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跟法人有关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0:45:52 78 人看过

有关系。

1、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因为法人代表必然具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这些身份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如果被被认定为“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1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供暖跟物业有关系吗
    若是物业负责供暖,就有关系。若是集中供暖和自采暖,就没关系。主要是看谁收钱,谁就负责。(若是物业代收的,请找供热单位)一、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业主的权利包括住宅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享有房屋出租的全部租金收入。有权自由出售、转让、出租自己的房产,不受别人干涉,并受法律的保护;有权使用楼内公用地方及电梯等公用设施;对本住宅楼和本住宅小区的各项公约有投票权;有权根据契约条款,监督管理公司及其人员的工作。业主的义务是应按照契约规定,交纳应分担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税金;应签订集体签订的公约。二、物业管理的义务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接受管理委员会和小区居民的监督。重大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三、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物业管理
    2023-06-24
    303人看过
  • 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补贴跟企业有关系吗
    和公司有关系,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一种奖励制度。获得者被称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90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给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和改进党的知识分子工作,关心和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这对于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申请条件(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二)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2、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或在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重大贡献,并得到业内人士的认可。3、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
    2023-05-04
    466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法和破产法有区别吗
    一、企业破产法和破产法有区别吗当我们探讨企业破产后的改制与纯工厂破产两者之间的根本差异时,我们必须认识到,破产改制乃是企业有意识地寻求自身更加健康向上的发展之道所实施的一种体制变革。至于企业陷入困境,走到破产这一地步,则属于司法程序无疑,而绝非行政管理范畴之行事。企业内部的改制过程将可能导致人员减少,效率提高以及职工身份发生转变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在此背景之下,部分员工更有机会以求得经济上的和谐补偿为由,自愿解除合约关系;另一方面,若他们仍然愿意留在公司任职,同样也是一个合乎情理的选择。在极端情况下,如果企业决定暂停经营业务,那么员工也得以留职停薪等待相关事宜处理。然而,当企业经法律判定正式宣告破裂后,劳动合同便只能宣告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
    2024-03-05
    68人看过
  • 破产企业所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调整
    随着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断深入和企业间竞争机制的加剧,企业因产品老化、管理不善造成资不抵债而破产的逐年增多。近年来,山东省五莲县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13件,而在这些破产案件中最主要的是涉及到破产企业的财产关系的调整。破产的财产主要是指破产宣告时应当归破产企业所有的、可供拨付破产费用、清偿拖欠职工工资劳保、税金及其它债务的财产总和。而企业破产财产与清算组进驻破产企业所接管的财产往往会出现不一致的问题。例如有未回收的债权,还有在破产宣告前企业领导人非法处置的资产和企业间相互借用财物未归还的情况。鉴于这些问题,就需要许多法律关系进行调整,而《破产法(试行)》第26条、第29条、第33条和第35条就分别规定了选择权、取回权、优先受偿权、抵清权和否认权,当这五种权利处理完毕时才能处置破产企业的财产,这是必要的条件。一、选择权。《破产法》第26条作了规定,这就是说有的企业被宣告破产前,仍在进行的生
    2023-04-21
    305人看过
  • 企业贷款与公司破产的关系
    如果店铺是个体性质,倒闭后必须要偿还贷款,有抵押或担保的话,银行会采取拍卖的形式来偿还贷款;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名义申请的贷款,贷款全部由股东偿还;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将按照法律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将公司现有财产按照一定比例偿还相关债务。1.店铺或公司申请的贷款通常会做抵押或者担保,所以借款人可以先将抵押物折现还给银行,如果不够可以再进行填补。2.积极和银行方取得沟通,及时向银行说明还不上款的原因和实际情况,并表明自己的还款意愿,提出可行性的还款计划。据了解,很多银行支持贷款延期,因此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延长贷款期限,但是需要借款人提前一个月向银行提出申请。3.“众筹”资金,当然是寻求身边的家人和朋友做筹资准备,但是一定要约定好利率,千万不要走上高利贷的不归路。公司类或企业贷款条件:1、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2、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
    2023-07-04
    210人看过
  • 关闭破产企业劳动关系问题(提纲)
    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劳动关系处处长王瑞一、破产法及国家有关安置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的政策规定(一)《破产法》关于安置职工的规定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二)中央、国务院关于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规定先后制定的文件中,对职工的安置共有3个渠道:提前退休;安置(政府安置或进再就业中心保障基本生活);自谋职业(或对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解除劳动合同)。二、国有企业破产政策规定中涉及劳动关系的政策(一)国发[1994]59号文件规定对破产企业的职工应当安置,并区别职工情况处理劳动关系。自谋职业的,可以一次性支付安置费。对合同制工人,按照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办法办理。对临时工,按照临时工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政策:国家关于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对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企业破产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国发[1997]10号文件规定职工的安置分为两种渠道。暂时未就业的破产企业职工,进入再就业
    2023-06-09
    440人看过
  • 国企破产适用企业破产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从全民所有制企业扩大到所有的企业法人,涵盖了我国境内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区分所有制性质,无论是国有企业、私有企业,还是外资企业;不区分开放性程度,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区分经营范围,无论是经营范围特殊的金融机构还是经营范围一般的其他企业。新破产法对所有企业法人都平等对待,使经济社会的投资、交易将更为公平,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将更有效的发挥作用,将更有利于构建和谐、新型、规范化、符合我国当前经济形势的商业环境。当然新破产法在适用范围上也有不足之处,其只适用于法人企业,并没有涵盖全部企业,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甚至自然人等,都未纳入其中。个人破产何时出台仍存争议。
    2023-04-21
    251人看过
  • 关停企业与破产有区别吗
    关停企业与破产有什么区别关停企业和企业破产是有区别的,关停企业是一般是政策性作用下强制让企业停产,而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债务过重,无力偿还债务时,进行清算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023-06-14
    261人看过
  • 失业证跟社保有关系吗
    失业证与社保关系不是很大,失业证只是证明目前的工作状态处于失业而已。而社保是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五个险种,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社保卡是和市民卡不是同一张卡的吗不是的。1、市民卡是一张卡,有似于身份证,是可以证明自已身份的东西,市民可持卡在医院、药店看病买药,用电子支付功能支付个人自费部分。还可以当做电子钱包使用,在公交和租车方面。2、社保卡是你参保的凭证,主要起查询作用,查询各项险种的参保情况和缴费情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可用社保卡在定点医院,定点药房使用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可到社保局查询或网上查询,包括你参加的险种,一般单位应为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二、交了五险一金是否需要再交社保交了五险一金不需要再交社保,具体如下:1、五险一金中的五险分别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
    2023-06-29
    109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法关于撤销
    特征如下:1、债务人的可撤销行为均以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为标的;2、债务人的可撤销行为具有明显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欺诈故意,或具有偏袒性清偿的不公平性质;3、撤销权的设置目的在于防止债权人利益受到不正当的损害。一、撤销权的行使所谓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利。关于撤销权的性质,学者一般意见均认为属于形成权,即依权利一方的意思表示,可产生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可撤销合同一旦被撤销即发生溯及力,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所以,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是错误或瑕疵意思表示的一方当事人,即重大误解方(一方为主,有时也可是双方)、因显失公平的合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方,被欺诈、被胁迫、处于危难中
    2023-03-12
    129人看过
  • 企业产权关系
    利润分配
    企业产权是以财产所有权为基础,反映投资主体对其财产权益、义务的法律形式。一般情况下,产权往往与经营性资产相联系,相对于投资主体向企业注入的资本金,投资主体向企业注入资本金,就在法律上拥有该企业相应的产权,成为该企业的产权主体。一、独资企业债务夫妻有义务承担吗需要共同承担。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经营主体,企业债务的清偿不以企业财产为限,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原则上投资人的配偶对该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但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应共同偿还。二、股东可通过股东会决议自主约定如何分配投资收益吗(一)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利润分配的管理和核算。(二)利润分配的确认目前,企
    2023-04-02
    282人看过
  • 企业破产留守人员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企业破产留守人员存在劳动关系。破产留守人员工资纠纷处理方式1、与清算组协商。企业停产如果进入清算程序,要求的留守人员可以找清算组,与他们协商工资的数额和发放途径。清算组应该根据公司的债权债务状况,考虑留守人员的基本工资的发放。2、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既然要求人员留守,留守人员也付出了劳动,理应获得劳动报酬。对于欠薪的行为,他们可以责令公司支付。3、劳动仲裁。清算组以在清算过程中,没有现金为由暂时拒绝,或者根本就没有经过这个程序。留守人员对于拖欠的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部门受理后,可以通过调解和仲裁的方式,确定应发工资,由公司或者清算组发放。4、强制执行。劳动部门作出仲裁后,公司或者清算部门还是不发放,被拖欠工资的留守人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对公司的实物资产,采取司法途径强制执行;当然也可以通过协商过的方式,讨回留守人员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
    2023-08-11
    59人看过
  • 破产法企业法人破产的原因
    一、企业外部原因1、市场需求状况发生变化,造成企业产品滞销、生产滑坡2、企业负责人事业心、责任心不强,财务制度不严,帐目管理混乱3、流动资金严重不足,企业不能正常运转4、企业管理者决策失误二、企业内部原因1、负债经营负债经营是企业通过合法途径,有偿利用外来资金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等以获取利润的活动,其目的是为扩大企业规模,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而不仅仅只是为了企业的生存。合理的筹资,是企业造血理财的主要功能,是企业维持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是现代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负债经营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好,能使企业迅速筹集所需资金,降低经营成本,减少税负支出,获得财务杠杆利益等等;运用得不好,则会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但如果企业对负债的数量、限度、渠道和方式选择不合理,以及对债务资金使用不当,也会给企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债务规模过大带来的风险。因为债务资本不仅要支付固定的利息,而且还要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
    2023-03-11
    385人看过
  • 企业破产后,职工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还存在吗
    亲爱的读者们,请注意,破产企业的法人资格依然存在。只要企业法人资格未被正式注销之前,其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始终保持有效。然而,当企业面临破产时,它应该按照以下特定的优先次序来履行债务义务:首先是向员工支付拖欠的薪资和医疗福利等费用以及应计入他们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款项。此外,对于法律及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额也必须予以支付;然后其次是偿还破产人所欠缴纳的除上述责任外的所有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欠应缴纳的税务款项;最后则是清偿普通类型的破产债权。这是破产法中所明确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希望各位读者有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024-07-26
    69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破产职工之间就跟原企业有劳动关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8
      企业破产后如果被法院宣告的,职工与原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在该情形下,双方的劳动关系终止。如果还未被宣告破产的,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暂时还存续。 即便公司破产了也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否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 企业破产之后跟原企业的劳动关系还存在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11
      企业破产后法人资格还存在,在企业法人资格注销前劳动关系都是会存在的。 企业破产后,应当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 小餐馆跟工人纠纷,还跟我们有关系吗?跟营业执照法人有关系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3
      请问你是属于餐馆的什么职位呢也应该是以公司名义对外赔偿啊。
    • 社保与破产企业的关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10
      主要分两部分: 第一、破产受理前 破产受理前的社保作为破产债权由清算组清理。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属于优先清偿的债权(同工资属于同一顺序),一般来说企业破产后该部分费用是缴齐了的。如果个人部分缴齐了(可以到社保机构查询,部分省市可以从网上查),从一般意义上而言,退休以后原则上不影响养老保险的领取! 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因为顺序比较靠后,获得清
    • 企业破产法适用于企业法人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0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我国企业破产法适用于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和非国有企业法人。同时,根据破产法第135条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也就是说,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非企业法人组织的破产不能直接适用新破产法,其属于破产清算的,可参照适用新破产法规定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