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和原告的案例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1 02:39:26 173 人看过

法律咨询:

一居民邵某请邻居帮忙在百货商场买了一箱啤酒招待朋友,在开启第三瓶时,该酒瓶爆炸了,对邵某及其朋友造成了伤害,事情发生后,人送去医院治疗,一方面和商场交涉,商场派人查实,认为是啤酒质量问题,让邵某找厂家索赔。邵某花费了5000多医疗费,其朋友及家人也花了许多,事情发生一月后,邵某治好了伤,准备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1)、谁可以作为本案的原告?

(2)、谁应作为本案的被告?

律师解答:

(1)、邵某及其朋友可以作为本案的原告

(2)、百货商场应作为本案的被告

相关法律知识:

在《仲裁法》中的开庭和裁决中:第三十九条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第四十条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第四十二条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

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部门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第四十五条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当事人可以质证。

第四十六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八条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

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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