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是否需要给劳动者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21:42:21 229 人看过

在三种情况下,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每一种情况都有不同的结果:

一、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通常需要双倍经济补偿。具体计算方法是,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单位服务年限。

一、根据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终止,即一般称为解雇、解聘。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或者补偿职工,但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严格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解除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保留相应的证据。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补偿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具体计算方法是,将单位在本单位的服务年限乘以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需要另行支付一个月的通知。

如达成一致意见,上述标准可自行商定赔偿标准,但须遵守强制性法律和条例的规定。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多少

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非过失性辞退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没有最高额限制,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或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个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没有最高额限制。若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2)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没有最高额限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3)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虽然在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对员工做出赔偿,但实际的情况不同,其实此时涉及到的赔偿金也是存在差异的。具体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多少,上文中为大家区分了不同的情况进行阐述,而要是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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