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2:11:13 418 人看过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1.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定机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3、24两条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

这一规定包含如下三个问题:

(1)劳动能力鉴定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能,因而它属于国家的行政行为。其他任何单位包括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其他各种鉴定机构,都无权从事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假如其他部门从事了这种鉴定,其鉴定结论不能被作为证据在诉讼中采用。

(2)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未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都不设劳动鉴定委员会,换言之,这两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具有劳动能力鉴定的职能。如果这两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了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其鉴定结论也不能在诉讼中被作为证据采用。

(3)有权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国家机构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其中,省、自冶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问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的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当事人不服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但在收到鉴定结论后15日内没有提起再次鉴定的申请,或者当事人不服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具有最终效力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而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却在民事诉讼中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应予驳回或不予受理。

这是因为,对劳动能力的鉴定只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均无权进行。当事人对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行政诉讼中要求法院重新鉴定,但不能在民事诉讼中要求重新鉴定。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民事诉讼进行中因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则民事诉讼应当中止进行,待行政诉讼结案后,再根据行政诉讼的判决结果,决定是否恢复民事诉讼。

假若行政诉讼肯定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民事诉讼应恢复进行。

假若行政诉讼撤销或者否定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并组织或者指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民事诉讼则应等待新的鉴定结论出现后,再恢复民事诉讼。

司法实践中,有些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因当事人一方不服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就直接决定对劳动能力等级重新进行鉴定,或者建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这都是不正确的。必须注意,民事审判只能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进行判决,换言之,民事审判必须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作为直接证据加以采用,而无权对之进行审查。因为这种审查只能是行政诉讼的职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8: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文章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收费吗(最新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近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发布关于重新明确我省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对我省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予以重新明确。在收费标准上,职工因工伤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每人次600元;职工非因工致残或因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请鉴定的,每人次400元;争议案件申请再次鉴定的,每人次1200元。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缴纳。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以及非因工致残或因病和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由职工所在单位支付。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所在用人单位申请再次鉴定的,由申请方预交鉴定费,再次鉴定结论与初次鉴定结论一致的,或者再次鉴定结论认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原因与工伤无因果关系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再次鉴定结论与初次鉴定结论不一致的,鉴定费用由其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鉴定费用由劳动能力鉴定
    2023-06-04
    313人看过
  • 吴江社保局工伤鉴定流程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鉴定流程1,是到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2.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工伤。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二、公司赔偿1.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三、相关条文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
    2023-03-23
    364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保险法中有哪些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法的规定,当职工因工伤导致伤情相对稳定后出现残障或影响劳动能力时,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根据工伤保险法的规定,当职工因工伤导致伤情相对稳定后出现残障或影响劳动能力时,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工伤保险法: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工伤保险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其中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对于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根据该法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情程度和劳动能力需要评定伤残等级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法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
    2023-08-20
    178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一、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1、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2)伤情介绍,包括伤残部位、器官功能障碍程度、诊断情况等;(3)作出鉴定的依据;(4)鉴定结论。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需要哪些材料(一)申请人材料:1、申请人为被鉴定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还应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3、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二)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三)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诊治医院核准的住院病例或者手术记录复印件一份(仅住院病人提供);(四)各项检查报告原件;(五)疾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六)法律、法规
    2023-04-21
    496人看过
  • 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工伤鉴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1、伤(死)者是本市户籍用人单位的职工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2023-05-02
    305人看过
  • 出工伤办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费用及程序?
    读者范先生:我儿子是前年出的工伤,现在治疗基本告一段落。劳动部门告诉我们,要去作劳动能力鉴定,请问费用及程序是什么?劳动保障平台记者:据介绍,劳动能力鉴定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与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旧伤复发的确认,工伤与非工伤的界定,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和其他受委托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所发生的费用。2004年1月1日以后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发生的劳动能力鉴定费,按照现行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费票据,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2003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工伤以及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程序: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用人单位应填报《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费审核支付名册》,于每月10日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结算手续。同时提供
    2023-06-07
    236人看过
  • 做劳动能力鉴定要注意什么
    做劳动能力鉴定要注意以下几点:1、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在哪里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在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鉴定认定结束之后如果达到了工伤标准就可以找工伤保险基金会和用人单位来进行赔偿,如果双方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二次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机构,其设置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也就是说,各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单独设立还是合署办公,由各地根
    2023-08-09
    363人看过
  • 劳动意外伤害处理注意事项是哪些
    劳动意外伤害处理注意事项:1、工伤事故处理的时间限制。工伤事故的处理不允许拖延时间,必须在一定时间内结案。如果遇到特殊情况,调查有困难的,最长也不得超过半年时间。而且对工伤事故的结案和处理,一律应予以公布。2、工伤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原则。(1)企业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并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2)对一般事故或性质恶劣的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两天内,查明责任,找出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一、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的区别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区别主要在于事故调查和事故的严重性等方面,具体的区别为:1、适用事故严重性不同。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适用简易程序;对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交通事故,及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需要使用一般程序。2、调查的警员
    2023-06-28
    228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是鉴定什么工伤
    工伤等级和职业病残疾等级因伤情不同而不同,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残疾等级可参考《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工伤和职业病残等级》GB/T16180-2014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该标准对残疾等级进行了详细规范的分类和认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区别伤残等级鉴定也称工伤评残,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劳动能力鉴定技术小组认为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评残的基础上,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等级鉴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2023-08-18
    194人看过
  • 车祸伤残鉴定事项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车祸伤残鉴定时包含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1、坚持中立性;2、做到通俗易懂;3、避免先入为主;4、从多种角度观察、论证;5、鉴定结论必须充分考虑采样数据的误差;6、着眼于关键证据;7、要全面、客观,不能带有主观偏见性。特别提示:事故鉴定的证据主要分为证明碰撞及碰撞发生前的运动、碰撞发生后的运动状况的物证和证人的证言两种。实际上,碰撞发生前的运动状态与碰撞过程及碰撞后的运动状态紧密相关,各种状态之间的相互关系完全可以通过力学计算按时间序列追溯推定。车祸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因车祸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一)身份证或户口本(二)交通事故认定书(三)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证、出院小结等(四)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等由于鉴定需要病例原件,所以受害人要注意妥善保管病例、缴费单据等原件。且要到正规的、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去做鉴定,做鉴定之前可先与鉴定机构咨询,交代清楚受伤的事由,受伤
    2023-06-30
    120人看过
  • 工伤伤残鉴定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提交鉴定申请需要去有相应管辖权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二、所提交的证明材料要是真实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鉴定结论、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三、因工负伤待遇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即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四、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
    2023-03-19
    373人看过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有法律效力吗,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有法律效力,需要的材料: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工伤认定书;4、医疗诊断证明。一、办理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手续需要什么材料办理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材料为:1、工伤待遇偿付申请表;2、工伤认定书;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4、申请人身份证明。《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二、工伤认定程序有什么工伤认定程序如下: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工伤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申请;2、提交相关材料;3、工伤认定;4、劳动能力鉴定;5、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
    2023-06-25
    430人看过
  • 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工伤认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1、伤(亡)者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员工;2、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3、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员工(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工伤保险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职业病的需先到市卫生防疫站或省职业病防治院进行确诊)。二、申请工伤认定注意事项(一)申请人应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供如下材料: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2、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单位证明;工卡、工作证、工资表或同事的证明等)3、员工的身份证(并复印件一份)4、首次医疗病历本(诊断书)(并复印件一份)5、事故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6、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物价中心查询、打印)7、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8、属地公安部
    2023-04-14
    193人看过
  • 工伤职工如何鉴定劳动能力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一、工伤致残鉴定的依据是什么工伤致残鉴定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二、工伤鉴定是否必须单位申报?工伤鉴定不是必须由单位申报,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申报。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三、工伤好了会影响工伤
    2023-06-23
    377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 (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 完全丧失... 更多>

    #劳动能力鉴定
    相关咨询
    • 工地工伤赔偿有哪些伤劳动能力鉴定注意事项?、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23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定机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3、24两条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这一规定包含如下三个问题: (1)劳动能力鉴定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能,因而它属于国家的行政行为。其他任何单位包括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其他各种鉴定机构,都无权从事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假如其他部门从事了这种鉴定,其鉴定结论不能被作为证据在诉
    • 劳动能力鉴定后还有哪些应注意事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7
      很高兴回答劳动能力鉴定下来后什么事情要做这个问题。拿着你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和工伤认定书等资料,去社保站办理理赔手续。如果你辞职,单位还需要根据你的鉴定等级给予相应补偿。办理理赔一般需要单位一起去,如果单位不愿意,你可以找劳动部门要求单位全额赔偿。社保赔偿部分和单位赔偿部分不一样,社保赔偿部分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赔偿部分叫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 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是否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13
      1、没有申请工伤认定,是不可以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 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
    • 到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的有关事宜有哪些,工伤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3
      到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的有关事宜如下:一、办理机构 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职业病鉴定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二、申办条件 经本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并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 三、办事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
    • 工伤重新鉴定注意事项是什么,工伤重新鉴定需要哪些注意事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4
      在实践中,在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员工要及时到工伤鉴定机构对工伤进行伤残程度的鉴定,如果第一次工伤鉴定单位或者员工认为有错误的可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工伤重新鉴定注意事项是什么,工伤重新鉴定需要哪些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