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批转(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精神,加速发展经济建设,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对在本市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或接受外商投资开设自营企业(简称外资企业)的洽谈工作和审批程序,暂作如下规定:第一条开办合营企业或外资企业,要根据全市的规划和中长期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由上海市计划委员会(简称市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上海市利用外资优先发展行业及重点项目计划》,作为对外洽谈的依据。第二条本市开办合营企业或外资企业的有关洽谈、审批事项,由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简称市对外经贸委)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应发挥职能作用,与市对外经贸委明确分工,互相配合,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为了对利用外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仲裁,建立上海市利用外资联合办公会议制度。办公会议由市人民政府指定一位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设在市对外经贸委。第三条为开办合营企业所进行的业务洽谈,一般可分为探讨性洽谈和实质性洽谈两阶段。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可以根据上述市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的规划,主动与外商或接受外商要求,就开办合营企业进行探讨性洽谈,同时进行对外商资信的调查工作。在探讨性洽谈的基础上,经过比较和选择,如中外双方均认为有开办合营企业的可能的,由中方进行初步可行性分析,提出筹设合营企业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中外双方可以进行实质性洽谈,就生产经营方向、企业规模、投资总额、双方出资比例、技术转让、设备价格、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条件进行洽商;同时应就场地、厂房、交通运输、能源和原材料供应、产品内外销比例、外汇平衡、资金筹措和偿还等问题,编制技术和经济可行性研究报告。如双方认为技术上和经济上可行,条件基本谈妥,可草签设立合营企业的合同,拟订合同企业的章程草案。可行性研究报告、草签的合同和章程草案经审查同意后,中外双方即可正式签订合同,成立董事会,通过章程,并报请审批机构颁发设立合营企业的批准证书。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凭设立合营企业的批准证书、合同和章程给予注册,发给营业执照。合营企业以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成立日期。不论是探讨性或是实质性洽谈,在每次洽谈后的二天内,洽谈单位应填写《洽谈情况表》,报送主管部门,抄送市对外经贸委集中信息,每周一次汇报市人民政府并通报其他有关部门。第四条开办合营企业的审批权限:(一)投资总额不超过五百万美元,不需要新建厂房,能源、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能自行安排落实,外汇收支能自行平衡的合营企业,不论生产性项目或非生产性项目,其项目建议书报市对外经贸委批准后,可授权主管局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和有关文件,报请市对外经贸委颁发批准证书,并报市计委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由区、县开办的这类合营企业,投资总额不超过二百万美元的,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和有关文件,可授权区、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报请市对外经贸委颁发批准证书,并报市计委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二)投资总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区、县举办的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二百万美元以上),不超过三千万美元的生产性项目,产品为国家急需,基本建设、能源、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能由本市自行安排落实,外汇收支能在本市综合平衡的合营企业,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草签的合同和章程草案,均应由主管局审查提出意见后,转报市对外经贸委,并抄报市计委和其他有关部门,由市对外经贸委会同市计委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批,颁发批准证书,并报经贸部、国家计委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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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1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属于中国的企业。 中外合作者举办合作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 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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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如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8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后,合同、章程签字之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组建单位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管理机关制发)。 (二)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