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立完后公证有什么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9:20:14 397 人看过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1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立遗嘱相关文章
  • 公证立遗嘱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二)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三)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四)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一、公证立遗嘱只写部分财产可以吗公证遗嘱只写部分财产是可以,公证遗嘱没处分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分割。凡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合法权益,均可用公证遗嘱进行处理。因此,公民立遗嘱时或公证机构鉴别遗嘱内容时,首先必须搞清楚产权的范围,区别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夫妻或子女的共同财产、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或各自专用的财产。二、公证立遗嘱的程
    2023-03-04
    296人看过
  • 立完遗嘱后房子动迁怎么办?
    立完遗嘱后房子动迁此时继承偿款或还迁房即可,原本房屋继承者可以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差价。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
    2023-04-04
    322人看过
  • 遗嘱公证完成后多久办理继承公证
    在遗嘱分割完成后,继承人便可依据各继承人协商确定的具体遗产分配结果办理继承公证。一、继承公证书的出证继承公证书的出证,是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依法制作,出具公证书的活动。(一)出证条件如下:1、法律行为(如签订合同、设立遗嘱、继承遗产、收养子女、提存等)公证应符合下列条件:(1)行为人员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社会公共利益。2、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或文书公证,应符合下列条件:(1)该事实或文书对公证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2)该事实或文书真实无误;(3)事实或文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3、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其签名、印鉴应当准确属实;文书的文本公证,其文本内容应当与原本完全一致。4、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文书经过公证证明;(2)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
    2023-03-18
    340人看过
  • 立公证遗嘱到什么地方?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遗嘱公证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一般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就是公证遗嘱。遗嘱公证的,会让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立遗嘱是否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一、遗嘱公证一定要本人亲自到场吗遗嘱公证一定要本人亲自到场办理,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
    2023-06-26
    334人看过
  • 一般立遗嘱用不用公证
    不需要。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典》(于2021的1月1日实施)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的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一、遗嘱订立的形式有哪些?《民法典》(于2021的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
    2023-02-08
    249人看过
  • 对于遗嘱人怎么公证立遗嘱?
    (一)、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3、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二)、提交材料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三)、申请受理,发通知单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
    2023-06-27
    153人看过
  • 公证遗嘱后再立遗嘱,应该如何处理?
    遗嘱公证以后又立一份遗嘱的,需要遗嘱人向公证处提出变更或者撤销公证遗嘱的申请,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的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公证遗嘱怎么办理流程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此外,立遗嘱人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2、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
    2023-07-05
    490人看过
  • 房贷没有还完怎么立遗嘱
    一、房贷没有还完怎么立遗嘱房贷没有支付完毕不影响立遗嘱,因为房屋的产权明确。立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号)。为了______,特请______和______作为见证人,并委托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律师代书遗嘱如下:1、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______2、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______3、其他说明事项:______本遗嘱一式__份,由______、______、______保存。立遗嘱地点:______立遗嘱时间:公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立遗嘱人(签名并捺右食指印)见证人(签名,无利害关系人不得少于二人)代书人______(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二、房屋继承条件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
    2024-01-17
    388人看过
  • 公证遗嘱可以被后立的遗嘱推翻吗
    一、公证遗嘱可以被后立的遗嘱推翻吗公证遗嘱并非铁板一块,其效力是可以被后立的遗嘱推翻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时,公证遗嘱即失效。这意味着,如果遗嘱人在公证遗嘱之后,又立下了新的遗嘱,且新遗嘱的内容与公证遗嘱相抵触,那么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便被后立的遗嘱所推翻。二、设立遗嘱的撤销设立遗嘱后,遗嘱人是有权撤销或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1.遗嘱人能够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如果遗嘱人实施了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这将被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2.如果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则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也体现了遗嘱撤销的原则。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公证遗嘱的撤销,遗嘱人不能自行撤销,而需要通过立一份新的遗嘱并再次进行公证来实现。三、无公证遗嘱的继承条件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同样可以继承,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
    2024-07-11
    117人看过
  • 遗嘱公证再立公正遗嘱怎么处理
    一、遗嘱公证再立公证遗嘱怎么处理1、对遗嘱进行公证后,被继承人再立公证遗嘱的,遗嘱效力按以下情形处理:(1)、两份遗嘱内容没有冲突的,两份遗嘱均具有法律效力;(2)、两份遗嘱内容有冲突的,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二、遗嘱公证要什么程序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2、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3、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4、批准出证: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
    2023-06-04
    413人看过
  • 遗嘱公证后再立遗嘱,怎样确定效力
    应区别情况确定各个遗嘱的效力。(一)要对各个遗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或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仅有一份遗嘱有效,按照遗嘱继承处理。还有其他遗产的,其他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二)如果有两个以上均为有效的遗嘱,其遗嘱内容不相抵触的,则各个遗嘱分别发生其效力,遗嘱执行人应按各个遗嘱内容执行。(三)如果两个以上有效遗嘱的内容互相抵触,则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1、如果遗嘱人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或者两个以上的公证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2、如果公证遗嘱与一般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订立遗嘱内容为准。(四)数份内容相互矛盾的遗嘱,如果其中没有公证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又没有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无法确定时间先后的
    2023-08-17
    491人看过
  • 立遗嘱人怎样重新立遗嘱公证
    重新立公证遗嘱之前,必须先撤销原来的公证遗嘱。撤销公证遗嘱,只有遗嘱人本人向原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变更或撤销申请,其他人一般是不能代理撤销公证遗嘱的。1、遗嘱的撤销是指立遗嘱人取消自己所立的遗嘱。取消原遗嘱,遗嘱的内容即无效。2、遗嘱人原来所立的遗嘱是公证遗嘱,在撤销原遗嘱时,仍需经原公证机关办理。原公证遗嘱撤消后,即可重新申请新的公证,其实在申请撤销遗嘱时,可以直接申请变更公证遗嘱,这样只需申请一次即可完成重新立公证遗嘱的目的。遗嘱的变更是指立遗嘱人对自己所立遗嘱的内容进行变动、更改。“变更”包括“补充”“部分撤销”。一、遗赠要有效,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也就是说,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立下遗嘱的。2、遗赠人所立的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内容必须包括下列内容: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胎儿保留应继份;不能剥
    2023-06-26
    323人看过
  • 完成遗嘱公证的方法
    遗嘱公证应该这样做:办理公证遗嘱的进行程序:1、由遗嘱人到本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2、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本人身份证、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等材料;3、由公证处依法进行公证。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遗嘱公证的特点1.遗嘱是一种处分行为,处分行为是直接发生某项权利移转或消灭效果的行为。主要包括物权行为和准物权行为。其客体可以是权利,如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也可以是物。处分行为相对于负担行为而言,它并不是以产生请求权的方式,为作用于某项既存的权利作准备,而是直接完成这种作用行为。“处分”即为权利的转让、权利的消灭,在权利上设定负担或变更权利的内容。如:转移物的所有权、让与债权,抛弃所有权或免除债务等。“处分人”仅仅是指其权利被转让、被设定负担、被消灭债权或
    2023-07-08
    167人看过
  • 遗嘱草拟完毕后是否需要公证?
    自书遗嘱写了不是必须去进行公证。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都是我国所规定的遗嘱的形式之一,自书只要满足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遗嘱内容为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为有效的遗嘱。自书遗嘱进行公证只是为了通过公证机构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具有更高的效力而已,并不是必须去进行公证。遗嘱公证必须要律师代写吗遗嘱公证不是必须要律师代写,可以由其他的人员来进行代写,当然也可以自己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
    2023-07-08
    277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遗嘱
    词条

    在我国遗嘱继承的方式存在多种,具体包括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 因此要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根据不同遗嘱的类型,适用不同的规则要求。 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四种类型的遗嘱都必须有合格... 更多>

    #立遗嘱
    相关咨询
    • 遗嘱立完后必须有见证人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
    • 遗嘱立后必须要立公证遗嘱的内容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1
      1、立嘱人应当及时带上已经写好的遗嘱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申请公证; 2、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 遗嘱公证流程是什么怎么完成公证遗嘱执行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30
      公证遗嘱的执行流程应当由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书,同时也要出具身份证明,然后会对遗嘱人进行审查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这样才能确定遗嘱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当事人没有过世立遗嘱没有公证过世之后遗嘱有用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6
      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 遗嘱公证完成后的后续步骤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2-17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过公证的遗赠具备最为坚定的法律效力。若欲接受遗赠者,需于获得遗赠之后,以明确且真实之意愿表现出接受遗赠之意旨,方能真正行使其受遗赠权利。经过公证的遗赠事项对于法定继承人而言,已不再具有任何继承权利。因此,对于受遗赠人来说,必须在得知受赠事实后的第60个工作日内,以明确的方式表达出来接受或拒绝接受遗赠的立场;逾期未做出回应的,将被视为拒绝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