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规则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3 14:10:37 494 人看过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规则的原则有:

1、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的,行为人应就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3、两个以上的行为人污染环境的,各方承担责任的大小应根据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不可抗力应否作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条件

法律上所谓的不可抗力,是指人们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即在当时、当地的条件下,主观上无法预见,客观上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情况。这里所说的无法预见是指依据现有的技术水平,一般人对某种情况的发生不可预见,而无法避免和克服是指行为人已经尽到最大的努力和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仍不能避免某种情况的发生并克服其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可抗力通常有两种:一种是自然灾害,如地震、火山爆发、台风等自然因素作用造成的灾害;第二种是某些社会现象,如战争、暴乱、特殊的军事行动等。由于不可抗力并不受行为人的意志所支配,对于损害的发生行为人并无责任,因此各国普遍将其作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条件之一。

关于不可抗力免责问题,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环境污染危害的,免于承担责任”。在《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中亦有类似的规定。由此可见,不可抗力在我国同样是环境侵权的免责条件。从这些规定看,不仅将不可抗力的范围限定为“自然灾害”(作为社会现象的“战争”行为仅在《海洋环境保护法》中作了规定),而且环境污染损害的行为人依据不可抗力免责还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符合“完全”的要求,如果除不可抗力外还有其它因素参与,则是不能免责的。二是“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如果虽然发生了不可抗力,但是行为人却并没有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因而发生了损害后果,则行为人同样不能免除责任。

现有法律之所以将不可抗力规定为环境侵权的免责条件,主要是因为在不可抗力介入的情况下,致害人无过错或者仅有部分过错,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发生不具有因果关系,损害发生的根本原因主要是由于不可抗力的作用,此时仍由致害人来承担责任,对致害人来说是不公平的。但从另一角度看,不可抗力免责对受害人公平吗?两相权衡,明显对受害者更不公平。毕竟危害发生的根源在于加害人的经营行为,并且加害人从经营活动中获得收益,加害人亦有能力和条件通过商品之价格机制与责任保险等方式分散该部分风险。

以上就是环境污染侵权免责事由的相关知识,免责问题并不是免罪金牌,犯了错误也不是简单讲过错推到不可抗力的身上,只要当事人明明知道自己有过错还是拒绝承担责任的,法律都将公正的判决,给双方一个公证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0日 14: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责任相关文章
  • 环境侵权归责原则有哪些规定
    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规则原则。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受害人有损害事实发生,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民法典规定过错责任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过错责任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四个:1、行为的违法性;2、损害事实的存在;3、因果关系。不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二、高空坠物责任是由哪个方面承担?高空着物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
    2023-04-06
    477人看过
  • 环境侵权归责原则有哪些规定
    环境侵权归责原则有: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而应承担侵权责任,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3.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除非加害人能够证明存在法定抗辩事由。律师补充: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主要情形有:(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者适用过错推定;(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致人损害,堆放物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3)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对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适用过错推定;(4)动物园发生动物致人损害时,对动物园适用过错推定;(5)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因未尽到教
    2023-05-06
    69人看过
  • 环境侵权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公益诉讼的赔偿范围】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一)生态环
    2023-06-24
    134人看过
  •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有哪些损害结果
    1、财产损害,是指环境污染造成他人财物的减少或毁损。2、人身损害,是指与人的人格、身份密切联系的合法权益所受的损害。环境污染所造所的人身损害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公民的健康权利和生命权受到侵害而造成的身体伤害或死亡。另一方面则是精神损害,指公民的精神、心理受到侵害而产生的恐惧、悲伤、怨愤、绝望、羞辱等精神痛苦。3、环境损害。传统的侵权民事责任的前提是受害人有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事实存在。如果一行为没有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那么行为人并不负任何民事责任。但是在环境民事责任中,损害事实不仅包括一般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还包括对环境的损害。环境损害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生活环境的损害。人们只有在一定的环境质量限度内,才能正常、舒适地生活。如果超过这一限度,则意味着生活环境受到损害,人们难以安适地生活。例如,因大气污染而使居民无法打开窗户,不能在室外晾晒衣服、散步、乘凉等。又例如,噪声使人心
    2023-04-16
    432人看过
  •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有哪些损害结果
    1、财产损害,是指环境污染造成他人财物的减少或毁损。2、人身损害,是指与人的人格、身份密切联系的合法权益所受的损害。环境污染所造所的人身损害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公民的健康权利和生命权受到侵害而造成的身体伤害或死亡。另一方面则是精神损害,指公民的精神、心理受到侵害而产生的恐惧、悲伤、怨愤、绝望、羞辱等精神痛苦。3、环境损害。传统的侵权民事责任的前提是受害人有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事实存在。如果一行为没有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那么行为人并不负任何民事责任。但是在环境民事责任中,损害事实不仅包括一般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还包括对环境的损害。环境损害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生活环境的损害。人们只有在一定的环境质量限度内,才能正常、舒适地生活。如果超过这一限度,则意味着生活环境受到损害,人们难以安适地生活。例如,因大气污染而使居民无法打开窗户,不能在室外晾晒衣服、散步、乘凉等。又例如,噪声使人心
    2023-06-11
    162人看过
  • 环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环境侵权的责任归责自上世纪末,法学家们就开始激烈讨论,因为它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科技日益提升关系重大,可是高科技带给我们物资生活繁荣的时候,也给我们生活带来一些灾难,就像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引发侵权行为,这是因为主体的特殊,还有因果关系的复杂还有证据的容易灭失,导致案件跟一般的民事的侵权案件不一样,环境的侵权通常是有很大社会危害性,还有间接性和复杂性以及多元参与性,缓慢性的特点的,所以解决这种案件的时候,适合的法律是有特殊要求的。侵权归责的原则说的是以什么依据来认定和追究这个侵权的人的民事责任的,是解决侵权的民事责任的基础问题,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用的是过错还是无过错责任的原则,专家学者都是说法不一。《民法典》把环境的污染当做特殊的侵权行为而用这个无过错的责任原则,除民事基本法以外,环境保护基本法都规定这个无过错的责任原则,就像《环境保护法》41条第3款,就说了完全有不可抵挡的灾害,经过及时的
    2023-04-16
    18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 更多>

    #民事责任
    相关咨询
    •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规则的原则有哪些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14
      环境污染是一种特殊侵权行为,使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1、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3、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4、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
    •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规则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0
      环境污染是一种特殊侵权行为,使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1、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3、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4、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
    • 环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有哪些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3
      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规则原则。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受害人有损害事实发生,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责任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1
      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具体的民事侵权责任,是指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环境而侵害他人环境民事权益并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后果。 包括水污染侵权、大气污染侵权、固体废弃物污染侵权、海洋污染侵权、有害有毒物质污染侵权行为、环境噪音污染侵权、能量污染侵权、破坏自然资源造成的环境污染侵权、转基因产品污染侵权。
    •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规则的原则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23
      环境污染是一种特殊侵权行为,使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1、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3、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4、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