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终本的含义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1:33:36 230 人看过

执行终本是法院执行过程中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

主要是针对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也就是6个月内,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

终本案件,是指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不是指已经撤诉或者已执行。终本不撤回执行申请,也不是已经执行完毕,而是暂时中止执行。如果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申请人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法院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已经履行完法律规定的程序,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强制执行终本是什么意思

强制执行终本是法院执行过程中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是强制执行中法律规定的一种案件状态。主要是针对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也就是6个月内,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取得当事人同意的,可以终结本次执行。在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执行法院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执行的财产的,可以依法终结本次执行。但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需要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本次执行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且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监外执行的含义
    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指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例如严重疾病需要外出医治、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等)可以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与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
    2023-07-01
    39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终止基本含义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是指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时,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依法收回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到国家利益以及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1.什么情况下,国家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2.收回国有土地的程序3.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案一、收回国有土地的程序的内容包括收回国有土地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程序:拟订收回方案、听证、报批、下达决定书、注销登记、补偿等。1.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将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通知原土地使用权人,并告之听证的权利。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2023-03-25
    30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是什么含义?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按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实现和履行了相应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即因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丧失效力。一般说来,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合同约定的条件出现而终止;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工作任务完成而终止。如果终止条件一经成就,劳动合同效力即行终止,这是劳动合同终止后的必然后果。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以在终止合同后再续订合同。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三)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四)劳动者退休、退职、死亡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劳动者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
    2023-04-22
    356人看过
  • 执行终结定义
    执行终结
    执行终结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须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其特征是:(1)发生了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和不可能继续进行;(2)执行程序永远停止;(3)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程序;(4)终结执行的权利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执行终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执行程序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者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即应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这叫做执行终结。执行终结是结束执行的一种方式,但不是正常的结束执行终结。执行终结是结束执行的一种方式,但不是正常的结束执行程序,而是因发生特殊情况而无法或者无需执行,不得不结束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5条的规定,终结执行的情况有:第一,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的。执行开始后,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是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行为。如果这种处分行为确属申请人自愿,又不违反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
    2023-07-24
    499人看过
  • 执行终本和终结的区别
    一、执行终本和终结的区别执行终本和终结的区别:1.两者适用的情形不同。适用终结执行有十三种情形。根据民诉解释五百一十九条,终本适用只有一种情形: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2.两者确立的法条依据不同。终结执行为民诉法二百五十七条所确立,终本为民诉解释五百一十九条所创设。在使用时,”终本“二字有固定的涵义,特指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而”终结执行“四字也有特定的涵义,两者使用时不要相混淆;3.两者制度设计的目的不同。终结执行是因为正在进行的执行程序出现了不可能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法定事由,法律规定法院可依职权裁定结案,而终本是为了探索执行实践中大量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推出机制而创设出来的一种制度;4.两者适用的宽严程度不同。只要出现《最高人民法院》十七条规定的17种情形时,执行法院可依职权直接作出终结执行的裁定。但终本适用时,为防止执行人员随意认定“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最高人民法院
    2023-05-22
    368人看过
  • 婚姻终止的含义包括什么
    婚姻终止的含义包括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解除了婚姻关系,婚姻关系是因为男女办理了合法的结婚手续而形成的,当然日后也是可能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导致婚姻终止,究竟婚姻终止的原因都包括了哪些?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解除的原因包括两种法律事实:(一)婚姻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终止。(二)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止婚姻关系,宣告失踪期间双方均不得再婚。婚姻关系因主体一方死亡,必然导致婚姻关系的终止或消灭。这是因为,婚姻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综合体,夫妻关系则是一种特殊的人身关系,以配偶双方的生命存在为前提。但是在实践
    2023-02-26
    200人看过
  • 终本案件对被执行人的影响是什么
    终本案件对被执行人的影响是,被告如果存在有钱不还,故意隐匿行为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并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主要是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机构的限制措施,从事民商事行为的限制措施,高消费及其他消费行为的限制措施。终本案件多久能恢复执行终本案件6个月之内恢复执行。终本案件是指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2、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
    2023-07-22
    414人看过
  • 知识产权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一、知识产权的基本含义是什么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二、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有哪些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所有权。2、知识产权是一种以独占实施权为核心的专有性权利。3、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4、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三、知识产权包括哪些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023-06-15
    411人看过
  • 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含义是什么?
    一、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含义是什么?执行完毕是指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标的已经全部执行到位,或者是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执行完毕后,对被执行人的限制措施、强制措施应全部解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不能再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来实现。执行完毕,是针对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来说的。当执行法院就某一执行措施实施完成后,该院就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并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因此,这里的执行完毕指的是某个执行措施的完毕,而不是指的整个执行案件的完毕。二、刑罚的执行机关有哪些1.监狱。2.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指导的社区矫正机构规。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3.公安机关的看守所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2023-12-03
    393人看过
  • 两审终审原则的含义、内容是什么?
    两审终审原则的含义、内容和要求是:除最高人民法院以外的其他各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审理后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尚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在法定期限内,有上诉权的人没有提出上诉,同级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一审的判决、裁定才发生效力;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有上诉权的人提出上诉,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案件就应当由上一级的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二审审理后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裁定,除依法还必须经过核准程序的案件外,二审判决、裁定宣告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准确理解我国的两审终审制需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1.两审终审只适用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不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2.合法的上诉或抗诉是开始第二审程序必须具备的前提。3.判处死刑的案件,凡应依法核准的,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交付执行。实行两
    2023-06-03
    265人看过
  • 贷款担保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2009年07月30日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必须提供房产抵押、权利质押、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担保方式。1、房产抵押担保方式指不转移您对房产的占有,而将房产作为债权的担保。2、权利质押担保方式指您或出质人以合法有效的财产权利,如国库券等符合规定的有价证券作担保。3、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指由第三方具有保证资格的法人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保证资格的法人(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
    2023-06-10
    336人看过
  • 终身寿险的具体的含义内容是什么
    现在的人生活水平都是在不断的上升阶段,那么人们手里的闲钱就多了起来。随着人们观念的改变,很多人都参与到了买保险的行里列里来。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终身寿险这种保险,我相信大多数人都很可能是第一次听说,那么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终身寿险是终身提供死亡或全残保障的保险,一般到生命表的终极年龄100岁为止。如果被保险人在100岁之前死亡,保险公司将给付相应的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岁,则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终身寿险有普通终身寿险单和限期缴费的终身寿险单两种基本形式。终身寿险是提供终身保障的保险,就是在任何年龄如果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一般到生命表的终端年龄100岁为止。如果被保险人生存到100岁,保险人则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同定期寿险相比较,终身寿险在被保险人100岁之前任何时候死亡,保险人都向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终身寿险有普通终身寿险单和限期缴费的终身寿险单两种基本
    2023-06-03
    462人看过
  • 行政执行的含义与特点
    法律综合知识
    行政执行是指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决策,以达到预期行政目标和社会目标的全部活动。《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2024-04-20
    200人看过
  • 什么是违法行为的含义
    一、违法行为的含义:是指违反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危害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亦称“非法行为”。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行为。违法行为中只有违反刑事法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才是犯罪。对一切违法行为,都要按其性质和程度依法处理,必要时给予法律制裁。二、违法行为的种类一是违宪行为,简称“违宪”,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机关、政党、社会组织或具有特定地位的公职人员的某引起活动,与宪法的规定相违背或者相冲突,应当承担宪法责任的行为。二是民事违法,是指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该追究民事法律责任的行为。三是行政违法,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四是经济违法,是指违反经济法律规范,应该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行为。五是刑事违法,是指触犯刑法,应受刑罚惩处的行为。行政违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行政违法仅指行政主体的违法,广义的行政违法还包括行政相对人违法。我们采用狭义说。据此
    2023-04-15
    76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立案时间,到终本日期,是什么含义?
      陕西在线咨询 2024-08-27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终本日期就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日期。 终本案件,是法院执行过程中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主要是针对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做出的一个结案处理。执行程序的终结,不等于案件的实质性执行终结。执行程序终结后,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规定:有下
    • 合同终止的基本含义和体现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09
      关于合同终止的基本含义,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或者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的法律现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三类: 1、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终止,例如免除、合意解除等; 2、基于合同目的的不能实现或者已经实现而消灭,例如履行不能、清偿、混同等; 3、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消灭,例如我国解放初期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废除劳动人民所欠地主的债务。
    • 法院终结执行释义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4-08-28
      执行终结,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其特征是(一)发生了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和不可能继续进行 (二)执行程序永远停止 (三)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程序 (四)终结执行的权利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 执行终结,是民事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和发展适应了中国目前司法实践的需要。实践中,不是所有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都能得
    • 终结本次执行和中止本次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19
      1、中止执行和终结本次执行启动程序的法定事由是不同的。 2、终结执行的法定事由可以参考《终结执行规定》,而中止执行的法定事由可以参考《民事诉讼法》。 3、中止执行和终结本次执行所规定的期限是不同的。等。
    • 监外执行有什么含义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2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