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是属于渎职的行为,可以由监察委员会进行管辖,也可以由检察机关进行管辖,经调查有滥用职权事实的,就会立案侦查。
一、案卷遗失如何补救
案卷遗失的补救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丢失的卷宗写一份详细材料,包括被丢失的卷宗涉及哪些案子,根据印象整理材料;
2、查清卷宗在哪个部门丢失,并且立即与该部门的领导协商解决;
3、丢失卷宗本身属于失职行为,可以向检察机关检举揭发;
4、如果发现丢失卷宗是故意为之,这时要立即报警处理;
5、如果发现有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投诉,让纪检监察机关去调查。
二、渎职罪的构成要件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渎职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主体要件,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体要件,渎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主观要件,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数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故意与过失的具体内容因具体犯罪不同而不同。本章犯罪没有目的犯。客观要件,渎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如何界定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
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具体而言,本罪的渎职行为可以分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两种类型。食品监管渎职罪也是一种渎职犯罪,因此本罪的犯罪对象可以认定为食品监管渎职罪。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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