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土地证上有名字是否有房屋的居住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8 15:11:47 260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土地证上有名字是否有房屋的居住权

土地证上有名字没有房屋的居住权。居住权是指对他人的房屋有拥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这个权利来自于房屋的所有者的设立,而不是土地证上面的名字。土地证上有名字只能说明土地的使用权归自己所有,如果已经转让了使用权的,应当及时去相关部门进行变更。《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二、关于房屋居住权设立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居住权设立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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