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组织征地拆迁,签订补偿协议,他们是法律主体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7:07:29 284 人看过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的规定,街道办事处不是征地拆迁的主体,但征地拆迁的主体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如何委托街道办事处,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确保房屋征收补偿工作顺利进行。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实施房屋征收的单位不得牟利。

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的指导。房屋拆迁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为明确双方在拆迁活动中的权利义务而订立的协议。包括城市房屋拆迁协议、农村房屋拆迁协议、拆迁补偿协议、安置协议等。在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时,应注意:(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必须要求拆迁方测量并坚持实际面积。(2)房屋装修补偿费。比如铝合金窗、防盗门的补偿与普通门窗不同,石英磨地和普通水泥地的补偿也不同。补偿项目和非补偿项目容易混淆,必须在拆迁方做好记录后逐一核对。(三)违法建设的期限和赔偿。如果有违章建筑,最好提前有违章年份的证明,甚至是材料单或者用工单,因为不同年份的补偿是不同的。(4)签订合同时,要认真查清合同的内容,对不清楚的内容要在签订前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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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4日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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