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新《条例》规定,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不需提供单位的介绍信,只要当事人符合条例规定所需证件和条件的随到随办。新《条例》实施后,各婚姻登记机关绝不允许再出现先让当事人进行司法调解再受理离婚登记的现象出现。办理离婚登记必须提供双方的结婚证。若结婚证丢失,当事人户籍本上婚姻状况的最终记载为与某人结婚,也可以认定双方当事人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该户籍本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后与结婚证有同等法律效力。或先补领结婚证再办离婚登记。
一、两人结婚证丢了怎么离婚
两人结婚证丢了首先需要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不补领的,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然后在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
二、结婚证补办需要的材料
根据民政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供的材料有: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张。
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夫妻关系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另外,对于结婚证丢失,有补办需求的人,双方可以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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