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的成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21:31:31 87 人看过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这种组织的特征是: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工商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一、行政复议的主体是什么?

行政复议中的主体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人、复议机关和作出原行政决定的机关。除复议机关外,其余两者都有可能成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如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提出行政诉讼的话,复议机关也可能成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二、什么叫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对于行政机关来说,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系统内部自我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行政复议是对其被侵犯的权益的一种救济手段或途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复议机关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工作机构是是哪些
    一、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工作机构(一)公民、或其他组织认为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依法向省药品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二)办公室为省药品监管局的法制工作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省药品监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省人民政府或国家药品监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二、(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省药品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1、对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和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消的决定不服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各市药品监管局颁发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
    2023-04-06
    294人看过
  • 关于授权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是哪些?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时,行政复议机关是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是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作为被申请人时,行政复议机关是其上一级主管部门。(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民政府以外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为被申请人时,行政复议机关是上一级人民政府。(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
    2023-02-16
    103人看过
  • 巴中市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调解办法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调解办法》的通知巴府办发[2009]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巴中市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调解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巴中市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调解办法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功能,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巴中市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复议调解,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在不违背法律和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利益的基础上,积极进行协调工作,引导案件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活动。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进行
    2023-06-06
    486人看过
  • 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的范围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第十三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行政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第十五条还规定了对老百姓往往难以弄清楚向哪一个行政机关
    2023-06-20
    293人看过
  • 海关行政复议机关何时作出复议决定?
    问: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几天内作出复议决定?答: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06-06
    162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在处理行政复议事项后多久
    自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就可以在上述期限内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来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一、行政复议的期限及民事诉讼的时效当事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诉讼期限是:直接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如果是复议后诉讼的,应当在接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后十五日内提起诉讼。二、对交通处罚不服如何处理当事人对于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方式可以提出异议:一种是行政复议、一种是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具体复议的机关是: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排除机构依据法律法
    2023-04-02
    213人看过
  • 不能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吗?
    能够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但是前提必须是属于行政复议机关受案范围。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一、行政复议有哪些原则行政复议基本原则,是指通过行
    2023-06-25
    194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复议一般多长时间
    一般行政复议机关会在六十日内处理复议申请并作出决定,该期限自其受理申请之日算起;但是情况复杂,在该期限内不能作出复议决定的,则经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一、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期限在一般的行政复议中,行政复议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间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在这个时间内行政复议申请人都可以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相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经相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行
    2023-06-20
    186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判复议机关也是被告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的,应当以复议机关和原行为机关为共同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的,应当以复议机关和原行为机关为共同被告,并以复议决定送达时间确定起诉期限。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被称作复议申请人。它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是具体到每个具体的实际情况,相信大部分的老百姓都不知道谁可以申请谁不可以申请了,不知道谁可以提前行政复议申请的话无疑是会增加当事人维权的时间。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这里只是申请人自己认为就可以,事实上这种认为可能有对有错,但不影响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二是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三是通常
    2023-06-14
    235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有:1.中央机关与机构主要有六类:a.国务院;b.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部委行署;c.国务院直属单位和特设机构d.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e.授权的内设机构,原则上内设机构没有行政职权,但有些内设机构经过法律法规特别授权而享有了一定的行政职权,考试中常见的有专利评审委员会,它是知识产权局的内设机构,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工商局的内设机构,公安部下属的公安消防局,公安交管局以及公安边防局是公安部的内设机构。f.授权的议事协调机构除了以上的六类,其他的国务院办公机构、办事机构、未经授权的内设机构、未经授权的议事协调机构,这时中央机关与机构,地方机关与机构也分为六类:a.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包括县级到省级人民政府。b.县以上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这里与中央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是一样的,基本上中央有什么部门,地方也有什么部门,这里要注意的是定语,必须是县级以上,乡镇人
    2023-02-18
    79人看过
  • 派出机关行政复议找谁
    行政强制措施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一、行政复议受理复议受理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基于审查申请人所提出的复议申请是否有正当理由而决定是否收案和处理。复议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依法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并作出如下处理:(1)对于符合申请复议条件的,且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法应当决定受理(2)对于不符合申请复议条件的,依法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3)对于复议申请请求的内容有欠缺的复议申请,依法决定发还申请人并限期补正(4)对于复议申请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该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5)公民、
    2023-03-02
    398人看过
  • 怎么确定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
    哪些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也就是具体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管辖,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四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另外,行
    2023-05-03
    253人看过
  • 行政机关复议决定期限
    行政强制措施
    一、行政机关复议决定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二、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有哪些(一)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
    2023-06-06
    93人看过
  • 具有哪些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可以作为行政复议的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一、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一)对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公安部申请行政复议;(二)对市(地、州、盟)公安局(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申请行政复议;(三)对县(市、旗)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市(地、州、盟)公安局(处)申请行政复议;(四)对城市公安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二、行政复议撤销后还可以加重处罚吗行政复议后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的,原行政处罚决定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是不会再处罚的,更不会存在加重处罚的情形。《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
    2023-04-04
    39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主要有: (1)作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所属部门作出的具体行... 更多>

    #行政复议机关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成立之后行政机关一般多久来复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1
      在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就可以在上述期限内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来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 行政复议机关派出机关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2
      行政复议机关派出机关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什么是行政案件?行政复议机关立案处理的案子称为行政复议机关立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30
      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妥,侵略其合法权益时,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述,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子。我国司法实践中,行政案子一般专指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案子。行政复议机关立案处理的案子称为行政复议案子。在我国行政争议的立案处理中,除司法程序外,还有一种是行政程序,即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不服本机关或下级行政机关的决议而请求复议的,依《行
    • 哪个行政复议被授权机构的行政复议机关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9
      多得很,比如说:你在县国土局举报了问题,县国土局没有给你处理好,你要求行政复议,是向上一级的国土局,也就是市国土局申请复议。以此类推。另外,很多县一级的政府部门也会是行政复议机关。如法制局。就是一个复议机构。
    • 人大是行政复议机关吗,行政复议机关指的是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4
      行政复议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国家行政机关。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三是对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