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需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08:10:57 354 人看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时,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税务人员进一步解释说,所谓“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是指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企业,对各项资产发生毁损、报废、盘亏、死亡、变质等内部证明或承担责任的声明。

依上规定,该公司被盗车辆、货物作为财产损失申请税前扣除,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的证据应包括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企业的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资产盘点表,企业对责任人由于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2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定代表人相关文章
  • 资产损失为何不能税前扣除
    问:税务机关在对某商业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缴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库商品降价损失46.8万元。经过进一步审核企业库存商品帐及有关原始凭证,查知这笔商品降价损失是1999年11月因仓库进水使库存商品出现霉变、毁损,须降价处理,该商品帐面进价126.7万元,按估定销假价将有降价损失46.8万元。保险公司承诺陪付20万元(尚未到帐),净损失26.8万元,但该商品于今仍未销出。为此,税务检查人员指出该项损失在1999年度不能作税前扣除,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5.44万元。请问,为何这笔资产损失为何不能税前扣除?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有关税收财务处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55号)规定:对于进价高于市场价的库存商品(产品),必须按照随销售随处理的规定执行。商品(产品)在没有实现销售、损失还没有体现前,不能作为损失列入当期损益进行处理;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财产损
    2023-04-24
    440人看过
  • 停运损失需提供的证据
    司法鉴定机构
    停运损失需提供的证据:一、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收入状况证明;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二、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停运损失起诉需要哪些材料(一)民事起诉状,被告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2、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4、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
    2023-07-21
    349人看过
  •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需要哪些资料与流程
    一、业务概述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即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相关规定计算确认的损失(即法定资产损失)。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二、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1、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1)《资产损失清单申报明细表》(清单申报用)(主表)2份;(2)《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明细表》(专项申报申报用)(主表)2份;(3)《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申报汇总表》(汇总纳税企业
    2023-05-04
    298人看过
  •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资格要求是什么?
    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资产损失包括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存货等。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时的报废清理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时的死亡损失,企业可自行计算扣除。对证券交易、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以及除上述范围以外的资产损失,企业必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1.在企业的正常经营过程中,由于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存货等原因,产生的资产损失;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3.当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时,因正常报废清理而导致的损失;4.当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时,因正常死亡而导致的损失;5.企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6.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也就是说,对上述6个方面的资产
    2023-10-24
    348人看过
  • 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需符合哪些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企业逾期3年以
    2023-05-04
    165人看过
  • 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现在能否扣除
    问:我企业刚发现了一笔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没有在当年税前扣除的,请问现在可以在税前扣除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的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
    2023-05-04
    324人看过
  • 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票据有有哪些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部分支出会取得财政票据。如何正确取得和使用这些票据,对于规避纳税风险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目前,财政票据的种类可分为非税收入类票据、结算类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非税收入类票据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指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结算类票据仅为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其他财政票据包括: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指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医疗收费票据,指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
    2023-05-04
    133人看过
  • 哪些担保损失能够在税前扣除
    公司发生的担保损失是否能够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视情况而定。案例:某化工用品有限公司财务张-姐,就遇到此情况。两年前替某机械厂向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张-姐所在的化工用品有限公司为机械厂作担保。近日,因该笔贷款到期机械厂无力偿还,银行从化工用品有限公司账户扣划了100万元偿还贷款。张-姐公司发生的这笔贷款担保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市地税局指出,企业因对外提供担保发生的损失能否进行税前扣除,关键看该项担保是否与经营活动有关。如果该项担保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这部分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反之,则不能扣除。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企业对外提供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责任,经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金额,比照应收款项损失进行处理。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与
    2023-05-03
    337人看过
  • 提出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前,企业应做好两项准备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企业资产损失区分为两种:一种可以自行计算扣除,另一种则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该办法第五条列举了6项可自行扣除的资产损失,洪灾损失不在其列,因而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虽然提出资产损失审批申请的截止期限为年度终了后45日内,而且当年未按期扣除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将来还可以追补确认扣除,多缴税额可以退税或者抵顶税款,但企业应尽早申请,尽早审批,尽早扣除,可以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提出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前,企业应做好两项准备。一是准确计算损失额。洪灾损失最多见的为非货币资产损失,如存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在建工程损失、生物资产损失等。如果资产被洪水冲走,则盘亏金额为损失额;如果资产被洪水浸泡从而报废、毁损或变质,则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的余额为损失额。在洪灾中,也有可能出现货币资产损失,如保险柜被冲走,现金流失,则现金
    2023-05-05
    401人看过
  • 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资产损失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政策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二、企业清查出的现金短缺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现金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三、企业将货币性资金存入法定具有吸收存款职能的机构,因该机构依法破产、清算,或者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等原因,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作为存款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四、
    2023-06-09
    324人看过
  •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有哪些内容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发生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及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等相关规定,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一、清单申报资产损失”:填报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项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以及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2行至第8行的合计数。2.第2行至第8行,分别填报相应资产损失类型的会计处理、税法规定及纳税调整情况。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损失金额,已经计入存货成本的正常损耗除外;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根据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资产
    2023-05-04
    466人看过
  • 病假需要提供哪些证明,会扣除工资吗
    一、病假需要提供哪些证明,会扣除工资吗病假这件事是多数劳动者在工作中会遇到的一个问题,病假不仅与劳动者自身利益密切相关,还影响着用人单位日常管理秩序。而劳动者要想请病假,须有病假证明。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可依法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劳动者因患病需要休病假的,应当由就诊医院出具正式的诊断证明书或病假证明书,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依据劳动者病情酌情确定病假期间。一般而言,病假证明中应当包括就诊患者姓名、就诊科室、病情诊断和病假天数,且应当由出具病假证明的医师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医院公章。在劳动者提交病假证明后用人单位应当充分保障劳动者休病假的权利,不批病假、缩短病假时长都是不正确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二、劳动者在病假期间遭遇单位扣发工资怎么办如
    2023-06-15
    70人看过
  •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如何办理
    一、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二)性质:纳税人申报即可税前扣除,无需税务机关审批二、设定依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8号)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一)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二)对在广西区内跨地区经营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总机构在本市的,其在本市的分支机构,由总机构一并进行资产损失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总机构在外埠的,其本市二级分支机构及二级分支机构所属本市三、四级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由二级分支机构一并向二级分支机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总机构在外埠且二级分支机构不在本市的,其本市三级分支
    2023-05-04
    443人看过
  • 广州地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指南
    一、关于报送申报资料的要求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照25号公告规定和我市的工作要求,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清单申报或专项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资产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一)对属于清单申报方式的资产损失,向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1、《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资料封面》;2、《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清单申报适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主管税务机关加盖受理章后退回企业留存,一份装订入册;3、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情况说明报告。(二)对属于专项申报方式的资产损失,向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1、《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资料封面》;2、《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专项申报适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主管税务机关加盖受理章后退回企业留存,一份装订入册;3、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情况说明报告;4、《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证据资料清单》;5、规定的证据资料和会计核算资料
    2023-04-13
    21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法定代表人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找律师需要提供哪些财产损失证据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0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财产损失证据有车辆施救费、停车费的票据,替代交通费,停运损失,车辆贬值损失等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4-25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解答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
    •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5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 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1997年12月16日印发的《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1、财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纳税所得有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存货、投资(包括委托贷款、委托理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和其他资产。 2、损失 计算应纳税
    • 2022年哪些股权投资损失能否在纳税前扣除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10
      1、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2、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 3、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 4、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 5、国务院财政、税务
    • 侵权行为引起的损失要提供哪些证据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5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列举的证据有: (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 (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 (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评估等); (4)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 (5)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 (6)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 (7)受损财产的权属证明 (8)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