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必须经过哪个部门批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01:24:14 107 人看过

一、土地征收必须经过哪个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必须经过国务院以及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二、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款分配流程

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款分配流程如下: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

4.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5.无需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应当注意什么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如下:

1.注意主体是否是合法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2.注意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等主要条款是否明确;

3.注意是否约定违约责任;

4.注意履行程序是否合法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n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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