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后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19 01:53:41 60 人看过

一、工伤赔偿后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吗

确实是可行的解决方案之一。

首先,您有权向雇佣方提出赔偿要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条款,当企业已为其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时,若是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件(即通常所称的“工伤”),那么大部分的赔偿款项将有工伤保险基金会负责支付,而对于超出该范围的部分,应由雇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后,若雇主未能按照上述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那么他们就需要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承担起所有的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赔偿后可以追回吗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明文规定,一旦明确了工伤事故赔付金额细节之后,便不得再行申请退还或重度计算。

倘若实际认定的补偿金数额存在明显低于标准的情况,此时,学术界及从业人员可依法通过申诉途径来请求对其进行重新核定。

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的第四十条明确指出:“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有责任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及时且足额地向受伤员工支付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工伤保险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内的各类工伤保险待遇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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