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和征地拆迁一样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21:02:16 448 人看过

一、土地租赁和征地拆迁一样吗

土地租赁和征地拆迁不一样,土地租赁是指向土地所有权人承租土地,支付租金,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而土地征收拆迁是指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时,改变土地所有权,向被征收人支付征收补偿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二、征收土地的具体程序有哪些

1、首先由需要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申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持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拟订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拟定方案,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后,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申请征地的县、市人民政府,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

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并由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租赁和土地征收是不一样的,土地租赁的,承租人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没有发生变更。

而土地征收拆迁,是将土地所有权转移,征收人支付经济补偿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9: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租赁相关文章
  • 如何用土地租赁补偿房屋拆迁
    土地契约房屋拆迁如何补偿(一)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标准(一)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屋的评估价格+约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评估确定的装修)(2)房屋拆迁补偿差额=合法拥有房屋的评估价格+约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2)房屋拆迁安置费(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计算标准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无周转房的临时安置补助+过渡期以外的临时安置补助+因停业或停业造成损失的非居住用房的临时安置补助。因此,拆迁后有土地所有权的房屋必须有补偿,但我们需要知道如何补偿。从本文的内容来看,我们需要做好了解,才能更好地得到相应的补偿,大家都知道。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2023-05-31
    147人看过
  • 土地流转和租赁是一个意思吗
    一、土地流转和租赁是一个意思吗土地流转和租不是一个意思。土地流转是指土地经营权流转,其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二、土地流转协议合同怎么写土地流转协议合同的写法包括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土地的用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名称、
    2023-04-25
    119人看过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范围依据是怎样的
    一、征地拆迁土地征收范围依据是怎样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
    2023-06-16
    159人看过
  • 国土局征地科征地拆迁流程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
    2023-03-17
    55人看过
  • 怎样认定农村土地征地拆迁纠纷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纠纷管辖法院应由土地所在地人民管辖,符合司法资源合理分配的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对房地产的规定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由此可否认被告所在人民法院管辖权的猜测。法律水平上关于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诉讼,包括拆迁许可事件、拆迁裁决事件、拆迁相关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事件在内的房地产所有权,不涉及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行政主体发生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诉讼,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7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如立案、计划等拆迁许可前置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诉讼。征地拆迁纠纷中的“诉讼程序保质期”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可知,若您作为被征地农民或被拆迁人,一旦发现行政行为侵害您的合法权益时,您务必要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一定要在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20年内提出。其他案件也一定不要超过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的5年。否则的话法院有权
    2023-08-18
    482人看过
  • 土地租赁税率是多少,土地租赁税的征收对象
    一、土地租赁税率是多少土地租赁的税率是11%。不动产租赁一般纳税人(年应交纳增值税服务达到500万元〈含500万〉)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3%的征收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在营改增之后,土地租赁税属于增值税的范畴,其规定的税率是11%,届时土地所有者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纳税。二、土地租赁税的征收对象土地租赁税的征收对象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属于土地租赁税征收对象的单位以及个人,需要及时缴纳相应税款。三、土地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是多长土地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是二十年。依照《民法典》
    2023-06-25
    201人看过
  • 土地征收是拆迁嘛
    百姓长期对土地征收(农民称卖地)和城市房屋拆迁(农民称动迁)的概念不清被混为一谈,有的官员也称征地拆迁工作云云。其实二者有本质的区别,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给予补偿的活动。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是指为了实施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运用国家强制力,组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对原房屋权利人(包括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出租人、承租人、转租人等)给予补偿、安置的活动。一、征地属于哪个部门土地征收由国土资源局负责。国土资源局又被叫做国土局,其职责之一就是: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土地征收一
    2023-03-04
    419人看过
  • 租赁给别人的土地拆迁应怎么分
    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土地赔偿、安置费属于出租人;青苗费、土地树木附着物赔偿属于承租人。如果是从他人手中转让的土地,国家占用支持的赔偿金、树苗、地上新建筑、投入的肥料等。应由转让人获得,土地补偿应由原承包人获得。承包人以转包、出租等方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资者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者所有。租赁期内,谁应负担租赁物的维修责任呢租赁物损坏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取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责任方以及租赁物损坏的原因。租赁物损坏的修缮责任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若承租人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特别约定,而租赁物的损坏主要责任不在承租人时,则修缮责任应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有着主要过失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
    2023-08-08
    442人看过
  • 拆迁中的以租代征和土地流转怎么区别?
    区别一:土地流转不改变土地的性质,也就是说之前是农用地,流转后依然是农用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而“以租代征”的实质是假借土地流转之名,改变农用地的性质进行土地开发,在农用地建设永久性建筑,对耕地造成很大的破坏。区别二:土地流转受让方必须从事农业经营,要有能力搞好农业生产、管理好农用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而“以租代征”的用地方大多是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工业制造企业,不具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区别三:土地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有权决定是否流转以及如何流转承包地,土地流转是完全自愿进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承包方有权
    2023-04-16
    468人看过
  • 是土地征收还是“以租代征”?别被征地拆迁忽悠了
    很多农民可能遭遇过这样的情况:就是快要临近征地拆迁的时候,就会有相关人员告知:“为了生态农业、高效农业或者是为了修建公共设施等等,需要租用农民土地进行建设……”,或者会突然知道某用地单位或个人直接与村委会签订了协议租赁土地;也有基层政府直接租赁、转租农村集体土地等等的现象。在这样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征收农民只能交出自己的土地,但结果却是看到自己的耕地上建起了厂房盖起了工厂或者是直接被划入了征收拆迁范围。这下被征收农民才反应过来很可能是征收方用“以租代征”的方式对自己的耕地进行了“圈占”。那么,什么是“以租代征”呢?它是指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以租代征”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是首先是导致农民的的耕地或用地减少,间接损害农民的经济利益收入
    2023-06-17
    213人看过
  • 土地被征用拆迁宅基地算钱吗
    一、土地被征用拆迁宅基地算钱吗算。农村拆迁,房屋和宅基地是分开补偿的,“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因而宅基地会给予单独补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二、拆迁补偿的流程是怎样的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
    2023-06-16
    148人看过
  • 征地后一定会拆迁吗?
    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后一定进行拆迁吗国土资源局贴出征地公告,可能意味着要拆迁,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
    2023-04-19
    285人看过
  • 政府征收土地和商业拆迁不同
    “政府征收有别于商业拆迁,所以提醒广大的被征收人,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大化。”8月6日,南明区五里冲片区危旧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现场指挥部发布消息:7月30至9月30日期间为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签约搬家期限,被征收人超过签约期限未签约的,将一律不能享受任何奖励和优惠补助。与其他项目拆迁安置不同据了解,与以往其他项目的拆迁安置不同,此次五里冲片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是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由南明区人民政府负责的。其具体的征收部门为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为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如期签约搬家奖励5万元为了充分体现棚户区改造“依法惠民”的原则,南明区房屋征收部门结合有关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居民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和农民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同时,还出台了相关的房屋征收补助方案、奖励方案、优惠补助方案。根据以上方案规定,凡属该项目征
    2023-06-15
    172人看过
  • 以租代征和拆迁中的土地流转有什么区别
    首先,在定义上,“以租代征”是指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将农民集体土地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其实质是逃避农地流转和征地的法定审批,减少征地资金支出,逃避税收和补偿平衡义务。土地流转是指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民或者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经营权,转让使用权。许多农民不理解“以租代征”和土地流转的区别。他们在混乱中签订协议和合同,他们的土地被占用和破坏。他们也觉得这是一个大政策、大形势。一些农民因此永远失去土地,得不到合理的安置补偿。“以租代征”和土地流转有什么区别?下面,笔者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大家做一个详细的盘点。第一个区别是,土地流转并没有改变土地的性质,也就是说,流转前是农地,流转后仍然是农地。《办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地的农业用途”,“以租代征”的实质是以土地流转的名义改变农用地性质进行土
    2023-05-31
    47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土地租赁有两种租赁方式,一是国有土地租赁;二是土地使用权出租。... 更多>

    #土地租赁
    相关咨询
    • 土地租赁和征地拆迁法律上有没有相同的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28
      土地租赁和征地拆迁一样吗 土地租赁和征地拆迁不一样,土地租赁是指向土地所有权人承租土地,支付租金,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而土地征收拆迁是指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时,改变土地所有权,向被征收人支付征收补偿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
    • 征地租赁房有拆迁补偿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22
      1.可以根据房屋使用权益取得补偿款,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全国并没有全国的统一标准,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保障居民的生活会平不降低,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 2.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
    • 政府以公路为出租、租赁的土地,征用土地后又修路拆迁,这样合法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2
      政府程序是否违法?值得质疑!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
    • 征地补偿和拆迁补偿一样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30
      拆迁补偿不同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主要是指房屋征收的补偿,主要适用于农村房屋和城市房屋;征地补偿是指征地补偿,主要适用于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这是两种不同的情况。房屋拆迁补偿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房屋征收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四)市、县人民政府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征地补偿也有四个方面:(1)土地补偿费;
    • 集体土地租赁和买卖的期限一样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05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所以除特别主体以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