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保监局近日发布保险消费维权指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0:23:20 206 人看过

近期,广东保监局收到保险消费者咨询,遇到利益受到侵害等情况该如何维权。为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效果,广东保监局制定了保险消费维权指引,供广大保险消费者参考。

一、投保需理性

保险产品有多种,建议消费者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合适的产品,理性投保,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了解保险的特性。保险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产品,对于人身保险产品,一般兼具保障和投资功能,《人身保险风险提示书》详细介绍了保险特性和投保风险,建议认真阅读。

(二)学会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和赔偿处理条款,弄清楚这份保险保什么?不保什么?不要盲目听信部分销售人员口头介绍,公司出具的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等白纸黑字的东西更可靠,同时,应在阅读并了解保险条款后再签名。

(三)留意几个关键点。对于人身保险产品,要留意:

1、犹豫期后退保,投保人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有时损失还可能较大;

2、保单利益可能是不确定的,如分红保险的分红、投资连结保险的收益,万能保险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

3、认真对待保险公司的回访,回访是保护投保人利益、防范销售误导的重要制度设计。

二、理赔注意保留回执

发生保险事故后,建议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后续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材料索赔,无论是亲自递交索赔材料还是通过4S店、销售人员等代为递交,都须注意要求保险公司出具索赔资料交接回执。《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收齐索赔资料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理赔决定,如需在30日内作出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之日3日内需书面告知消费者;对赔付金额有异议的,保险公司需在60内对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三、注意取证,有理有据维权

(一)还原销售过程,保存有力证据

依法维权,应有理有据,注意获取和保留证据。对于人身保险产品,如消费者察觉投保时被误导销售,可尝试以下取证。

1、回想投保时的过程,有无销售人员误导的书面、电子证据材料;

2、尽量还原投保过程,与当时介绍产品的销售人员对质,并保存好有关证据;

3、请求保险公司提供保单电话回访录音,核听保险公司回访是否符合有关法规规定;

4、查阅保险公司有无寄送保单利益报告,如对于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产品,保险公司每年至少要向投保人提供一份保单状态报告或红利通知书。

(二)寻求多方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直接向保险公司投诉;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受理后30日需答复处理情况;

2、向广东保监局反映违规事项,保监会规定,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从业人员存在违反有关保险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情形,使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保险监管部门依法受理此类投诉。

3、对于赔偿金额、退保金额等事项,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保监局受理范围,可向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纠纷调解处置专业委员会及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纠纷调处机构申请调解和处置(申请方式可在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查询);或选择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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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3日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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