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民事诉讼的房屋是否可以继续出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03:30:13 362 人看过

一、涉及民事诉讼的房屋是否可以继续出租

房屋涉及到民事诉讼的,但房屋没有出现禁止出租的情形时,在诉讼期间可以出租房屋。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租房过程房屋维修费由谁支付

在租房的过程中难免会房屋由损坏需要维修的情况,那应有出租人还是承租人进行维修,费用又该由谁承担就容易成为租赁双方争执的问题,出租人认为是在租赁过程中损害,应由承租人进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而承租人却认为房屋是出租人所有,自己并没有维修的义务。

事实上,房屋的维修义务以及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除租赁双方另有约定外。

1、承租人在租房过程中需要维修的,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2、出租人没有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所需的费用在垫付之后可以向出租人追偿;

3、因维修房屋影响到承租人的使用,承租人还可以要求相应的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其次,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不是所有维修费用的都需要出租人承担。

1、房屋由维修的必要,如果是承租人为了自己的居住习惯而要求出租人进行更改维修的,出租人可以拒绝。

2、房屋的毁损需维修事由不是承租人造成的,如果是因承租人存在过错导致房屋需要维修的,原则上应由承租人自行维修。

3、承租人履行了通知维修的义务,如果承租人没有事先通知出租人维修,擅自进行维修,那将视为出租人没有维修义务,维修房屋的费用也只能由承租人自行支付。

最后,在租房时碰上维修费用所导致的纠纷并不少见,建议在签订租赁房屋合同时明确双方的维修义务和费用承担。倘若合同没有约定的,就该是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双方争执不下的,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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