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当事人承担什么诉讼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2 11:57:03 329 人看过

一、行政诉讼当事人承担什么诉讼义务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诉讼权利;出庭参加诉讼的义务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遵守诉讼秩序,服从法庭指挥,不得妨碍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自动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被告行政机关在诉讼中负有主要举证责任;被告行政机关在诉讼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行政诉讼败诉后上诉方式有什么

行政败诉后处理的方式是上诉。行政诉讼中的上诉是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行政诉讼中诉讼标的一般是什么

行政诉讼中的诉讼标的是行政事项中的涉及到的权利关系,以及诉讼案件中涉及到的相关义务情况等。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2022行政诉讼谁承担诉讼费
    行政诉讼由原告承担诉讼费一、法院已受理的起诉,被起诉的行政行为还执行吗?原则上,在诉讼期间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还将继续执行,但有以下情形的除外:1、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认为应当停止执行的;2、您向法院提出停止执行的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应当停止执行的;3、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法条提示:《行政诉讼法》第44条。二、行政案件诉讼费交纳标准是多少?《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三、行政诉讼原告撤诉后,能否再起诉?不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022-10-24
    240人看过
  • 再审行政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和举证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再审行政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并承担以下诉讼义务:一、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1、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2、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及理由申请回避。3、当事人有提供证据、要求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4、当事人在诉讼中有进行辩论的权利。5、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间内有提起上诉的权利。6、在再审诉讼中申请人有申请对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权利。7、当事人有申请保全证据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权利。申请人提出申请的应当在收到被告的答辩状及证据材料(视为证据交换)之日起3日内(或在此之前)
    2023-06-06
    462人看过
  •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承担举证责任人是谁
    一、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承担举证责任人是谁1、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对一般举证责任的规定,即谁主张谁举证。2、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被告必须出具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3、这是因为当事双方的法律地位决定的,民事诉讼中的原被告法律地位基本等同,但行政诉讼中双方法律是不对等的。二、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和要求(一)、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有:(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二)、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并说明无法收集证据的原
    2024-01-18
    421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设立当事人诉讼的构想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了行政诉讼一审的四种判决及适用条件,第66条规定可非诉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又增加了驳回诉讼请求和确认判决两种判决形式。以法院判决权的性质划分,我国行政诉讼类型主要有撤销之诉,变更诉讼,履行诉讼,确认诉讼,行政赔偿诉讼。由于受我国行政诉讼历史原因的影响,使我国行政诉讼打上了时代的烙印,从而导致我国行政诉讼类型的不发达和诉讼程序简单化。因此,在我国行政诉讼类型中没有当事人的诉讼的规定。设置当事人诉讼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既涉及民事权益,又与行政权的运作相关的有关行政争议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中不存在当事人诉讼这种类型,但我们可以借鉴外国的一些先进立法经验。比如日本,其行政诉讼立法中将不服行政裁决的诉讼从目前的撤销诉讼中分离出来,确立相对独立的当事人诉讼。
    2023-06-06
    55人看过
  • 鉴定人要承担哪些诉讼义务
    其一,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掌握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本案的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二,可以要求参加勘验等与鉴定有关的活动。其三,在鉴定过程中,如发现送交鉴定的资料不充分或不符合要求,不能作出可靠的结论时,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鉴定材料。其四,有权独立出具自己的鉴定结论,对侵犯鉴定诉讼权利的行为,可以提出控告。其五,鉴定人在委托人提出虚假情况或拒不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时,可以拒绝鉴定。同时,鉴定人在诉讼中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主要是按鉴定要求出具客观真实的鉴定书,在出现需要回避的法定情形时,依法申请回避。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鉴定人要按时出庭作证,接受法庭和有关人员的询问,但可以拒绝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2023-04-21
    215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人履行作证义务的交通费由谁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对证人可以拘传吗对证人不可以拘传拘传,实质是一种强制措施,是侵犯人身自由的行为,司法机关不应该无犯罪嫌疑的人使用。而证人作证只是协助司法接管破案的,实质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证人不是犯罪嫌疑人,不能使用拘传。这点,在《刑事诉讼法》中已经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了,拘传的对象仅限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因此,司法机关不可以拘传证人,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如果确有证人,但不愿出庭证人,怎么办?其实,《刑事诉讼法》中也已经对这种情况作了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
    2023-06-03
    211人看过
  • 劳动行政诉讼之当事人
    一、原告:1.劳动、社会保障类行政案件的原告是行政相对人,它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2.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二、被告:一般情况: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特殊情况:情形一: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情形二: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情形三: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情形四: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情形五: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主要有: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2023-06-06
    395人看过
  • 当事人对行政诉讼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一、当事人对行政诉讼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对于大部分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相对人如不服,还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也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复议决定是最终裁决,相对人不得起诉。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就属于最终裁决。《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负责行政诉讼的执行吗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最高法院解释》的规定,在人民法院作为执行机关时;行政诉讼执行原则上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即发生法律效
    2024-02-01
    184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1.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国家予以保护,才能收到行使诉讼权利的效果;当事人不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法律不予保护,这样则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因而不允许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力,无理纠缠。2.必须客观真实地陈述案情,不允许歪曲事实,伪造证据。案件事实是正确认定案件的基础,歪曲事实不仅干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还往往容易造成错案。3.要严格遵守诉讼程序,服从人民法院的统一指挥。诉讼秩序是进行诉讼、公正审判、正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扰乱、破坏法庭秩序,势必影响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所以,作为民事诉讼的主体,当事人遵守诉讼秩序是义不容辞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破坏诉讼秩序,就要受到法律制裁。4.必须自觉执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执行。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经对方当事人申
    2023-04-21
    187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
    一、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哪些权利义务1、有权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委托他人诉讼,必须向本院提交由委托人和诉讼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印章(或签名)。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具体、明确的委托事项和权限,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这些权利的行使必须有委托人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更换或其权限发生变更,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法院。诉讼代理人是非执业律师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上写明该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3、有权提出回避申请、收集和提交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4、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以各种方式妨碍刑事诉讼的,本院将依法
    2023-02-06
    444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诉讼当事人的身份特点是
    行政诉讼中的诉讼当事人的特征有:(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行政诉讼,这是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主要区别;(2)与案件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3)受人民法院裁判的约束,即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判,当事人必须遵守和执行。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阶段有不同的称谓,在一审程序中他们的称谓为:原告、被告、第三人;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审判监督程序中,如适用第一审程序,仍称为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如果适用二审程序,则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执行程序中,则称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一、刑事诉讼中的二审是终审吗一般情况下,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结后的判决,在上诉期间,是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结后的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但是,任何规则都有例外,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就是二审终审制的例外。审判监督程序是指有监督权的机关或组织,或者当事人认为法院已经发生法
    2023-04-11
    269人看过
  •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的主要法律要求是什么
    法律要求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履行诉讼义务。主要的是什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尊重对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他们主要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活动、遵守法庭纪律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判决和调解书。主要特点如下:1。人民法院起主导作用。在赔偿诉讼法律关系中,人民法院处于主导地位,组织其他诉讼参与人、原告、被告、诉讼第三人,诉讼代理人和证人参与诉讼,开展损害赔偿方面的诉讼活动。赔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这是一场民事侵权纠纷。在案件审理中,各种诉讼活动应当按照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分阶段进行。例如,适用于第一审案件的普通程序分为起诉受理阶段、审前准备阶段、庭审阶段等。人民法院审理赔偿案件时,应当按照普通程序分阶段审理。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诉讼参与人是赔偿诉讼的主体。他有处分实体权利的诉讼权利和处分诉讼权利的诉讼权利。例如,被害人接
    2023-05-07
    373人看过
  • 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与刑附民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是不告不理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属于民事诉讼,因此应该遵循法律对于民事诉讼不告不理的相关规定,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只有国家财产或者集体财产的案件,才不受到不告不理原则的规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身份包括什么?1.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由于犯罪行为使公民的人身或者财产遭受损害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是指受到犯罪人侵害的对象。被害人是刑事诉讼的主体,不是民事诉讼的主体。被害人必须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如被告人将被害人打伤,被害人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被告人将被害人的汽车砸坏被害人可以要求赔偿修车费。被害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时,在同一个法庭上具有双重身份。在审理刑事案件阶段,以被害人的身份可
    2023-07-01
    170人看过
  • 诉讼参与人诉讼义务
    诉讼参与人共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有权对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侵犯公民合法的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提出控告;有权向司法工作人员了解同必须由自己承担的诉讼义务有关的某些情况;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翻译人员除外);有义务遵守各项法律的规定,服从侦查人员、审判人员指挥等。刑诉法中的诉讼参与人的范围是什么诉讼参与人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
    2023-08-01
    6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交通赔偿诉讼中当事人承担哪些义务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06
      交通赔偿诉讼中当事人承担的义务有: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诉讼秩序; 3、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 4、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和调解书; 5、按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
    • 离婚案当事人承担的诉讼义务是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3
      夫妻离婚案当事人承担的诉讼义务如下: l、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诉讼秩序; 3、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 4、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和调解书; 5、按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 相关法律知识:离婚诉讼当事人应注意的权利义务 在办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李佩璇律师发现一些当事人对自己应有的权利或义务不太明确,或者,因为对一些具有时效性的程序规则疏忽或不懂,而丧
    • 行政诉讼代理人承担义务主要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8-10
      行政诉讼代理人需要承担的义务有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活动;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查阅、复制案件的庭审材料。
    • 民诉起诉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30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 1、当事人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和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不利后果。 3、当事人应当尊重对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权利。 4、当事人应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5、当事人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
    • 当事人承担诉讼义务需要怎样解决的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9
      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申请复议的权利。 4、申请保全证据的权利。 5、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 6、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7、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权利。 8、申请顺延期限的权利。 9、进行辩论的权利。 10、请求调解的权利。 11、自行和解的权利。 12、提起上诉的权利。 13、申请再审的权利。 14、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