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权的特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04:30:21 254 人看过

(1)财产权的主体限于现实地享有或可以取得财产的人。它既不像人格权,为一切人所享有,也不像亲属权,只要与他人发生亲属关系即享有亲属权。财产权的客体限于该社会制度下法律允许私人(自然人和法人)可得享有的。例如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土地属于国有(全民所有),不得为私有,因而土地即不得为作为民事权利的私人财产权的客体。即在债权也有这种情形,所谓不融通物即指不得为交易客体从而不得为债权客体之物。因此,财产权的情形常因各个国家的社会制度而有不同。历史上奴隶制下与资本主义制、现代资本主义制与社会主义制下的财产权的情况很不相同。在这一点,财产权是与社会制度密切相关的权利,[7]与人格权亲属权大不相同。

(2)财产权除极少的例外情形以外都是具财产价值的,这种经济价值又是可以金钱计算的。通常讲到这一点,都以私人信函、爱人遗物(如头发)等也可为所有权的标的为例。就在这种情形,当这些东西成为交易标的时也是有经济价值的。

(3)财产权原则上都是可以处分的,不具专属性。可以处分,指可以转让、可以继承;可以抛弃。不具专属性,因而可以由他人代为行使。在一般情形,权利的归属与权利的行使是可分的,例如未成年人的权利由法定代理人行使、破产人的权利由破产管理人行使、失踪人或禁治产人的权利由管理人行使等。当然,财产权中也有具专属性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8: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管理人相关文章
  • 没收财产具有什么特点
    一、没收财产具有什么特点1、没收财产是一种刑罚方法;2、没收财产是附加刑;3、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适用;4、没收财产的方式有选科式、并科式。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第六十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二、并处没收财产和并处没收全部财产有什么区别1、并处没收财产可能没收犯罪分子个人部分或者全部财产。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则是没收犯罪分子的个人所有财产,但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2、没收财产作为一种财产刑,在我国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情节严重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2023-06-12
    416人看过
  • 财产税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特点
    一、财产税是什么意思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它以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的所有者征收。财产包括一切积累的劳动产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自然资源(如土地、矿藏、森林等)和各种科学技术、发明创作的特许权等,国家可以选择某些财产予以课税。对各种财产课征的税,按一般税收分类方法,统称为财产税。财产税属于对社会财富的存量课税。它通常不是课自当年创造的价值,而是课自往年度创造价值的各种积累形式。二、财产税有哪些特点财产税具有以下特点:(1)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的位置固定,标志明显,作为课税对象具有收入上的稳定性,税收不易逃漏。(2)征收财产税可以防止财产过于集中于社会少数人,调节财富的分配,体现社会分配的公正性。(3)纳税人的财产分布地不尽一致,当地政府易于了解,便于地方因地制宜地进行征收管理。因此,世界许多都将财产税作为税制中的辅助税种,划入地方税。我国现行税制中的房
    2023-04-17
    213人看过
  • 债权的产生原因及其特点是什么
    一、债权产生原因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在贷款、加工款、租金与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六种债权标
    2023-06-01
    452人看过
  • 婚内财产侵权的定义与特点
    婚内财产侵权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并且不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子女教育的需要,擅自对数额较大的共同财产做出处分,或者人为使另一方对财产丧失使用支配权的一种民事侵权的行为。婚内财产侵权是有合法夫妻身份的配偶一方对另一方的侵害。第三方与配偶一方共同侵害配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属于婚内侵权行为。但第三方对配偶一方的侵害不属于婚内侵权主体。婚内财产是什么婚内财产是指自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到离婚期间所得的合法财产,包括双方得到的奖金、工资;经营、生产的收益以及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收入。在夫妻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上述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
    2023-07-19
    427人看过
  • 什么是知识产权有哪些特点
    知识产权一般表示行为人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知识产权有如下的特点: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2、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权利;3、法律保护的范围具有时间性和地域性的特点。什么是知识产权有哪些特点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2-07-08
    447人看过
  • 什么是共有产权房?共有产权房的目的和特点
    什么是共有产权房?所谓共有产权房,就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的目的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之后在贵州、上海等地都有推广。它的主要目的是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通过和政府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的方式,减少买房成本,市民以后可向政府“赎回”产权。政府将原来供应经济适用房划拨的土地改为出让,将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之间的价差、政府给予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显化为政府出资,形成政府产权,从而形成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政府按不同的产权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共有产权房的特点“共有产
    2023-05-29
    394人看过
  • 什么是在线理财,特点是什么
    一、什么是在线理财在线理财就是通过网站等在线产品,进行基本的收入分析、资金状况、往来状况等简单报表,可以让人们对自己的财务有深入了解。在线理财在欧美已经发展比较成熟,不少网站提供免费记账服务。很多微型企业、家庭用户理财一般习惯用Excel等常规软件,但为了和银行、信用卡、股票账户等应用工具同步,在线系统已逐渐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目前在技术上Excel等软件也都已可以与互联网进行同步。在线免费记账理财产品的推出,将有益于有记账理财需求的人和企业。二、在线理财的种类许多传统金融企业看到了在线理财的巨大商机,纷纷在网上开展自己的在线业务,股票、基金、银行理财服务、保险等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管理均已可以通过在线服务完成交易,除此以外,一些新型的理财模式也已经在网上兴起,如P2P网络借贷等。三、在线理财的特点在线理财具有时间掌控灵活、选择范围广、产品更新速度快等特点,相较传统的柜面理财产品,在线理财不受银
    2023-12-06
    327人看过
  • 财产权特点如何,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一、财产权特点如何财产权特点有:1.财产权体现一定的经济价值,通常是可以用金钱来计算的;2.财产权可与权利人相分离,权利人可以自由处分,如转让、抛弃等;3.财产权可以继承,在权利人死后,其财产由其继承人取得;4.对于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其制裁方式通常为经济制裁。二、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财产权的内容包括物权和债权。物权性财产权利包括抵押权、质权(质押权)、留置权、地役权、矿业权、渔业权等;债权性财产权比如损害赔偿权等。公民个人依法对自己所有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物也包括某些权利。物权具有排他的效力、优先的效力与追及的效力。物权包括所有权与限制物权。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而得到生活上的利益的权利;债权与物权的差异在于其对人性(相对性)、不具排他性(平等性)、债权的可移转性不如物权。三、财产权是什么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
    2023-07-03
    364人看过
  • 财产保险合同有什么特点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的保险合同。它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就财产保险的权利和义务达成的协议。(1)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人是特定的。根据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国**保险公司分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外资保险公司等几家专业保险公司,因此,在财产保险合同关系中,只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在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有权作为保险人开展各类保险业务。此外,除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特别批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开展财产保险业务。根据《保险法》,投保人可以是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合伙企业、农村承包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或者公民个人。(2)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约定合同。在我国,财产保险合同并不以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费作为合同的核心内容。只要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合同就生效。投保人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支付保险费。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人对保险合
    2023-05-02
    269人看过
  • 专利权的特点的是什么2024
    一、专利权的特点的是什么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
    2024-01-27
    168人看过
  • 财产权包括的内容有哪些,财产权的特点有哪些
    一、财产权包括的内容有哪些财产权包括的内容有物权和债权。物权性财产权利包括抵押权、质权(质押权)、留置权、地役权、矿业权、渔业权等;债权性财产权比如损害赔偿权等。公民个人依法对自己所有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物也包括某些权利。物权具有排他的效力、优先的效力与追及的效力。物权包括所有权与限制物权。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而得到生活上的利益的权利;债权与物权的差异在于其对人性(相对性)、不具排他性(平等性)、债权的可移转性不如物权。二、财产权的特点有哪些财产权的特点有:1.财产权体现一定的经济价值,通常是可以用金钱来计算的;2.财产权可与权利人相分离,权利人可以自由处分,如转让、抛弃等;3.财产权可以继承,在权利人死后,其财产由其继承人取得;4.对于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其制裁方式通常为经济制裁。三、财产权是什么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
    2023-07-07
    321人看过
  • 知识产权的特点和法律特征是什么,知识产权的表现形式
    一、知识产权的特点和法律特征是什么知识产权的特点和法律特征主要是: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二、知识产权的表现形式知识产权的表现形式有:1.商标权。2.著作权,著作权就是版权,是指法律保护文学、艺术、科学领域的原创作品,未获作者同意,别人不能复制或使用。3.专利权,专利权是国家根据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内容或设计的内容为前提,由政府根据法定程序于特定、有限期间内授予专利申请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4.商业秘密,是指机密的商业信息,包括产品配方、过程、装置、技术秘密、计算机源代码、处方或客户名单、供货清单等。三、一方的知识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方的知识产权如果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取得的则
    2023-06-24
    239人看过
  • 知识产权有什么特点2024
    法律综合知识
    一、知识产权有什么特点知识产权的特性: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4、专有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除了权利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权利人外的任何人都不能拥有或者使用。5、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6、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其权利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一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或者说该知识产权就依法丧失。二、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种类知识产权可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禁止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另一类是版权(也称“著作权”),涉及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诸如小说、诗歌、戏剧、电影、音乐、歌曲
    2024-01-25
    338人看过
  • 知识产权的概念是什么?知识产权有哪些特点?
    知识产权作为知识产品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具体是指什么,包括哪几项权利?知识产权的概念是什么?知识产权有哪些特点?知识产权的概念是什么?知识产权有哪些特点?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及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地理标志权等其他知识产权。二、知识产权作为法律所确认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具有以下特点:1.权利客体是一种无体财产。知识产权的
    2023-04-27
    439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决定指定何人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一般不得干预。但债权人会议对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 更多>

    #破产管理人
    相关咨询
    • 公民大人的财产权有什么特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1
      财产权具有以下特点: (1)财产权体现一定的经济价值,通常是可以用金钱来计算的; (2)财产权可与权利人相分离,权利人可以自由处分,如转让、抛弃等; (3)财产权可以继承,在权利人死后,其财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4)对于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其制裁方式通常为经济制裁。
    • 什么是破产债权?破产财产的特点是什么?破产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1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破产财产,在大陆法系中亦称为破产财团。从形式意义上讲,破产财产是指应依破产程序分配给破产债权人的破
    • 小产权房有哪些特点,小产权房的特点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4-02
      相对于“大产权房”,小产权房的特点还是十分明显的: 1、价格优势明显: 小产权房建设在集体土地上,这些集体用地的地理位置相对偏远,一般位于城市郊区或远郊区,本身土地价值较低。最重要的一点是,无须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于是土地建设成本极低。 2、产权不完整: 国家不承认并不予办理小产权房的过户登记手续,也不能上市交易。并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并不受《合同法》
    • 什么是动产质权?它有什么特点?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动产质权有以下特征:(1)动产质权是一种担保物权;(2)动产质权的客体仅以动产为限;(3)动产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4)动产质权的内容在于留置质物,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质物的价值优先受偿。
    • 什么是财产租赁合同?有何特点?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6
      财产租赁合同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1.财产租赁合同的标的在存续期间,出租方只能转移财产的使用权,不转移所有权。也就是说,承租方从出租方所取得的只是对财产(租赁物)的临时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没有处分租赁物的权利。 2.财产租赁合同的标的只能是国家法律、政策所允许流通的特定物。如交通运输中的车辆、飞机、船只、电子计算机;工农业产品中的机械设备和一些日用品等,都可以作为财产租赁合同的标的。但是,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