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男女不能结婚的限制因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8:15:12 390 人看过

男女不能结婚的条件有:

1、男方或女方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

2、男女双方因胁迫、欺诈等非自愿情形而登记结婚;

3、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男方或女方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并且该婚姻关系仍然合法有效。

男女需要具备怎样的条件才能结婚

根据相关规定,完全具备下述条件者,始得结婚:

(一)、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二)、任何一方必须没有与第三者存在的婚姻关系;

(三)、必须达到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四)、必须没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五)、双方之间无不应结婚的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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