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侵害赔偿受法律保护的行为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14:01:48 225 人看过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一、离婚时把财产转移了该怎么办?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在离婚后才发现另一方隐藏房产怎么办

离婚后,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0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假离婚受法律保护吗?假离婚有哪些类型
    1、假离婚有哪些类型?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二是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2、假离婚有法律效力吗?“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旦领取离婚证后,他们的婚姻即告解除,双方不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再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均取得再婚的权利。因为婚姻的登记行为具有公示效力,无论其离婚登记是否属于自愿和是否具有离婚的真实意愿,其离婚行为都属有效。但是,对于借离婚而达到的非法目的,属于民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3、假离婚存在哪些法律风险?(1)财产风险共同财产可能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对夫妻
    2023-05-06
    451人看过
  • 合法出租房屋时,哪些行为受法律保护?
    房屋转租时,以下行为可以得到法律认可:1。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已经取得房屋出租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2、房屋承租人未经房屋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房屋出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租合同视为效力待定;3、房屋承租人未经房屋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房屋出租人虽然反对房屋转租,但未能与承租人解除原房屋转租合同。不能进行房屋转租吗能进行房屋转租的,但需要符合两个必要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
    2023-07-11
    316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侵权行为的相关法律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条是对雇主对雇工责任与工伤事故责任之间关系进行协调的规定。1.第一款规定,只要属于工伤保险统筹的劳动者的工伤事故,就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2.第二款规定的是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按照侵权行为法的规定进行。因此,对此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工伤事故的概念和特征工伤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和个人雇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损害,以及罹患职业病的意外事故。(二)工伤事故责任的构成确定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各国立法通例。在这种归责原则指导下,构成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以下要件:第一,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第二,职工必须受有人身损害事实。第四,该事故须是职工受到损害的原因。(三)劳动者因工
    2023-03-27
    226人看过
  • 结婚证受哪些法律保护
    法律综合知识
    在法治社会中,对于缔结婚姻权利的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层面:首先是实行婚姻自由原则,要求结婚须纯粹由当事人基于个人意志做出决定,任何第三方都不能进行强迫或干预;其次,坚决禁止以婚姻为手段索取财物的不当行为;再者,严令禁止重婚行为;此外,明确禁止已成立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士与他人类似的配偶共同居住生活;同样需要严格禁止家庭中的暴力行为等违反婚姻伦理及道德的行为发生。《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2024-07-25
    249人看过
  • 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遭受财产损害的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的一般方式有: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或者恢复原状;造成人身权损害的同时,还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一)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二)
    2023-07-03
    339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的问题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问题有哪些法律规定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明确规定指出:若由于一方当事人的重婚行为;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实施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对其配偶进行残忍的虐待或遗弃以及在婚姻关系中存在其他性质极其恶劣的严重过错等因素导致离婚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应享有索赔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均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1)重婚行为;(2)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3)实施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4)对其配偶进行残忍的虐待或遗弃;(5)在婚姻关系中存在其他性质极其恶劣的严重过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关于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
    2024-07-11
    63人看过
  • 离婚协议赔偿法律效应是否受保护
    离婚协议赔偿的法律效应是受保护的,一般情况下,要使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应具备的条件有: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3、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4、离婚协议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协议离婚的条件1、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即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2、双方离婚是完全自愿的,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3、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达成了一致意见。其中,子女问题,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
    2023-04-02
    306人看过
  • 哪些侵害名称权的行为构成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那些侵害名称权行为构成侵权损害赔偿责任1、干涉名称权的行为。这是指对他人名称权的行使进行非法干预的行为。非法干预,包括对名称设定、专有使用、依法变更和依法转让的干预,具备其中之一,即为非法干涉。干涉名称的行为大都为故意的行为,如强制法人或其他组织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名称,阻挠名称的转让、变更的行为。非法宣布撤销他人的名称,也属于干涉名称权的行为。2、非法使用他人名称的行为。这里指未经他人许可,冒用或盗用他人登记的名称。盗用名称是未经名称权人同意,擅自以他人的名称进行活动。冒用名称是冒充他人的名称,以达到自己的目的的行为,即冒名顶替。擅自宣称与其他经营主体联营,以推销自己的产品的行为,属于盗用他人名称。在名称登记范围内,同行业的营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目的而使用与登记相似、易于为人误认的名称。此种行为属于名称的混同,也是非法使用他人名称的侵权行为。3、不使用他人名称的行为。应当使用他人名称而不使用或
    2023-06-13
    499人看过
  • 网婚会受到受害方的法律保护吗?
    网婚不受到法律保护。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婚姻成立实行登记主义原则,只有公民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之后才能形成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网络婚姻不具备这一法定形式要件,因此网婚不受法律保护。一、不领结婚证只是举办婚礼是否具备合法婚姻关系不领结婚证只是举办婚礼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未进行结婚登记,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非法同居。现在法律上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婚姻关系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没有登记的婚姻,当事人之间并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二、涉外婚姻怎么办理结婚证涉外结婚办理手续如下:1、申请。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烟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1)双方
    2023-03-17
    176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哪些,法律上的标准有哪些
    一、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哪些,法律上的标准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1、重婚。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既包括身体暴力,也包括精神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
    2024-01-30
    76人看过
  • 保护企业名称免受侵害的措施有哪些
    一、保护企业名称免受侵害的措施有哪些1.请求行政机关保护。对于侵犯企业名称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2.提起诉讼。对侵犯企业名称专用权的,名称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企业名称权的主体规定是什么企业名称权的主体是依法成立并经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非法人企业,包括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不论企业的所有制形式,也无论其组织形式如何,只要其名称依法登记注册,就可获得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三、企业名称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企业在设定自身的名称时,按照法律规定,只
    2023-09-13
    139人看过
  • 为何打人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打人是犯法的,如果造成轻微伤,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是寻性滋事则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打人是属于什么行为打人是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又称“无效行为”,是不合法行为的一种,是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与客观上不合法行为不同之处在于,行为人在实施该行为时主观上有过错,从而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到侵犯。主观上的过错指故意或过失两种主观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
    2023-07-13
    154人看过
  • 离婚法律赔偿原告损害有哪些规定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为: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遗弃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的,另一方才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一、家暴法院一般怎么处理家暴如果当事人提出诉讼离婚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法院一般都会支持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二、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男方支付赔偿金吗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是: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3、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即:离婚才能
    2023-03-22
    167人看过
  • 离婚有哪些特殊法律保护
    诉讼离婚的特殊保护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离婚财产分割上面有哪些特殊情况?离婚时对财产的分配原则上婚后财产是一人一半。但也有特殊情况,如下: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
    2023-08-12
    443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离婚时有哪些损害赔偿法律行为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4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离婚时提起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 因离婚损害赔偿的赔偿,可以进行哪些法律保护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6
      离婚时提起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的人。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 非婚性行为受伤害,法律保护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首先明确婚前的性行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因为婚外的同居关系,是违背社会道德秩序的。我国法律对对婚外同居关系的态度是:不禁止、不提倡、不保护。但对于婚外性行为所带来的一系列损害赔偿问题,比如:流产病发症、身体伤害、精神病变等,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一定赔偿。在法律上确实找不到具体的损害赔偿规定,法院可以依据民法的公平原则处理,案件定性为侵权。一般情况下,婚外的自愿性行为不能构成侵权,发生的后果也只能由
    • 离婚赔偿损害有哪些赔偿损失的行为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03
      1、重婚行为。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也包括事实婚姻。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如举行婚礼、公开自称或介绍为夫妻、以夫妻名义对外处理事务、生养小孩、申报户口、购置住房等等,或者双方虽然没有自称是夫妻,但其行为使群众认为其是夫妻的也应当视为重婚行为。在刑事法律上对重婚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 受侵权我们都有哪些著作权不受保护的行为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7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