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二线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1:24:56 425 人看过

1、退居二线,事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不在行驶领导职责,但没有退休。

2、正常退休(国发[1978]104号文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正常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干部、工人。

3、提前退休(《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本人提出要求,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

(2)工作年限满30年的。

提前退休目前只在国家公务员和参照执行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中实行。

4、因病、因残退休(国发[1978]104号文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因病或非因公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办理因病(残)退休手续。

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和工伤鉴定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办理因残退休手续。因工致残退休不受年龄和工龄限制。

一、退二线

退二线造成大量“在编不在岗”的人员,相当一部分就是“退二线”吃空饷的人。“退二线”如此盛行,自有其道理。在现实中,财政编制应该算是铁饭碗,一旦捧上,只要不犯法、不犯大错,编制就可以跟着人走,很难被端掉。而工作时间一长,缺乏进取精神、敬业精神的问题往往日益突出。人情世故和现行制度的缺陷交织作用在一起,对这种现象几乎很难进行大刀阔斧改革。于是,出于短期的考虑,为了腾出工作岗位,为了照顾那些工作年限较长的人,各地就想出变通的办法,把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提前,让一部分先退下来,由其他的人来顶替他们的工作。为了不引起上级单位、相关部门的追究,就称之为“改非”“退二线”“内退”,其实就是退休不做事,照拿工资,是一种事实上的退休。

在局外人看来,这样做的确不公,不做事却享受工资照发的待遇;在局内人看来,这就是编制带来的最大好处,虽然一些地方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并不高,能享受到提前退休,退休金有保障的待遇,这是编制最大的“隐性福利”。这也解释了许多人宁可暂时没有编制也要排队等候的原因。

诸如此类的“退二线”实质上是突破相关政策底线的“提前退休”。让公务员提前离岗,工资照发不误,相应的再从社会上招考人员进行补充,额外增加了相应人员的工资,增加了财政负担,一个乡镇不多,一个县不多,但是全国累计起来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

如此轻松自在的“退二线”,实际上是制度性的吃空饷。其中核心的一点是编制所导致的身份固化,因为缺乏必要与严格的奖惩机制,最终导致“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成为一个顽疾。

中国正进入老龄化社会,如何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上设定合理的退休年龄,科学有序开发劳动力资源的潜力,正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在这样的现实语境下,率先消除体制内外退休制度的不公平现象,才能真正凝聚社会共识,共同为实行更为合理的退休制度扫清现实障碍。因此,针对享有编制就享有退休特权与特殊福利的相关制度改革的紧迫性就日益突显。

虽然不具备一定的领导职责了,但是其本人并没有退休。目前这种所谓的退二线劳动关系,其实有亟待国家通过拟定的法规进行改革的,因为实际上退二线劳动关系说白了就是吃空饷。有些领导干部提前退休,但是没有结束劳动关系,工资却照发不误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5: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劳动关系自行解除是是啥意思
    一、怎样才算劳动关系解除,如何认定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一)劳动者患病
    2023-04-05
    313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情形
    一、事实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争议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中经常被用到的概念,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第一次在立法中使用了“事实劳动关系”这一概念,但《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事实劳动关系推到了最前沿,使劳动保障部门无法也不容回避这一问题。《条例》第18条、第61条规定: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这进一步明确了事实劳动关系作为劳动关系的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表明对于用人单位
    2023-04-28
    493人看过
  • 司法概念中确立劳动关系问题是什么意思
    司法概念中确立劳动关系问题是:确立劳动关系四方面:(一)主体资格合法性。(二)从属性。(三)有组织性。(四)有报酬性:有报酬性要求劳动者的劳动不能是无偿的,必须是雇主给付的,不能是第三方给付的。一、退休返聘人员工伤退休返聘人员是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退休后聘用人员,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其作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已消失,已经无法再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故退休应聘人员发生事故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双方基于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关系建立了劳务雇佣关系,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可以向雇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二、实习合同和劳动合同1、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和《经济法》调整的范畴2、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务合同对主体没
    2023-03-26
    447人看过
  • 违法分包确认劳动关系的确认是什么意思
    违法分包中的当事人如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确认为存在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是符合法律规定的;2、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务违法分包的法律后果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
    2023-07-28
    193人看过
  • 2023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是什么关系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是什么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因此,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是包含关系,劳动关系被包含于劳动法之中,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1、双方主体资格。根据劳动法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构成劳动关系中的用工方,自然人不能构成用工方,劳动者则必须是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则非常宽泛,单位和单位之间,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单位和自然人之间均可构成。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
    2023-05-04
    130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二、建立劳动关系应注意哪些问题鉴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较为普遍,劳动者的权益极易受到侵害,《劳动合同法》更加强调,“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大学毕业生求职就业要特别注意这一环节。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强调了用人单位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方面的义务,并将这些义务具体化。(一)劳动合同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订立;(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
    2023-04-29
    434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的主要联系是什么
    劳动关系从广义上讲包括了人事关系,狭义上仅指由劳动法规政策调整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计划经济中的劳动关系最大的特点是行政审批和国家统配,市场经济中的劳动关系最大的特点是双向选择和自由竞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的所有制形式呈多样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双向选择竞争上岗,还可以在履行合同的中途相互选择;职工的身份、地域概念逐步打破,基本上与国际接轨,大致可分为两类人员,由此而带来两种关系:一类是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由财政供给人事关系,受公务员条例调整;另一类是生产经营或服务型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由单位自给或从相关经费中提取管理费供给狭义的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的主要联系总体上讲,我国是一个大民法体系的国家,劳动关系在真正法律意义上的独立,还是在1994年《劳动法》颁布实施后,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从法律意义上看,劳动关系双方是
    2023-05-03
    194人看过
  • 派遣劳务关系是啥意思
    一、派遣劳务关系是啥意思派遣劳务关的意思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二、劳务派遣和正式工的区别是什么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区别是如下:1.正式员工是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工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2.正式员工与工作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3.劳务工的工资一般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的,而正式工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4.其他。三、劳务派遣人员可以享受年休假吗劳务派遣人员可以享受年休假。根据年休假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
    2023-05-22
    375人看过
  • 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解除劳动关系意思相同吗?
    劳动关系的终止与解除是两个不同概念,法律后果也不同。一、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效力的提前终结,往往是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无法预料的,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劳动合同在依法解除时,员工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就劳动合同的终止而言,员工一般对合同的终止是可以预见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到来的具体日期不确定,但是毕竟条件一旦满足,就会立即发生终止效力。因此《劳动法》没有将劳动合同的终止作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种情况。(一)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二)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
    2023-04-29
    79人看过
  • 继承的意思是什么关系
    一、继承的意思是什么关系继承,是指一个对象直接使用另一对象的属性和方法。也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的时间是继承开始时间,从此继承权开始具有实行的效力。在继承开始时,确定继承人的范围,确定继承遗产的范围和价值。如果是遗嘱继承,需要在这时认定遗嘱是否有效。关于继承权的时效也从此时开始计算。继承地点通常是被继承人的住所地。如果住所不明或主要财产不在住所地,可以财产所在地为继承地点。例如日本现行民法规定:继承在被继承人的住所开始,如果住所地不明或主要财产不在住所地,则以财产所在地为继承开始地点。苏联也规定继承发生的地点是被继承人的最后经常住所,如最后经常住所不明,则为遗产所在地或遗产基本部分所在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二、同一顺序继承人
    2023-05-03
    68人看过
  • 一般借贷关系是什么意思?
    借贷关系是指双方当事人口头或书面约定的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借贷关系成立的要件有:1、有借贷的意思表示,最主要的借款借款数额。判断标准主要依据借款协议或借条等,因为生活中多有未打借条的情况,所以只要有其他证据表明有借贷的意思表示也可,如证人证言(本案有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等。2、发生借贷行为从法理上分析借贷的意思表示只是借款合同的成立,仍需要实际支付借款。如果款项是通过银行,那么有银行转账单、对账单等。如果是大额现金,需要说明钱款的来源,如有银行的取款记录、向第三方借款等,并有借款方的确认收到钱款的书面文件。一、后面补写的借条合法有效吗后面补写的借条合法有效,但是必须要符合形式和内容的要求。借条上只要有借款人签名,具体数额,这就有效。1、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欠条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就是有法律效力,不需要特别的格式;2、即使是当事人签字的欠条或借条在
    2023-06-24
    358人看过
  • 保留劳动关系协议的劳动关系是什么
    劳动关系又称劳使关系、劳资关系,是指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它既包括劳动法律关系,又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一、公司和员工签劳务合同是否合法公司和员工签劳务合同合法,具体如下:1、作为用人单位,法律允许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2、二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3、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以下赔偿:1、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3、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二、公司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吗可以。作为
    2023-04-06
    400人看过
  • 行政关系劳动关系是指什么
    行政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授权的社会组织在劳动行政管理活动中和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劳动过程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从内容上看,劳动行政关系有的是发生劳动关系的必要前提,有的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后果,有的是伴随着劳动关系而发生的关系。劳动行政关系属于行政关系的一部分,具有行政关系的一般属性;同时它还具有区别于一般行政关系的特征。劳动行政关系的一般属性决定了它应由行政法来调整;而区别于一般行政关系的特征决定了它又同时接受劳动法的调整。因此,劳动行政关系既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也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行政法调整的行政关系是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行政职能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一般说来,行政关系应当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必须由国家行政机关参与其间并起主导作用;二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行政职能中发生的关系。国家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当事人发生的买卖关系、租赁关系不属于行政关系的范畴。劳动行政关系具有行政
    2023-04-29
    151人看过
  • 四级工伤保留劳动关系单位承担什么意思?
    一、四级工伤保留劳动关系:实际是继续保留劳动关系,暂时不用上班也不用给你发工资,只要双方同意,这个从法律上也是允许的,但是单位依法应该继续缴纳社保费。不过如果员工不同意这样,那么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必须得支付经济补偿金。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195元、185元、175元、165元的标准增加;生活护理费以2016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910元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比例调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配偶每月增加69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1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职工从原用人单位下岗或内退后,虽然原用人单位往往仍然会为其缴纳社保,但一般不会再发放工资或只发放少量的生活费,因此下岗、内退职工仍有重新就业的需要。为保护下岗、内退职工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其与新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按照
    2023-04-29
    357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证明书是什么意思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7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9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的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
    • 认定劳动关系的关键是什么, 劳动关系认定劳务关系的关键是什么意思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7
      认定劳动关系的关键是: 1、双方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一方为单位,一方为个人 2、双方的合意应当属于建立劳动关系,不论是否已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从属性条件下从事劳动 4、双方具有管理和被管理的特征 5、双方的权利义务调整劳动过程 认定劳务关系的关键则是: 1、双方为不具有从属性的平等关系 2、劳动过程中双方不具有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即不存在具体的职务和岗位,无上下级) 3、双方的权利
    • 承认劳动关系什么意思?怎样认定劳动关系?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6
      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要具备如下三个要素: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驳回劳动关系判决是什么意思,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驳回劳动关系判决是什么意思因原告无任何证据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等原因,故法院最终依法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请。也就是说驳回劳动关系判决。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确立劳动关系,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