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验收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验收程序是: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验收方案;各单位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作出验收意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具体的注意事项是交付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工程验收标准规定的质量标准才能组织验收工作,否则会因违反质量标准而给企业及社会公众带来危害,包括对财产的损害和对人身健康的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建设工程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种型号或规格的元器件。
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违约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赔偿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创建建筑工程公司需要具备的资质是什么
建筑工程公司需要办理的资质有: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设计资质、勘察资质等。
1.总承包资质:主要指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也称建筑工程总承包执照,它是指建设单位或者它授权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指定范围内独立取得包管以设计、施工、经营管理等活动为一体的整体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指工程建设单位授权企业在指定的范围内独立从事某一专业工程的施工业务的资质。
3.设计资质:指企业取得设计业务的资格,即企业获得的权利,具有从事针对建筑、土木工程、工艺程序、结构工程、节能、环保等领域的设计业务的合法性。
4.勘察资质:指企业取得工程勘察资质,即企业获得的权利,具有从事勘察工作的合法性,包括建筑工程勘察、矿山工程勘察、机电工程勘察、石油化工勘察等专业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n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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