具体分配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土地全部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消组织制度的,土地补偿费全部用于被征收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可见,农村集体土地虽然属于村集体组织,但征地权益主要属于农民个人。因此,补偿安置协议应当由农民协商签订。如果不授权村委会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代表村民与征收人签订协议,就要分析协议的合法性。如果协议被撤销或认定无效,村民可以再次与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争取合理补偿。一般来说,村委会不是行政机关,更不是一级政府,无权批准征地和启动征地程序;无权随意出售集体土地;无权私自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且无权私分村民的土地补偿款,如果村委会来找你签补偿安置协议,说甲方是村委会,不要轻易签,你一定要查清楚是否有征收人的委托;如果村委会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你和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建议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2。“一书四图”在征地过程中是否应该公开?

1。“一书四图”指的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建设项目都必须有“一书四图”,具体是指土地报送规范、退耕还林计划、补充耕地计划、征地计划和供地计划。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材料编制,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逐级审批。

2。“一书四策”是政府积极发布的信息吗?

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29号),明确将“一本,市、县政府在报批内容时制定的“四个规划”。因此,“一书四策”属于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3。“一书四策”的公共责任主体是谁?《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编制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和征地计划,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4“一书四图”的开学时间是什么时候?“一书四图”开盘时间应在用地审批后

积极开盘的前提是人民政府已作出征地审批,“一书四图”已进入确定实施阶段。否则,“一书四图”仍是程序性信息,一般不予披露。情况就是这样。政府的答复和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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