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补充条款的法律效力有哪些表现形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16:10:24 94 人看过

合同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定经济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3、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到B级配电箱。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10、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以上的安全责任协议书举得就是关于包工地的有关例子,我们如果生活中遇见了这一类的事情我们要查阅相关的法律资料,对于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可不能马虎,我们必须考虑的非常的全面。我们国家对协议书的规定也是非常的严格,出一点错就有可能在今后酿成大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0: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生效相关文章
  •  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及其表现形式
    这段内容描述了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包括标的物为货币、转让货币所有权、有偿合同和要式合同等。同时指出,在人民不是主要标的物的情况下,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其他需要使用外汇贷款的单位。以下法律特征的借款合同,其标的物为金钱: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货币。2.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金钱。3.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人民不是我国借款合同的主要标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其他需要使用外汇贷款的单位借贷则使用外币。2.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3.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4.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8 . 借 款 合 同 的 外 汇 管 理 要 求借款合同是指出资人和借款人之间约定的,以货币形式借入资金,并按照一定利率和期限进行还款的合同。在跨国交易中,由于外汇汇率和汇款费用等因素的
    2023-09-04
    201人看过
  • 合同形式有哪些效力
    合同形式的效力:1、合同的书面形式具有证据的效力。合同的书面形式的主要作用在于证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使合同没有采用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合同的效力也不受影响。2、就口头合同而言:(1)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全部义务或主要义务,另一方已经接受的,应当认定口头合同成立并同时生效;(2)口头合同有人证或者其他方式证明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的,应当认定合同成立;(3)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某项条款未协商一致或发生争议时,如果该条款是合同的必要条款,当事人对此有异议且尚未履行的,说明双方当事人没有取得意思一致,因此应当认定合同未成立和未生效,但如果该条款是合同的非必要条款,当事人对此发生争议的,就不影响合同成立。有哪些特殊赠与合同形式(一)公益捐赠捐赠虽是赠与行为的一种,但由于是“捐”赠,其与一般赠与行为有所不
    2023-07-24
    86人看过
  • 遗嘱法律效力的表现有哪些
    (一)主体合法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二)客体合法1、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处分了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或不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遗嘱就要部分或全部无效;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三)内容合法1、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能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2、遗嘱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3、遗嘱内容不得违其他法律。一、遗嘱的形式1、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2、自书遗嘱,是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遗嘱。3、代书遗嘱,是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
    2023-04-02
    500人看过
  • 有法律效力的借贷合同表现在哪些方面?
    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公共利益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借贷行为内容违法。主要表现在合同中约定利率超出国家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利息不予保护。2。借贷行为的目的违法,损害公共利益。一般的借贷合同只规定了借款金额、利息、借款期限,并没有注明借款目的。由于借贷行为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得到双方的一致认可,并已实施了协议的内容,这样的借贷行为一旦违法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则借贷双方均负有责任,应共同承担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有些出借人不知协议内容违法,特别是受借款人的欺诈,不了解借款的真实目的,主观上没有实施违法行为的故意,此时的借贷关系式受法律保护的。但出借人在借贷关系成立后,违法行为实施前,得知对方的真实目的而予以默认的,亦要承
    2023-06-05
    447人看过
  • 无效合同效力纠纷特佂表现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欺骗对方,目的是使其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利用托儿共同欺骗他人,假扮订立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预付款。构成欺诈要有一方有欺诈的故意,实施了欺诈的行为,受欺诈方签订合同是受欺诈的结果等要件。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即双方当事人互相勾结,为牟取非法利益,共同订立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如以低价变卖国有资产,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等。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指当事人订立合同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目的和内容上是非法的。如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名为借贷、实为非法集资的合同,名为分包、实为转包的合同,为逃避债务而转移资产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也就是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它违反了社会公共道德,破坏了社
    2023-06-23
    284人看过
  • 不公平的标准条款有哪些表现形式
    1、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在实践中,格式条款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有的与合同相结合,有的成为单独的文件;有的打印成几页长的文件,有的挂在营业场所的粗体或毛笔上。标准条款中的不公平条款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直接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如果合同中增加了一些条款,其内容直接涉及在某些情况下免除责任,例如规定他们只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缩短法定缺陷保修期等。这些条款是直接免除或限制责任的不公平条款。供应商有权随意终止合同的条款。无论是英美法还是民法,合同的终止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然而,在一些标准条款合同中,供应商赋予自己在没有消费者违约或超出消费者责任范围的原因的情况下,任意终止、变更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条款,从而使消费者承担合同风险。这是一个不公平的条款。限制或剥夺对方权利的规定。在合同关系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该是平等的。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合同一方会在合同中规定
    2023-05-07
    250人看过
  • 无效婚姻有哪些表现形式
    无效婚姻的表现形式如下: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法律规定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3.没有到达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政策制度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2023-07-25
    404人看过
  • 合同补充条款手是有法律效力的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合同的补充条款,如果是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达,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手写的补充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合同中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根据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024-05-04
    463人看过
  • 履行合同义务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履行合同义务表现形式有哪些继续履行的表现形式有:1、限期履行应履行的债务。2、修理、重作、更换。如果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或者提供的工作成果不合格,而债权人仍需要的,则可以适用修理、更换或者重作。《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1月1日)二、不履行合同义务属于哪些行为呢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违约行为。构成违约行为的话,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二)补救措施。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三)损
    2024-01-17
    429人看过
  • 购买商品房合同中的补充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003年10月,我与开发商签了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商品房一套,合同中的格式条款约定,开发商于2003年12月1日前交房,交房条件为取得房地产权证。同时,开发商又在补充条款中写明以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为交房标准。2003年11月15日,开发商通知我办理交房手续,但开发商直至2003年12月25日才取得大产证。我认为,合同已明确约定开发商取得大产证是交房条件,开发商应当属于延迟交房,需承担责任。不知我的看法是否准确?解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格式条款和补充条款的约定不一致时,应以当事人另行约定的补充条款为准。与开发商虽然在预售合同中约定交付条件为取得产权证,但补充条款又约定房屋的交付以开发商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为准。这样,交付条件已经作了变更,应以补充条款为准。现开发商已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之前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办理了房屋交接手续,就不存在违约情况了。刘新雷
    2023-06-10
    398人看过
  • 合同效力有哪些不同形式
    一、合同效力有哪些不同形式合同的效力类型有:1.有效合同,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3.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4.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二、如何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
    2024-03-18
    249人看过
  • 合同补充条款的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补充条款的效力是怎样的,有哪些方面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反之,“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尽管“补充协议”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没有独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协议。因此,“补充协议”的成立和生效与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依据相同。1、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一般不会同时产生,会有时间差,主合同成立时间在前,补充合同成立时间在后,这是补充合同产生的时间规律。补充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
    2023-04-27
    212人看过
  • 合同效力表现为哪几种情形
    一、合同效力表现为哪几种情形(一)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但是我们从现有法律的一些规定还是可以归纳出作为一个有效合同所应具有共同特征。根据《民法典》对"民事法律行为"所规定的条件来看,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并由此而推断其主要特征有:违法性;无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自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而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动审查。并指出了无效合同由于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应不属于合同的范畴。另外有的学者认为"无效合同是指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即不应具有法律约束
    2023-05-03
    406人看过
  •  校园暴力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这篇文章描述了一系列欺凌行为,包括给受害者起侮辱性绰号、重复进行物理攻击、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和嘲笑受害者等。文章指出,欺凌者比受害者更强大,而且欺凌通常发生在受害者无法保护自己的情况下。文章还列举了其他欺凌行为,如传播消极谣言、恐吓和威胁受害者,以及分派系结党、敲诈和画侮辱性图画等。最后,文章呼吁大家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1.给受害者起侮辱性绰号,并指责他们无用和侮辱他人人格等行为。2、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4、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6、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7、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8、中伤、讥讽、贬抑评
    2023-10-28
    314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开始产生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此处所说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不可能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当... 更多>

    #合同生效
    相关咨询
    • 要约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哪两个方面? 分别有哪些表现形式和表现方式?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
      要约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和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两方面。 首先,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又称要约的形式约束力),是指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意撤销或对受要约人随意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但要约人预先申明不受要约约束或依交易习惯可认为其有此意旨时,不在此限。 其次,要约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又称为要约的实质约束力),即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具体
    • 合同有哪些形式有哪些法律效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29
      合同订立的形式分别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书面形式还包括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 保证合同的表现形式及无效情形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12
      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是: 1、国家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签定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除外。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及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相对
    • 合同效力的表现形式,合同成立就是有效的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07
      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一般情况依法成立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有些合同的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此时合同虽然成立了,但是并没有生效,如附生效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有些已经成立的合同因为存在法定无效事由就会被认定为无效的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
    • 假合同生效吗,假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03
      订立假合同无效,表现形式是: 1、许给对方以高额回扣; 2、在条款中给对方以优厚的条件; 3、主体为一些无资金、无场所、无办公机构的皮包公司和个体经营者; 4、条款制订苛刻; 5、跨地域签订合同; 6、与新客户签订合同; 7、利用亲友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